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獲得快樂人生的方法(3)(3 / 3)

這些話是不是聽起來似乎很不切合實際,太理想化了呢?當然不是。它不過是一種基本的常識,一種能讓你我變得快樂的良方。在我的家中,就曾發生過這種事情。我小時候家裏很窮,總是債台高築,但是父母每年總要想方設法給孤兒院捐些錢物。孤兒院雖然就在愛荷華州,但我父母從來沒有去過那裏,或許也沒有人為他們所捐的錢物感謝過他們——除了寫信來以外——可他們得到的報酬卻非常高,那就是幫助孤兒的樂趣,並且從不希望或等待別人來感激。離開家之後,每年聖誕節我總會寄一張支票給父母,希望他們能買點好的東西,但他們卻不願意這樣做。通常聖誕節的前幾天我回到家時,父親總是告訴我他們買了一些煤和雜貨送給鎮上一些“可憐的女人”——那些孩子多又沒有錢去買食物和柴火的人。在送這些禮物時,他們得到了很多的快樂——那種隻有付出而不求得到任何回報的快樂。

我相信父母有資格成為亞裏士多德理想中的那種最快樂的人。亞裏士多德曾經說過:“理想的人,是那種以施惠於人為樂,以別人施惠於己而羞愧的人。”

以下是我所要說的第二個要點:我們想得到快樂,就不要去想感恩或忘恩,而隻需享受施予的快樂。

幾千年以來,很多父母總是為兒女的不知感恩而傷透了心,甚至連莎士比亞筆下的李爾王也叫著:“一個不知感激的孩子比毒蛇的牙還要惡毒。”可是,孩子們為什麼就必須心存感激呢?除非我們教他們要那樣去做。忘恩是天性,就像野草一樣蔓延,而感恩就像一株玫瑰,必須勤於施肥、澆水,給予足夠的教養、愛和保護。如果我們的子女是忘恩負義之人,應該怪誰呢?應該怪我們自己。如果我們從來沒有教過他們如何表示感恩,又怎能希望他們對我們感恩呢?

我曾認識一個住在芝加哥的人,他常常對人抱怨自己的兩個繼子不知感恩。其抱怨倒也不是完全沒有理由。他娶了一個寡婦,那個女人要他四處借錢,以供養她的兩個兒子讀大學。他在一個紙盒廠做工,一個星期才賺不到40塊錢,得買食物、衣服、燃料,付房租,還得還債。就這樣他像一個苦力一樣辛辛苦苦地幹了4年,卻從來沒有抱怨一句。有沒有人感謝他呢?沒有,太太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兩個寶貝繼子也是如此認為。他們從來也不覺得自己欠繼父什麼,甚至於連謝謝也不願意說。能怪誰呢?怪孩子們嗎?不錯。可是更該怪的是做母親的。在她看來,根本不應該在兩個年輕人身上增加過多的“負疚感”。她不希望自己的兩個兒子“一開始就欠人家什麼”,因此從來沒有想到要說“你們的繼父真是個好人,幫你們讀完了大學”,而是采取相反的態度:“這是他起碼應該做的。”她以為這樣做會對她的兩個兒子的成長有好處,可實際上,這等於是讓自己的孩子在走上人生道路的開端,就產生全世界都欠自己的一種危險的觀念。這是一種危險的觀念,後來她這兩個兒子其中的一個想向老板“借一點錢”,結果鋃鐺入獄。

我們一定要記住,孩子的行為完全是由父母造成的。

再舉一例:我的姨媽就從來沒想過自己的孩子會對她“感恩”。小時候,我記得姨媽把自己的母親接到家裏來,同時也照顧自己的婆婆。現在閉上眼睛,我依然清楚地記得兩位老太太坐在姨媽農莊壁爐前的情景。她們會不會給姨媽增添麻煩呢?當然會。可是你在她的一言一行中絲毫看不出煩惱。對兩位老太太,她順從她們,寵她們,讓她們非常舒適地度過晚年。除了兩位老人家,姨媽還必須照顧6個孩子。但她從來沒有覺得自己這麼做有什麼特別,也不期望因把兩位老太太接到家裏而贏得他人的讚美。在她心目中,這是一件十分自然的事,也是自己分內的事,而且是自己喜歡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