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會醫術,隻會法術,起的作用著實不大,除了和瘟神打架的時候派的上用場。木謠常常要問診巡診,不同的體質要開不同的方子,不同的程度也要吃不同的藥。

“人類就是麻煩,雖然神仙也很煩但是,至少我們不生病不吃藥。”我在木謠的旁邊打起下手,倒倒水,看著她疲倦的神態,禁不住為她擔憂。

聽了我的話,木謠輕笑了一下:“你們不生病不吃藥,是為了把藥省下來給他們吃。是造物者節省開支哪,哪裏是為了讓你們享福。”

我一下語塞。不說話了,安安靜靜的坐在她的旁邊,看著她認真的側顏,彎彎濃密的睫毛,挺翹的鼻梁,微微抿起的嘴巴。突然,鬼使神差般的我就冒出了一句話:“木謠,我要娶你為妻。”

木謠愣住了,她瞪大眼睛,一臉不可思議的看著我,白皙的臉頰微微漲紅成粉紅色,很是迷人。病人們吃吃的笑著。她的臉更加的紅了,叫來一位族人替她問診,自己害羞的跑了出去。我連忙追了上去。

我不急不慢的跟在她的後麵,看她的衣袂和長發飄蕩,像一隻蝴蝶,輕盈纖弱。後來她跑累了,停在亭林湖畔氣喘籲籲,我也停下來,也不走上前,怕她不開心。她喘了一會兒,就轉過身,委屈的問:“你幹嘛追在我的後麵?”

我笑了:“不追你,你怎麼能嫁給我?”

顯然,木謠沒有料到我會這麼說,她原本跑得紅撲撲的臉頰更加的紅了,稱得眼睛更加的水汪汪的可愛,她氣結的指著我:“你這個,這個,流氓。”

我聳聳肩:“隻是想娶你,就是流氓嗎?那以後娶了你的人,還不得是什麼登徒子呢。”

她抖著手指著我半天,說不出一句話來,原先的冷女子的形象完全沒了蹤跡。我忍著笑,靜靜地等著她的下文。

憋了半天,木謠吼出了一句:“我已經快300歲了。”

我抽了抽嘴角,然後實在是沒有忍住捧腹大笑起來,看見我笑,木謠似乎真的生氣了。我連忙止住笑,上前拉住準備轉身離開的木謠,她不悅的樣子,都像是月季花上的新鮮露珠,我認真的拉住她的手:“我已經快500歲了。所以,對比我,你非常年輕。我等了500年,我的心髒空了500年,直到遇見你,我第一次感覺我的心髒被一點一點的填滿,請留在我的身邊,請你將我的心髒全部填滿。雖然很辛苦,但是我們的壽命很長。我願意將我剩下的時間全部贈予你。”

木謠被我認真的情緒感染,她緩緩將她的手從我的手裏抽出來,我心裏劃過一絲失落。她說:“蒼胥,如果,你不是仙人就好了。如果我不是女媧後人就好了。我要找的隻是一個平凡的人類來做我的夫君。”

“為什麼?”

她低下頭,回避著我的眼神:“這是我的職責。瘟神已滅,剩下的,我能處理完成,寒淇仙人還是回去複命吧。”她竟然用了瞬移,一下子沒有了蹤跡。

我坐在湖邊,看著波光粼粼的湖麵,簇擁著密集的光芒,像是星星都藏在裏麵一樣奪目。我不是死纏爛打的人,可能也沒有那麼灑脫不羈。不甘心,但是,我不知道怎麼辦,怎麼說話,怎麼討好,怎麼去愛一個人。這是多麼深奧的問題,所以人間與時間共存,生生不息吧。因為愛,所以不辭萬裏,不論生死,所以生生世世。忘川的蒼朗,和無數不願割舍的亡魂在忘川的河流裏掙紮都有了理由。那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