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瘸子猶豫了很久,他不知道究竟該選擇哪一條路。其實從他內心來講,他是不願意離開部隊的,在川藏當了六年兵,對這片貧瘠但卻美麗的土地早就產生了深厚的感情。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是,李瘸子不知道自己除了當兵還能幹什麼。李瘸子當兵六年,除了1979年的春節回過一次家外,其他時間他一直待在藏區。他已經忘記了外麵的世界到底是什麼樣,他也忘記了該如何在紛雜的世界裏苟且生存。他已經習慣了高原的簡單,習慣了高原的藏歌,習慣了高原的缺氧,他甚至喜歡上了生牛肉和酥油茶的味道。李瘸子也害怕回到內地,他擔心自己的心髒受不了,擔心在內地待不了多久就會死掉。李瘸子在高原待久了,就更害怕死亡了,因為在高原,處處都可以嗅到死亡的氣息。他忘不了色達天葬台上,天葬師默默的將禿鷲吃剩下的屍體給吃掉的情景;他也忘不了有一次站崗,一條大鳥從他的頭上飛過,一個人的手掌突然落在了他的頭上。
後來,李瘸子還是選擇了退役。雖然他退役了,但他還留在川藏。他被分配到了理塘縣公安局,成為了一名警察。李瘸子脫下了軍裝,換上了警服。他站在鏡子跟前,對著鏡子裏的自己敬了一個標準的軍禮,他悄悄的告訴自己,這輩子,要當一個好警察。那個時候的理塘縣公安局全局上下不過三十人,辦公的地點就是幾間搖搖欲墜的泥巴房。李瘸子不怕苦,也不怕累,他喜歡這份職業,也喜歡穿上警服的自己。李瘸子被分配到了刑警隊,成為了一名偵查員。剛工作不到一個月,由於藏區複雜的維穩形勢,領導給李瘸子配了槍。那個時候,李瘸子最大的夢想就是有一天穿著警服帶著手槍回到老家。可是李瘸子當警察快滿一年的時候,卻出事了。
那天的高原和往常沒有什麼兩樣,依舊是沒有一絲雜雲的藍天,還有成群結隊的飛鳥。寺廟裏的紮巴三三兩兩的在大街上閑逛,偶爾還可以見到幾個滿臉羞澀的覺姆。李瘸子在大街上慢慢悠悠的行走,燦爛的陽光曬得他心裏暖洋洋的。那個時候的李瘸子雖然已經是老兵,但論年齡也不過還是個22、3歲的毛頭小子。李瘸子走在街上,故意將腰間的手槍顯現在外麵。李瘸子那天心情特別的好,他去了一家小酒館,要了幾盤炒菜和一滿瓶青稞酒。後來,他喝醉了,甚至連怎麼回家都忘記了。當他第二天醒來,卻發現腰間的手槍不見了。李瘸子找遍了自己去過的所有地方,卻仍舊是一無所獲。李瘸子望著藍藍的天空,感到一陣頭昏目眩。無論對於一名軍人,還是一名警察,他都太明白丟失槍支的嚴重性,說輕點,就是脫製服走人,說重點,要是撿到槍的人去幹了違法亂紀的事,李瘸子也會跟著坐大牢。
往後的幾日,李瘸子被關了禁閉。他坐在黑暗的小屋裏,腦子裏亂得不得了,他不知道等待他的將是什麼。他什麼也看不到,也看不到自己的未來。他突然很想念他的戰友,很想念他的連長,想念他的修路部隊。他想回去,但是他又明白,他回不去了,永遠也回不去了。三天後,李瘸子收到了開除公職的人事命令。該來的終究還是來了,李瘸子將脫下的警服疊得整整齊齊,爾後恭恭敬敬的交給了局長。那天晚上,局長請李瘸子喝了一盤酒。李瘸子喝了很多,局長也喝了很多。他們說了許多的話,說到最後,局長哭了,李瘸子也哭了。第二天,也就是離開理塘那一天,李瘸子沒有再掉一滴眼淚。因為他心裏知道,他還會回來的。
當大巴穿過二郎山隧道,抵達雅安境內時,李瘸子忍不住抬起頭,卻看到滿天的烏雲。他不知道究竟什麼時候才能再看到高原蔚藍似海的天空。回到成都後,李瘸子開始了新的生活。他蹬過三輪,擺過麻辣燙,賣過黃碟子,也當過保安,用李瘸子的話說,七十二行,他起碼幹了有七十行,還有兩行,一行是做鴨子,一行是放火殺人,這兩行可萬萬做不得。李瘸子將自己那兩枚軍功章放在抽屜的最裏麵,再也沒有拿出來過。他知道,所有的過去都將一去不複返。1990年3月,李瘸子找了一個成都郫縣的婆娘結了婚,那個女人比李瘸子小八歲,貌美如花,據說是郫縣團結鎮的一枝花。但李瘸子下身受過傷,性生活滿足不了那個如狼似虎的婆娘,更重要的是,李瘸子睾丸隻有一個,生不出娃來。直到十年後,李瘸子才在路邊撿到了一個女娃。而這個女娃,便是李冉冉。冉冉那年隻有七歲,臉色發青,像是已經幾天沒吃飯。李瘸子看到冉冉的時候,她正穿著一件薄薄的格子襯衣站在寒風陣陣的春熙路。李瘸子覺得那個女娃可憐,便收養了她,給她吃好的,還給她買了許多新衣服。那女娃沒有名字,李瘸子就想,第一次見到她時是在風中,當時一輪朝陽正冉冉升起。從此以後,李瘸子的身旁多了一個臉蛋紅紅的小女孩。李瘸子緊緊牽著她的手,逢人便說這是我的女兒,李冉冉,今年七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