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寧殺親兒,不降後金(3 / 3)

其次是投毒。投放毒藥暗殺後金統治者,是比逃亡更為積極的反抗鬥爭形式。後金占領遼陽剛兩個月,就發現漢人向努爾哈赤駐城的各井投下毒藥。不久,在水、鹽和豬肉裏都發現有毒藥。努爾哈赤指令諸申和兵士,不吃當天殺豬的肉,飲水和食鹽要警惕中毒,甚至對蔬菜和雞鴨也要注意,並命將文書下達至村領催。為避免中毒,命店主將姓名刻在石、木上,立在店前;購買食物的諸申,需記住店主的姓名,以便中毒後追查。投毒的鬥爭遍及各地,努爾哈赤諭示諸貝勒:各處都給諸申投毒。甚至努爾哈赤到海州巡視,在衙門宴會時,有八名漢人向井中投放毒藥,可能是設計毒害後金汗努爾哈赤的。但他們在投毒時被八旗兵士捉獲,慘遭殺害。

再次是襲殺。襲擊和殺傷後金官兵,比投毒更直接地打擊了女真軍事貴族。在古河、馬家寨、鎮江、長山島、雙山、岫岩、平頂山等地的漢民,手執棍棒,聚眾抵抗,襲擊後金兵士,殺死後金官吏。努爾哈赤在文書中稱:

古河的人,殺我派去的官員而叛。馬家寨的人,殺我派去的官員而叛。鎮江的人,逮捕我任命的佟遊擊,送與明國而叛。長山島的人,逮捕我派遣的官員,送往廣寧。雙山的人,約期帶來那邊的兵,殺了我的人。岫岩的人叛亡,被魏秀才告發。複州的人叛變,約期帶來明國的船。平頂山的人,殺我四十人而叛。(《滿文老檔·太祖》第66卷)

這份文書說明,遼民反抗後金統治的鬥爭此伏彼起,連綿不斷。為防止後金官兵被個別地襲殺,努爾哈赤命令官兵不許單獨行動,必須十人結隊而行,否則要受到懲罰。但這並不能阻遏遼民一浪高似一浪地反抗後金統治者的鬥爭。

複次是暴動。遼民的暴動給予後金統治者以最沉重的打擊。遼民暴動自後金軍占領遼陽始。後金軍奪占遼陽,派一將領坐在西門,見狀貌可疑的漢人,即點視軍卒加以殺戮。然而,遼民不能忍受這種殘酷暴行,勇敢者奮起反抗。《明史紀事本末》“補遺”記載:

有諸生父子六人,知必死,持刀突而出,斃其帥,諸子持梃共擊殺二十餘人。倉卒出不意,百姓乘亂走出,五六百人結隊南行,建州不之追。(《明史紀事本末》)

繼遼陽之後,反抗後金的暴動如火如荼。在托蘭山,百餘人舉行暴動;在長山島,莽古爾泰率兵二千前往鎮壓;在岫岩,暴動失敗後被虜者達六千七百人;在鎮江,僅鎮壓後被俘虜者即達一萬二千人(《滿文老檔·太祖》)。

在遼河以東,複州城的抗暴鬥爭聲勢浩大。天啟三年即天命八年(1623)六月,複州城民無法忍受後金剃發、占房、查糧、差役等虐政,一萬餘男人舉城暴動。努爾哈赤派次子代善、第十子德格類等率兵二萬人前往,將複州城人民的暴動殘酷地鎮壓下去。複州城男子當中,除病弱者和兒童外,全部被殺,並將婦女和兒童擄走,分給各牛錄為奴。複州城房舍駐兵,糧充軍食。

在遼河以西,除“遼民、難民入關至百餘萬”(《明熹宗實錄》第20卷)和大量遷徙河東之外,所餘人民在大小淩河、錦州、義州和廣寧等地掀起反抗後金的暴動。其中以十三山軍民的反抗鬥爭最為壯烈。數以萬計的遼民據十三山以自保,絕不“剃發”降順。努爾哈赤派兵圍攻數次不克;李永芳再率軍仰攻,被“山頂飛石打下”。這些反抗者久被圍困,誓死不降後金,“有七百人黑夜潛偷下山至海邊,渡上覺華島。嬰孩都害死。問其何以害死,曰‘恐兒啼賊來追趕也’”(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第10卷)!寧肯扼殺嬰兒,也不投降後金。這是努爾哈赤對遼民政策失敗的血淚見證。

努爾哈赤對遼民的錯誤政策,激起遼東的農民、礦工、生員、市民,從遼陽到金州,自廣寧至鎮江,在城鎮,在村屯,以逃亡、投毒、襲殺和暴動等形式,進行反對後金統治者的鬥爭。這場鬥爭的主體是漢族勞動人民,也包括女真的奴隸和農奴。遼東漢民反抗鬥爭的一個結果是,既削弱了後金的國力,又教育了寧遠的軍民——為免遭八旗貴族鐵蹄的蹂躪,隻有拚死抵禦後金軍的南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