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如《三朝遼事實錄》也載:
奴酋忌其弟速兒哈赤兵強,計殺之。
據明人諸書所載,舒爾哈齊被其兄努爾哈赤加害,但清朝史書諱言。努爾哈赤為人威暴嚴厲,據《柵中日錄》記:
奴酋為人猜厲威暴,雖其妻子及素親愛者,少有所忤,即加殺害,是以人莫不畏懼。
據努爾哈赤的威暴性格及明代史書的有關記載,努爾哈赤為強化汗權,幽殺其胞弟舒爾齊貝勒是很有可能的。孟森先生斷言舒爾哈齊之死,“實乃殺之”(孟森:《明清史論著集刊》)。
舒爾哈齊死後,汗位之爭的焦點移向努爾哈赤的長子褚英。
禇英,母佟佳氏,萬曆八年(1580)生。他於萬曆二十六年(1598)率兵、征安楚拉庫路,被賜號洪巴圖魯;萬曆三十五年(1607)在烏碣岩之戰中立功,被賜號阿爾哈圖土門;翌年,又偕貝勒阿敏等攻烏拉,克宜罕阿麟城。旋因居長,屢有軍功,被努爾哈赤授命執掌國政。褚英柄政後,因年紀輕,資曆淺,心胸偏狹,操切過急,受到“四貝勒”、“五大臣”內外兩方麵的反對。“四貝勒”即努爾哈赤“愛如心肝”的代善、阿敏、莽古爾泰、皇太極。他們各為旗主貝勒,握軍隊、擁權勢、厚財帛、領部民,建州又無立嫡以長的曆史傳統,不滿於褚英當嗣子、主國政的地位。他們上告長兄褚英,似有爭嗣之嫌,於是爭取同“五大臣”聯合,傾軋褚英。“五大臣”即努爾哈赤所“信用恩養、同甘共苦”的費英東、額亦都、扈爾漢、何和裏、安費揚古。他們早年追隨努爾哈赤,威望高、權勢重、曆戰陣、建殊勳,當克圖倫時,禇英尚在繈褓之中,他們自然也不滿於褚英專軍機、裁政事的地位。他們首告嗣儲褚英,似有貳心之嫌,於是也力求同“四貝勒”結合。
努爾哈赤嗣子褚英對這些建州的“柱石”和“元勳”缺乏謙恭之態,想趁父汗在世時逐漸削奪他們的財富和權力,以便鞏固儲位。這促使“四貝勒”與“五大臣”經過密議之後,聯合向努爾哈赤告發褚英。努爾哈赤讓他們每人寫一份文書呈送。他們各寫文書、聯合控告褚英的“罪狀”是:第一,使“四貝勒”、“五大臣”彼此不睦;第二,聲稱要索取諸弟的財物、馬匹;第三,曾言:“我即位後,將誅殺與我為惡的諸弟、諸大臣。”(《滿文老檔·太祖》第3卷)努爾哈赤在權衡長子褚英與“四貝勒”、“五大臣”兩方力量對比之後,斷然寖疏褚英。爾後兩次耀兵烏拉,努爾哈赤沒有派褚英出征,讓他留居在家中。“褚英意不自得,焚表告天自訴,乃坐咀咒”之罪(《清史稿·褚英傳》第216卷),萬曆四十一年(1613)三月二十六日,被幽禁在高牆之中。萬曆四十三年(1615)八月二十二日,努爾哈赤下令將長子褚英處死,當時褚英年僅三十六歲。
此段史事《舊滿洲檔》載述較詳:
聰睿恭敬汗以其長子阿爾哈圖圖們,心術不善,不認己錯,深恐日後敗壞治生之道,故令將其囚居於高棚(屋內)。經過二年多之深思,慮及長子若生存,必會敗壞國家。倘憐惜一子,則將危及眾子侄、諸大臣和國民。遂於乙卯年聰睿恭敬汗五十七歲,長子三十六歲,八月二十二日,始下決斷,處死長子。
上述文中自“經過”以下,至“長子”以上的文字,在《舊滿洲檔》中被圈掉,故為《滿文老檔》所諱缺。
後金汗努爾哈赤為加強汗權而幽弟殺子,心懷慚德,久不平靜。他年事漸高,不願子孫們骨肉相殘,要不咎既往,唯鑒將來,子孫環護,長治久安。天啟元年即天命六年(1621)正月十二日,後金汗召集諸子侄及長孫,代善、阿敏、莽古爾泰、皇太極、德格類、濟爾哈朗、阿濟格、嶽托等,對天地神祇,焚香設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