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評不要太直接
直接地批評人,往往讓人難以接受,所以要講究一點策略。
將否定改為反問。
"你這樣做是不對的",這是我們批評人時常用的口吻。
"你這樣做對嗎?"這是反問句。很顯然,否定句式消極作用大,而疑問句則容易促使對方自我反省。
把批評者由第一人稱改為第三人稱。
"我認為你不對",這是第一人稱;"大家都認為你不對",這是第三人稱。這一改動,緩和了批評者和對方的直接衝突,但被批評者的壓力卻反而增大了,他不能不考慮"大家"的看法。
通過責備自己,啟發對方做自我批評,從而認識和改正錯誤。
人們常有這樣的經驗之談,感情抵觸,一點"鹽醬"也進不去;感情好了,叫他幹啥就幹啥。這話雖然不盡科學,但說明了一個道理,說服人,教育人時,首先必須奠定感情基礎。感情融洽了,尤如敞開了大門,正確的思想就易於被對方接受。
如果一個人有錯,常會在感情上出現"戒備狀態",怕人家整他,暗暗地產生一種抵觸情緒,如果批評者不注意這一點,出了問題便劈頭蓋腦地說一頓,很容易造成對方的抵觸情緒,你講的道理他聽不進,錯誤也不易改。責備自己恰好是打開這一門戶換鑰匙,嚴於剖釋自己的思想,並在剖釋自己的過程中講出令人信服的道理,很容易引起對方情感上的變化,進而觸及自己的思想,克服自己的毛病,這樣,勸說者就達到了目的。
就事論事,不要針對對方人格。
像"你這個人還要不要臉?","這件事證明你心地不善"之類的話,說出來最傷人心,要絕對避免。
俗話說:"話不要說得太絕。"所謂"太絕",就是太抽象,太絕對。抽象也有程度之分,比如"你這人太差勁了",比起"你這人老是遲到,真是太差勁了",顯然前者抽象一些。如果猛然一句"你這人太差勁了",對方一定會莫名其妙,無所適從,後者的說法不那麼抽象,相對來說容易被對方接受。
因此,向別人提意見時,應盡量具體點,對方才容易接受。話越抽象,越容易使對方糊塗。他會一直想著你話中的含意,其至不知如何作答。
批評要講究策略
常言道:"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人都免不了會犯這樣那樣的錯誤,且人們犯了錯誤都很難及時醒悟,甚至不願承認。這樣,就很有必要對他人的錯誤及時給予糾正,而糾正他人的錯誤又往往是一種得罪人的事。
的確,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始終很樂意傾聽他人的批評,接受他人的批評的。有的人做錯了事,不但不會坦然地承認,反而還會找出種種理由為自己的錯誤辯護。從人的心理來看,即使是極小的疏忽或錯誤,也不可能每個人都能在一經指正之後就坦率地、不作解釋地承認。但是,現實生活中,無論父與子、兄與弟、上下級、同事,還是知己、朋友,都有相互糾正錯誤的義務,絕對不批評別人是不可能的,也是行不通的。
那麼,在糾正他人的錯誤時應該采取什麼樣的易於為對方所接受的方法呢?如下方法可供參考:
對人要具有極大的同情心,這樣我們就不僅不會對人吹毛求疵,反而會對產生錯誤的原因加以諒解。而且,我們要時刻想著自己與對方是站在一邊的,而不是和他敵對的。
說話要溫和委婉,不可用刺激的或使人聽了不舒服的字眼。如果說話令人無法忍受,那麼即使對方嘴上承認,但心裏也是不會服氣的。
糾正他人錯誤的言語越少越好,最好能一兩句就使對方明舌,然後轉至其他話題,不可綿綿不絕,使對方陷於窘境,甚至產生反感。
別人做錯了事情,我們對其不妥之處固然須加以指出,但對其可取之處更須加以極大地讚揚。這能使對方心理保持平衡,心悅誠服。
改變他人的意見時,最好能設法使自己的意見不知不覺地移植給他,使他覺得是他自己改正了,而不是由於受了我們的批評。
對於別人出現的不可挽回的過失,我們應該站在朋友的立場上,給予懇切正確的指正,使他知過而改,而不能對之施以嚴厲的責問。
糾正別人過錯時,切忌采用命令的口吻,最好采用請教式的語氣。
采用旁敲側擊的方法,隱晦地指出別人的錯誤,以保留對方的自尊心,使他自覺地改正過失。
當然,糾正錯誤的方法是多種多樣的,但都不外乎是怎樣講究策略,隻要我們做到了這一點,就能成功。
注意批評的語言
導而勸之
這就是說發現人家錯誤之處,要有意地把"錯誤"引開,再規而勸之,使人家自覺地改正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