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剛與徐明是某單位的新進職員,兩個人各有千秋,李剛能說會道,麵試時說話十分得體,主考官對他十分欣賞,認為他是一個十分難得的人才。徐明處世十分低調,實話實說,但是工作十分有經驗,而且能力超群。
主考覺得兩個人都是人才,舍棄誰都會後悔,因此破格錄取兩個人,但是也有一個條件:試用期一個月,然後再重新決定任用誰為公司正式職員。
李剛與徐明都十分珍惜這次難得的機會,但是由於兩個人的性格不同,李剛活潑開朗,與同事相處得十分融洽,而且為了討得上司喜歡,總是愛好給上司說些好聽話,哄得上司心裏十分舒服。徐明性格沉默,隻會努力地幹活,在工作中一絲不苟,與上司總是因為工作發生摩擦,惹得領導心裏十分不快。
有一次,公司來了一個客戶,要求看一下新進的產品,當時公司的老員工都被分配做其他的事情,張經理正在開會,隻得先把自己辦公室的秘書調過來照顧客戶,李剛看到這裏,為了能夠與上司套近乎,就跑到會議室,充當辦公室的秘書端茶倒水,領導看到他這麼懂得察言觀色,十分喜歡,心裏於是暗下決定:留他作為公司的正式人員。
徐明則是拿出公司的新產品樣品與客戶談了起來,並且把自己的新理念與產品的好處等等全部融入到了談話當中,講解得十分恰當有力度。客戶以為徐明是公司老職員,對他稱讚有加,當聽到他說自己來到公司還不足一個月時,客戶更加佩服徐明的能力,並且當場簽下了訂單,願意與之長期合作。
就在這個時候,李經理會議結束,匆忙來招待客戶,當聽到客戶已經簽單時,感覺十分驚訝,公司老員工都不在,怎麼可能會讓客戶信服呢?即使老員工在,客戶也從來沒有這麼爽快地簽過單啊?經理抱著種種疑問,知道是徐明的功勞時,當即決定任用徐明為公司正式職員,並且升職為銷售部主任。相比較之下,李剛雖然也通過了公司的試用期,但是因為能力不行沒有得到提升。
潛規則一:職場需要討巧
如果是兩個蘋果,一個好吃但是很難看,一個雖然不好吃,但是十分漂亮,而且個大,這時候,我們就會拿漂亮的蘋果而不是好吃不漂亮的蘋果。一個人想要為他人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首先要學會裝扮自己。職場也一樣,一個人想要在職場中有所發展,首先要學會說話,討人喜歡。
討巧是新人進入職場的必要條件。你有著超群的能力,你有著很高的學曆,但如果你不懂得討巧,而是在職場中盲目自信,狂妄自大,留給別人一種自傲的不良印象,你就會在第一關被人“PASS”,討巧是為了給自己提供更好的發展空間。如果懂得討巧,在職場中懂得與人拉關係,十分招人喜歡,你就能夠得到大家的支持,得到上司的重視,當有公司遇到重要的事情,領導首先考慮的就是你。所謂“近水樓台先得月”,也是這個道理。
潛規則二:討巧沒有實力重要
討巧固然重要,但是實務決定一切。職場中,很多人都認為:會說話比會做事要有用的多。事實上,“實際行動”比口頭的“豪言壯語”更加具有吸引力。
一個人的工作能力不是說出來的,而是做出來的。如果你不能將自己的工作能力用實際行動表現出來,不管你對別人用什麼樣的語言,如何討得別人的喜歡,但時間久了,自然而然就會暴露出你的技不如人。
職場需要的是為公司創造效益的人,而不是一個能說會道的人。實力決定一切,如果你沒有過硬的本領,不懂得在職場上不斷學習,增加自己的工作經驗,而是好逸惡勞,隻會被日益激烈的競爭淘汰出局。
潛規則三:成功=適度討巧+絕對實力
雖然實力決定一切,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適當的討巧是必要的,它能夠幫助有能力者更快地尋獲成功,而且可以為成功錦上添花。作為現代職場精英,必備的條件之一就是會適度地討巧,這是一種人際交往能力。隻有獲得到了良好的交際能力,才能夠擁有足夠的平台展示風采。當然,要在職場生存下去,絕對的實力是少不得的,如果你沒有實力,即使給你提供了足夠大的發展空間,你也無法利用它實現你的目標與理想。
趙小姐是某公司的小職員,憑著自己的努力,她一步步地走上了宣傳主管職位。在她剛被提升的時候,除了增加了工資,從來沒有享受過其他的待遇,但是她從來沒有抱怨,畢竟其他的主管也是如此。為此,她盡心盡力地為公司出謀劃策。一個偶然的機會,她得知財務部主管李小姐總是享有很多待遇,比如:報銷手機費;過節過年總是拿的東西比其他人多出三倍,這讓她很不服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