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族有許多傳統美德,諸如:助人為樂、拾金不昧、安貧樂道等。助人為樂者,予人樂也予己樂,幫助困難中的人做一點力所能及的事情,過後看著別人那掛滿笑容的臉,自己心裏何嚐不是欣慰得很呢?拾金不昧者也是快樂的,撿到別人丟失的東西,如果占為己有,則會整天提心吊膽,總擔心被別人認出來或是東窗事發,而這種私欲,要以長期甚至是終身忍受心靈的折磨為代價。相反,如果能拾金不昧,則會皆大歡喜。總之,隻有擁有美德才能讓煩惱無法接近,才能有一顆快樂的心。
蘇東坡說:“吾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陪卑田院乞兒。眼前見得天下無一個不是好人!”美德是心靈的潤滑劑,它讓人有一顆平常心,有一顆愛心。擁有了美德,我們便不會與人爭名奪利,憑空與人起紛爭;便不會為一絲小利而煩惱。美德本身就是報酬,它能給人們帶來最高尚而真實的快樂。在美德的磨刀石上,我們愛心的刀刃會更加鋒利。
陽光心態:
在講求效率和追求功利的現代社會,我們應該在自己的心靈中為美德留下一片空間,讓美德幫我們清除心靈的垃圾。不能物質生活豐富了,而心靈卻貧乏了。
★享受過程就是幸福
一隻小貓聽說隻要咬到自己的尾巴就會幸福,於是小貓拚命地咬自己的尾巴,但是怎樣也咬不到。於是他跑到貓媽咪那裏說:媽媽,我咬不到尾巴,我得不到幸福。貓媽咪對小貓說:傻瓜,你不要管自己的尾巴,隻管向前走就會找到幸福了。於是小貓又高興地走開去玩耍了。
幸福是什麼?怎樣才能得到幸福?恐怕我們也像那隻小貓一樣的迷茫。在追求幸福的路途中,往往迷失方向。追求幸福是每個人的權利,獲得幸福是人生的目的。但是幸福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把幸福寄托在命運的恩賜上,是絕對不可能獲得真正的幸福的。幸福是一種過程,正如林特耐所言,我們稱之為幸福的東西,決不是某種東西,而是某種過程。真正的幸福並不在於目標是否達到,而在於為達到目標所進行的奮鬥之中。
幸福與快樂有關,又不完全等同於快樂。詞典上說,“感到幸福或滿意”即為快樂。感到幸福當然是快樂的,但感到滿意與快樂不一定會感到幸福。幸福是一種更高、也更深刻的人生境界。
幸福是一種理想的實現,更是一種對理想的追求。追求即幸福,一如馬克思所說的“鬥爭就是幸福”。德國學者萊辛說,幸福存在於追求理想的過程中,追求理想比實現理想更有意義。追求崇高的理想,就有了崇高的人生境界,就有了高品位的幸福人生。盡管我們不一定每個人都能實現人生理想,但追求過、奮鬥過、拚搏過就是幸福。這就像體育比賽中的“重在參與”,沒有跑道上其他七位的參與,也就沒有了精彩的比賽,更不會有冠軍的誕生。在大學畢業之際,一位老師給學生的畢業贈言是“奮鬥比成功更具幸福”。為理想和事業而奮鬥的過程使我們感到充實,充實的人生才是幸福的人生。幸福是一種“善”的品格,是一種愛心的奉獻,是一種關心他人勝過自己的人生大境界。“為人民謀幸福”的領袖是幸福的;“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領導幹部是幸福的;“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仁人誌士們是幸福的。“把大寫的人字寫向蔚藍的天空”是幸福的;“他心裏裝著廣大人民群眾,就是沒有他自己”是幸福的;“把藏族人民的疾苦看成是自己的疾苦,把藏族人民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幸福”是幸福的……這可都是金子般珍貴的“精神幸福”啊!那些“把自己的幸福建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的人,哪有什麼真正的幸福呢?那是對真正幸福的踐踏……
陽光心態:
幸福是心靈的一種狀態,它伴隨著寬鬆歡愉的想法,幸福是我們內在的一種功能,要充分理解這一點,我們還要充分認識到內在的憂慮。它們是不同的實體,像人的兩隻耳朵,在日常生活中相互聯係,相互製約。隻要我們理解自己是誰,我們就能決定用哪一個功能為自己服務,因為我們能夠控製它們。我們既能養成憂慮的習慣,也能養成幸福的習慣。
★活在當下就是幸福
有些人總覺得自己不幸福,這是因為他們不懂得在幸福的時候享受幸福,更不懂得在苦難的時候回味幸福。幸福是勤勞、勇敢和智慧的結晶,它是快樂的時刻,是一種心靈的感覺。
既然幸福是人生中最美好的時刻,那麼,我們怎樣來享受它呢?享受幸福就要快樂地享受生活。當幸福來臨的時候,我們要激情地享受每一分鍾,讓它像純淨的酒精一樣燃燒成淡藍色的火焰,不留一絲渣滓。當苦難來臨的時候,我們要經常回味以前幸福的時光,這樣我們的心情就會變得愉快,麵對困境也就比較樂觀,從而能夠更好地迎接下一個幸福的到來。我們雖然不能夠讓自己的每天都充滿幸福,但隻要我們更積極地把握幸福,我們就有可能擁有更多的幸福。
不要活在過去中或隻是為了未來而活,而輕易地讓生命由指端滑落。重視現在、把握當下,每天都過著很充實的生活。當我們仍可以給予時,不要輕言放棄;在我們停止嚐試之前,沒有任何一件事情是已經結束的。不要害怕承認自己是不完美的;不要害怕麵對風險,我們在嚐試中學會勇敢;不要說真愛難尋,而將愛排除在生活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