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治天下靠滿洲文(1 / 3)

努爾哈赤主持製定無圈點老滿文,是我國滿族發展史上一件大事,也是他的一大功績。

滿文是滿族語言的文字符號。滿語,屬阿爾泰語係。我國同屬於阿爾泰語係的北方少數民族,又分成不同的語種,這在語言學上叫作語族。它主要分為三個語族:即阿爾泰語係突厥語族,包括維吾爾語、哈薩克語、柯爾克孜語、烏孜別克語等;阿爾泰語係蒙古語族,包括蒙古語、達斡爾語、布裏亞特語、裕固語等;阿爾泰語係滿語族,包括滿語、鄂溫克語、鄂倫春語、錫伯語、赫哲語等。滿族的先世女真人,講的就是阿爾泰語係滿語族的語言。

女真族在金代參照漢字創製了女真文。它有女真大字和女真小字兩種。女真大字為完顏希尹所造,金太祖於天輔三年(1119)頒行。《金史·完顏希尹傳》載:

金人初無文字,國勢日強,與鄰國交好,乃用契丹字。太祖命希尹撰本國字,備製度。希尹乃依仿漢人楷字,因契丹字製度,合本國語,製女直字。天輔三年八月,字書成,太祖大悅,命頒行之。賜希尹馬一匹、衣一襲。其後熙宗亦製女直字,與希尹所製字俱行用,希尹所撰謂之女直大字,熙宗所撰謂之小字。(《金史·完顏希尹傳》第73卷)

金熙宗於天眷元年(1138),製成“女直小字”,後殺完顏希尹。皇統五年(1145),“初用禦製小字”(《金史·熙宗紀》第4卷),女真小字頒行。大定四年(1164),金世宗“詔以女直字譯書籍”(《金史·徒單鎰傳》第99卷),後設女真進土科,而“用女直文字以為程文”(《金史·選舉一》第51卷),並在中都設女真國子學,諸路設女真府學,以新進士充教授。到大定二十三年(1183)九月,譯“易、書、論語、孟子、老子、揚子、文中子、劉子及新唐書”成(《金史·世宗紀下》第8卷),命頒行之。而所譯《史記》、《漢書》和《貞觀政要》等書,也已流行。

但是,女真字是在變換了契丹大字的基礎上創製的,而契丹大字又依仿了漢字,所以女真字是一種方塊字,與蒙古拚音文字有所不同。隨著金亡元興,蒙古族成為統治民族,蒙古語與女真語又同屬於阿爾泰語係,在女真地區先是蒙古文和女真文並行,而後女真文逐漸衰落下去。到元朝末年,懂女真文的人已經為數不多。

明初,著名的《永寧寺碑記》,是用漢文、蒙古文和女真文三種文字鐫刻的,其中女真文的書寫人為“遼東女真康安”(《明代奴兒幹永寺碑記校釋》)。明成祖招撫女真吾都裏、兀良哈、兀狄哈時,“其敕諭用女真書字”(《李朝太宗實錄》第5卷)。但是,明中葉以後,女真人已不懂女真文。如《明英宗實錄》記載:

玄城衛指揮撒升哈、脫脫木答魯等奏:“臣等四十衛無識女直字者,乞自後敕文之類第用達達字。”從之。(《明英宗實錄》第113卷)

達達字即蒙古文字。這說明到十五世紀中葉,女真文字已失傳,而借用蒙古文字。不僅明朝與女真的敕書用蒙古文,而且朝鮮同建州的公文也用蒙古文。如弘治三年(1490),朝鮮兵曹通書建州右衛酋長羅下的公文,“用女真字,〔以〕蒙古字翻譯書之”(《李朝成宗實錄》第241卷)。

努爾哈赤興起之後,建州與明朝和朝鮮的公文,由漢人龔正陸用漢文書寫,“凡幹文書,皆出於此人之手”(《李朝宣祖實錄》第127卷)。努爾哈赤會蒙古文,又粗通漢文,唯獨缺少女真文字。所以,他在女真社會中的公文和政令,則先由龔正陸用漢文起草,再譯成蒙古文發出或公布。“時滿洲未有文字,文移往來,必須習蒙古書,譯蒙古語通之。”(《滿洲實錄》第3卷)女真人講女真語,寫蒙古文,這種語言與文字的矛盾,已不能滿足女真社會發展的需要,甚至已經成為滿族共同體形成的一個障礙。努爾哈赤為著適應建州社會軍事、政治、經濟和文化迅速發展的需要,遂倡議並主持創製作為記錄滿族語言的符號——滿文。

萬曆二十七年(1599)二月,努爾哈赤命額爾德尼和噶蓋創製滿文。《清太祖高皇帝實錄》載:

上欲以蒙古字製為國語頒行。巴克什額爾德尼、紮爾固齊噶蓋辭曰:“蒙古文字,臣等習而知之。相傳久矣,未能更製也!”

上曰:“漢人讀漢文,凡習漢字與未習漢字者,皆知之;蒙古人讀蒙古文,雖未習蒙古字者,亦皆知之。今我國之語,必譯為蒙古語讀之,則未習蒙古語者,不能知也!如何以我國之語製字為難,反以習他國之語為易耶?”

額爾德尼、噶蓋對曰:“以我國語製字最善,但更製之法,臣等未明,故難耳!”

上曰:“無難也!但以蒙古字,合我國之語音,聯綴成句,即可因文見義矣。吾籌此已悉,爾等試書之。何為不可?”

於是,上獨斷:“將蒙古字製為國語,創立滿文,頒行國中。滿文傳布自此始。”(《清太祖高皇帝實錄》第3卷)

前錄引文,努爾哈赤說明兩點:其一,創製滿文的意義在於,使滿族的語言與文字臻於統一;其二,創製滿文的方法是,參照蒙文字母,協合女真語音,拚讀成句,撰製滿文。

究竟怎樣以蒙文字母,聯綴女真語音呢?據天聰七年(1633)滿文舊檔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