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申話剛說完,旁邊一名筆吏便帶著一應物件來到李續身旁,讓其簽字畫押。
這一切完畢之後,朱申點點頭,大聲道:“本官現在宣判,李續縱奴傷人,目無法紀,惡意擾亂地方治安……”
朱申洋洋灑灑一大段話說出來,有人歡喜有人憂,其主要不過三點:其一,李續需賠償所有受害者一切醫藥費,同時還得另付一筆安撫費用給受害者方可;其二,李續主使手下家丁奴仆傷人,致多人重傷,簡直目無國法,須當堂杖責三十,入獄三月,以儆效尤;其三,張成雖是從犯,但卻是主凶,故而判處其當堂杖責五十大板,入獄三年,以安百姓。
聽完朱申的話,堂外李騰當即麵色一變,朱申這樣的懲處,實在已經嚴厲之極了,杖責三十,入獄三月,這每一項,都可謂是殺人利刃,刀刀見血啊。
杖責三十不過失些臉麵,不能傷筋動骨,倒也勉強還能接受,但入獄三月,卻是讓李騰萬難接受,一旦入獄,日後必定成為人生汙點,對於要踏上仕途的人,尤為不利,甚至可能會使其終身絕足於仕途。
而且,李續此次返鄉,另外一個目的,便是要舉行冠禮,如今年關已近,入獄三月,豈非錯過了二月的加冠儀式?
李續也暗自皺了皺眉,到現在他才知道,自己想的似乎有點過於簡單了,所謂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如今身處新野縣城,如果縣令鐵了心要治他的罪,他能怎麼辦?
老話說的好,縣官不如現管,意思便是再大的官,也不如現成主事的人管用,自己得罪了馬頡,雖然馬頡官階地位高於縣令,但其職不過是監察治下官吏,與軍政無關,官再大,也管不到自己頭上,但眼前這位縣令可就不同了,自己落在他的手上,若他一心為他的兒子報仇,不顧自己背後的依靠,自己能有什麼辦法?
何進雖然辟自己為幕僚,但到底不在朝廷官職之內,自己如今不過一介平民而已,朱申想怎麼判就怎麼判,若其執意重處自己,哪怕自己事後能將其革職免官,下獄處死,現在也沒有絲毫反抗之力,除非想學甘寧一般,殺官出城,浪跡江湖,自此絕足官場。
“大人,學生還有話說,請大人容學生說一句。”李續突然高聲說道,這次卻又恭敬了許多,不再如剛才那般有恃無恐。
“本官也並非不講理的人,李續,你有何話盡可道來。”朱申見李續此刻已經比剛才恭順不少,以為是李續心頭害怕,心中不由大定,這等表現,想來也是不可能有什麼後台吧,至於新野李氏,哼,一鄉間大族而已,又能怎樣?
到底是自家兒子受苦,朱申怎可能不心疼,平時朱迅朱公子就在新野胡作非為,他這當父親的豈能不知曉?不過是存了愛護之意,有些縱容罷了,此次李續竟然將他兒子打成重傷,為人父者,自然心中惱怒。
之所以重懲李續,除了朱申兒子的原因以外,另一個原因就是迫於堂外眾多富室大族的壓力,得罪新野李氏一族,總比得罪其它幾家大族好吧?
“大人為官一向清正,治下百姓無不信服,此次學生有錯在先,竟做出縱奴傷人之事,實在妄讀聖賢之書,愧對先賢,大人如此判處學生,學生心服口服……”說到此處,李續略微停頓了一下,又道,“隻是學生此次返鄉,已承諾他人須盡快返回雒陽,以效綿薄之力,不知大人可否容學生以金銀贖罪,賠償苦主,以此來減免罪行,亦可不使學生有負當日諾言,失信於人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