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章 回族馬幫與大理政權(2 / 2)

興順和原名“興泰和”,1846年由玉溪大營回民馬佑齡創辦。因見玉溪農村婦女的土布生意有發展前途,馬佑齡便由昆明購紗運往玉溪,在玉溪以紗換布後又運至昆明銷售。進而將白布用土靛染成青布、藍布出售,銷路更好,不僅在昆明賣,還運往四川、貴州銷售,均受顧客歡迎,生意日益興隆。1855年,馬佑齡前往麥加朝覲,取道緬甸、泰國等國,後得知泰國清邁有洋靛,染布效果好,便組成馬幫,到清邁采購,運到昆明銷售,遂開始經營對外貿易。光緒後期(1875~1908年),馬佑齡將商號交給兒子馬啟祥經營,商號更名“興順和”。除經營布匹、草帽、洋靛等外,還經營川鹽,資金增至20多萬銀元,對外貿易得到進一步擴展,並先後在昭通、東川、曲靖、蒙自、個舊、文山、下關、保山、玉溪、墨江、元江、思茅、漢口、上海、長沙、天津、沈陽、北京、廣州和香港等地設立了分號,影響遍及國內外。

在經營國內商業和進出口貿易的同時,興順和還與人合股興辦個舊錫務公司,開采、冶煉大錫,運銷香港。馬啟祥被推選任公司總經理,他聘請了德國專家到個舊錫礦,改進了掘礦、吊車、運送、冶煉等設備及技術,不但增加了錫的產量,而且也提高了錫的質量,大錫也成為後來雲南出口貿易中的大宗貨物。由於興順和商號成功的商業、進出口貿易以及產銷一體化,成為19世紀後期至20世紀初期雲南三個最大的商號之一,在當時雲南的工

商業中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

另一個值得我們注意的是,有些回族商人在對外貿易中充當了重要的“中間商”。這是19世紀回族人定居在緬甸及泰國的一些城鎮,如八莫、景棟和清邁等地時的可靠情況,他們直接參與和當地棉花、茶葉生產者之間的貿易。除了組成遠途商隊之外,有些回族人也扮演著中間商的角色。遠途貿易需要掌握地理和中國人社會範圍以外民族方麵的知識,回族商人的生存和發財就是依賴這種知識。當19世紀後半期雲南回族起義失敗後,這些回族商人並不是作為陌生人進入南亞和東南亞,而是繼續作為山區貿易者和中間商。這樣,回族店鋪掌櫃和商販們便在泰國、緬甸的一些城鎮活躍起來。確實,泰國北部的雲南浩人行商(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回族)作為回族遠途馬幫貿易的後繼者,今天仍然從事著相同的行業,但販運的路程大大縮短。在馬幫商隊繼續穿過泰緬邊界,將玉石、寶石、茶葉運往泰國,並將日用品和藥品運到緬甸的同時,泰國北部的雲南回族商人中大部分還充當著泰國北部各山地部落(苗、瑤、克倫、傈僳及阿卡人)與清邁這類商業中心之間貿易的“中間人”的角色。在這方麵,雲南回族商人們最初是活躍在沿緬甸與老撾邊境的山寨裏,特別是在清邁、清萊、夜豐頌等府;他們同樣也活躍在並不直接與緬甸或老撾接壤的一些山區(加清邁府北部的帕勞),偶爾甚至向南到達達府,並有人在那裏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