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他發現妻子依然和受害者在保持聯係,而就在這時候他的父親患病住院需要一大筆錢,所以他就萌生了要去找受害者要一筆錢作為受害者侵犯自己妻子的補償。於是他就開始跟蹤受害者,很快地就找到了受害者的住家處。他當時心裏就隻有一個想法:如果他不給錢的話就殺了他,反正自己作為男人已經夠沒臉麵、生活得夠艱難的了,大不了魚死網破、同歸於盡。
經過仔細地觀察,他最終選擇了在那條小巷動手。
因為是周末,所以他化裝成了撿垃圾的在那條小巷裏麵從下午一直等到晚上。他知道受害者每天晚上都有應酬,而且下午六點鍾的時候他看到了受害者出門。隨後他就繼續在小巷裏麵的角落處等候受害者酒足飯飽、盡情娛樂後回來。
他本以為受害者很可能會在午夜的時候才回家的,結果想不到在晚上九點半左右的時候就看到了受害者踉蹌的身影。
他即刻跑了出去,扔掉了頭上的草帽,快速地跑到受害者麵前後說道:“我想和你談談。”
受害者是認識這個人的,當時他有些心慌,隨即就說道:“我和你沒有什麼談的。你找錯人了。”
犯罪嫌疑人頓時大怒,“你他媽的睡了我老婆就準備這樣算了?這樣,你給我二十萬,我就饒了你。”
也許受害者在乎的並不是錢的問題,而是他決不能承認這件事情,所以他即刻地就說了一句:“你想錢想瘋了吧?你老婆那麼醜,我怎麼可能看得上她?”
犯罪嫌疑人的心裏本來就非常的憤怒,這時候就再也忍不住了,隨即一下子就去抓住了受害人胸前的衣服,“你給不給錢?不給錢的話老子殺了你!”
受害者可能想到對方不過是為了敲詐他一筆錢,絕無真的想要殺害自己的可能,或者他還意識到了這樣的敲詐肯定會成為一個無底洞,而且將對自己的未來造成不可預料的危險,所以他決定繼續地不承認自己和那個女人的事情。但是他卻又不敢太過聲張。於是兩個人就在那條小巷裏麵扭打起來。
在兩個人扭打的過程中犯罪嫌疑人撕破了受害者的衣袖,同時他自己的胳膊上也被對方的指甲劃傷。在當時那種極度的憤怒及衝動下,他撥出了早已經準備好的一把剔骨刀,第一刀就捅進了受害者的胸膛,在慌亂與憤怒中他隨後連續在死者的臉上及身上其它的地方砍了幾刀。
隨後逃離。
後來他在一處居民點偷了一套衣褲後換下身上有著血點的襯衣,隨後將剔骨刀扔進了江裏,燒掉了自己身上原先的那套衣服,然後再次化裝成撿垃圾的混跡於這座城市之中。
他曾經想過要馬上逃跑的,但是他知道那樣的結果隻能是引起警方的懷疑,而且他的心裏抱有一種僥幸:自己今天的事情根本就沒有第三者看見。
後來,在今天下午的時候他聽到了那樣的傳言,他心裏頓時暗暗高興,隨即就去買了創可貼貼在了受傷處,然後就大搖大擺地回家去了。
“整個事情的經過就是這樣。”盧局長最後對我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