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強是一個大孝子。家裏就他一個孩子,母親在他十歲的時候和阿強的父親離婚了,二十多年來一直是母親一個人操持整個家務。好不容易盼著阿強上大學找了工作結婚了,母親才閑下來。
對於母親,阿強是一萬分感激。雖然現在自己經濟情況不是很寬裕,但想起這些年母親含辛茹苦將自己撫養大,吃喝穿從來沒有讓自己寒磣過,阿強一直想著要好好地孝敬母親。雖然在每次跟妻子秀回老家時總要帶些禮物補品之類的,可阿強總覺不夠。
有一次,老家有點事需要錢,阿強就瞞著妻子向朋友同事東拚西湊了2千塊錢準備悄悄地寄給母親,可在去郵寄的路上不慎被小偷盯上了,到了郵寄才發現錢已經不翼而飛。錢是借來的,阿強沒法交待,行動變得鬼鬼祟崇,說話也吞吞吐吐,根本不敢告訴妻子真相原由,妻子亞青懷疑阿強有外遇,兩人大吵起來。
5月26日恰好是阿強夫妻倆結婚10周年紀念日,可沒想到這一天居然有一個婦人找上門來,阿強的妻子青花差點暈倒。不過事情並不是青花想象的那樣。該婦人原來是家具匠師,那日上門隻不過送貨,是阿強為青花訂做的衣櫥。結婚,阿強在一次搬運青花視為寶貝的陪嫁嫁妝時,不慎弄壞了衣櫥,雖然當時阿強很巧妙地將這件事掩飾過去了,瞞住了青花,但阿強一直放在心裏。於是悄悄在屋後栽了一株梧桐。10年後的今年,樹長成,阿強便請了那家具匠師做了一新的衣櫥送作為結婚周年禮物,這是阿強一直來秘密,一方麵想彌補過失,另一方麵也是表示自已對青花愛的深切,青花感動得一塌糊塗。
雖然最後真相還是大白,亞青原諒了阿強,但告訴阿強:夫妻間應該有信任,最討厭就是夫妻間有所隱瞞。夫妻兩人在一起生活,怎能不互相添麻煩?夫妻間就應該互相克服困難互相扶持著過日子。阿強向妻子保持秘密的做法差點毀了良好的夫妻關係,好在妻子亞青是個通情達理的女人。看來夫妻之間不應該保有什麼秘密,有事應坦誠相告,日子方能持久,夫妻才能和諧。當初如果阿強弄壞嫁妝時告訴青花,夫妻倆可能難免吵鬧,也許青花並不責怪,但無論怎樣,這個秘密對夫妻並無大礙,秘密的存在並不影響夫妻感情,甚至更有利於夫妻感情加深。夫妻之間也存有秘密。
雖然夫妻持有秘密可能損害夫妻感情,但不留秘密也不見得就有利於夫妻感情。那麼夫妻之間究竟是留有秘密好還是不留秘密好呢?具體一點說,老公的手機應該不應該查?老公的錢包該不該去翻?老婆的聊天紀錄要不要看?老婆的行蹤要不要知道?夫妻之間存在秘密嗎?
有人認為夫妻之間當然存在秘密,而且應該保有這份秘密,甚至直到生命的終點也秘而不宣;而有人則認為夫妻間應該坦誠相對,相互信任,不應該保有秘密。各人有各人的道理,而且現實生活中也確實有的夫妻一生都在保有著各自的私人空間和秘密,並不影響夫妻恩愛一生;有的夫妻做到親密無間,無話不談,根本沒有保有什麼秘密,這樣的夫妻確實存在,不要不相信,他們在毫無秘密的赤裸相對中過著恩愛的夫妻生活。可見,是否保有秘密本身並不重要,關鍵是夫妻雙方對此問題的看法和態度以及是否能達成的一致。如果一方認為應該有個人的空間與秘密,而對方卻認為不應該這樣,那麼衝突肯定難免。
其實每個人多多少少都會有秘密存在,人怎會沒有一點秘密?關鍵是,麵對什麼樣的人,什麼樣的秘密應該坦誠,什麼樣的秘密應該放在心底,心裏要清楚,無論是坦誠還是隱瞞,隻要夫妻能找到適合自己的生活方式,這才是最重要的。保留秘密如果有利於夫妻關係,那就讓秘密一直成為秘密;但如果這所謂的秘密傷害到情感,可能影響夫妻關係,則最好坦誠相告,春風化雨,夫妻真的相愛一切都可化解。可難就難在保有秘密的當事人要有相當的智慧來判斷哪些秘密應該保留?哪些秘密不應該保留?
無關原則性的小秘密特別是善意的秘密可以保留,但大的事情還是應該都清楚才好。當然還要看,這個秘密如果說出來,對方能否接受?即使在你看來隻是一個小秘密,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事,但如果對方不能接受那最好還是把它藏起來。比如,你的妻子對你以前是否有過戀愛相當的敏感,而且不能接受她不是你的初戀(當然這樣的女人很少,隻是打個比方),那麼你就沒有必要如實相告,那隻是過去,對你現在毫無影響,而說出來卻可能讓妻子耿耿於懷從而鬧得不開心。
秘密是一把雙刃劍,弄不好影響夫妻感情,弄好了卻也可能有助於加深夫妻感情,就像故事二中的那對老夫妻。常言道“因為不了解而結婚,因為太了解而離婚”,距離也是一種美,應該允許“不影響夫妻關係”的秘密存在的合理性,但建議夫妻之間應該盡量減少秘密,而且不能用這些秘密去違背雙方可以接受的底線,更不要去動搖家庭的基礎。真正相愛的夫妻中不會有真正見不得人的秘密,如果有,那就不是秘密,是背叛。所謂的秘密或私人空間決不能是背叛和不忠的遮羞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