陸輕嵐撇嘴:“嗤!我阿爹真是……得,我不知道怎麼形容。衣服衣服,本來就是拿來穿的,又不是擺設,穿久了變舊再正常不過。我覺得,舊衣服穿著比新衣服更舒服。”問那長著一張巧嘴的布莊夥計,“怎麼不說話了?一夜之間做不成我要的衣服?”
夥計為難:“一夜的時間,衣服是做得了的,就是……”
就是時間太趕了,質量上可能有所欠缺。
客人買得起幾十兩銀子的貴重布料,對衣服質量的要求肯定不低。
猜到夥計未說完的話,陸輕嵐笑了笑,看向沈行之挑選的衣服料子,說道:“阿爹他穿這個顏色,還有這個花紋,會不會豔了點?”
“嶽父不喜歡太素的顏色和花紋,也不喜歡老成的顏色。”沈行之的觀察力入微,與陸輕嵐道,“你給嶽父買的衣服,他經常穿的是那件暗紅色鬆樹紋的,沒有花紋的他不常穿。”
“確是,我身為他的寶貝女兒,竟然沒有留意他的穿著喜好,不夠用心。”經沈行之提醒,陸輕嵐也想起來了,她阿爹陸高山喜歡別人說他年輕,也喜歡炫耀,人老心不老。
唔,他才五十三歲,被她用靈氣滋養了身體之後,活到一百歲完全不成問題,說他老其實不很正確。
陸輕嵐愉快道:“夥計,夥計!把這幾匹布包起來,我都要了。還有和這幾匹布相近的配色和花紋嗎?”
沈行之提醒她道:“輕嵐,不用買太多,否則嶽父穿不過來,又該念叨你浪費錢了。”
陸輕嵐哈哈笑了兩聲,說:“沒關係,你別聽他念叨,其實他心裏很高興。你雖然不是我阿爹的親生兒子,可你跟我阿爹差不多,都是外悶內騷的性子。”
沈行之:“……”愛妻說的什麼鬼。
難得來府城,不帶好禮物回去,不像話。
財大氣粗的陸輕嵐挑挑揀揀,把布莊裏的好料子都看過,離開時結賬,花了三四百兩,足以在桃溪莊買下兩千畝山地。
不過,就在掌櫃準備收錢的時候,消失多時的儒雅青年走進布莊,闊氣地揮手:“都記在我賬上!”討好而不見諂媚地對陸輕嵐笑了笑,“夫人挑得可還滿意?”
“鄉下人,穿不來太好的料子。”陸輕嵐把銀票放回自己兜裏,看向跟在儒雅青年身邊的三十來歲和氣青年,“這是你給我找的導遊?”
“他叫金有福,自小在珠州城長大,珠州城有哪些好吃的好玩的好看的,他都知道。”儒雅青年向她介紹和氣青年,態度謹慎,“夫人是貴客,您看上的東西盡管拿走,小生薄有資財,願討夫人一樂。”
金有福聽得儒雅青年這般說,掩不住詫異地看向他。
這是哪裏來的大人物,竟能讓傅三爺彎腰討好!
珠州城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了,傅三爺這樣的人物,雖不能橫著走,叫眾人紛紛避讓,卻也差不遠了。
儒雅青年傅三爺給了金有福一個警告的眼神。
金有福打了個激靈,霎時如夢初醒,連忙對陸輕嵐和沈行之作揖行禮,道:“小的金有福,請公子、夫人安!公子和夫人是三爺的貴客,看小的順眼,賞臉喚小的一聲阿福,這是小的榮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