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章 政見與意氣間的大撒把——三朝黨爭的雙重變奏(2)(1 / 2)

那時蘇軾根本就不是什麼“騎牆派”,他還在身體力行執行一些有利於人們的新法,但他對新法的弊端看得很清楚,所以難免會說上兩句,但就這兩句也為新派人物所不容,可見在黨派爭鬥很激烈的時候,在政治上想置身事外是很難做到的。因為領頭的鬥雞不可能騎牆,他必須選擇要麼進攻要麼後退的博弈法則。

一般說來,當一派得勢時,這一派也就會選擇前進,而失勢的一派一般會後退,北宋的新舊黨的博弈便是這樣。以司馬光為首的“舊黨”就選擇了外派,不與“新派”共事。這也就造成了所謂的“中間派”難以生存下去,因為“新黨”們眼中隻有兩種選擇,要麼是自己人,要麼就是反對派。當然後來蘇軾並沒有死,而是貶他到黃州做團練副使去了,但我們也可看出北宋黨爭的嚴酷性。

北宋士人官僚集團分為新舊兩黨之後,而在宋神宗死後再次分化組合。這時高太後臨朝,王安石隱居,新黨失勢,幾乎是作鳥獸散,司馬光被任命為宰相,舊黨得意。得意的舊黨比新黨要複雜得多,他們因政見不同、地域不同,不久就再次分裂並組合成洛、蜀、朔三派。但他們之間並沒有什麼太大的矛盾。

據記載,“哲宗即位,宣仁後垂簾聽政,群賢畢集於朝,專以忠厚不擾為治。和戎偃武,愛民重穀,庶幾嘉之風矣。雖然,賢者不免以類相從,故當時有洛黨、川黨、朔黨之語。”洛黨以程顥為領袖,朱光庭、賈易等為成員;川黨以蘇軾為領袖,呂陶等為成員;朔黨以劉摯、梁燾、王岩叟、劉安世為領袖,成員就更多了,各黨也相互攻擊,但矛盾並不突出。舊黨雖然都反對王安石變法,但其側重點則各有不同,所以有洛、朔、蜀三派之分。

洛黨也主張革新政弊,程顥就曾經上書《上神宗皇帝陳治法十事》,講述他革新時弊的氣概。但洛黨的改革重在人才的選用上。程顥《請修學校尊師儒取士劄子》雲:“治天下以正風俗、得賢才為本。”又雲:“豈惟得士浸廣,天下風俗將日入醇正,王化之本也。”而新黨革新則重在法令的威嚴,不重視人才的選拔。所以王安石在製定一係列法令之後,就以附和迎合者為大用。

當然,其中也有王安石所不得已的因素存在,王安石還沒有執政之前,就已經遭到滿朝大臣嫉恨,後來的一切實施法令,不論是非,都遭到舊臣們的抨擊,都不願跟他在一起,王安石不得不引用新來的,作為自己的助手。由上可知舊黨之洛派原本並不反對改革,隻是在重人與重法方麵,洛派與新黨各有主張。這既是洛派反對新黨變法之根本原因,也是後來洛派與朔、蜀二派分庭抗禮之最根本處。

朔派之政治主張又不同於洛派,這一派主張對社會進行逐步改良,而反對新黨及洛派大張旗鼓的改革。司馬光說:“治理天下就像居家,破爛了就把它修好,如果不是損壞得非常嚴重的話,那是不必要再造的。”因此,司馬光任宰相後就全部廢除了王安石的新法,而洛派於新政並不主張全部廢除。

對於熙豐新政,以蘇軾為代表的蜀派並沒有固定的、鮮明的主張。如對於熙豐的免役法,蘇軾兄弟開始都反對,等到司馬光恢複差役,蘇軾又不讚成了。後來蘇軾對司馬光說:“差役、免役,各有利弊。免役的害處是有利於朝廷官員的聚斂而老百姓就會沒有錢用了。差役的害處是老百姓常常因為要為朝廷服差役,而不得專心於農耕,而吏胥往往因此狼狽為奸。這兩害,輕重大概差不多。”

因此,舊黨在司馬光當政期間,就因政見不同而進行了分化,也因政見不同而重新組合成洛、蜀、朔三黨。雖然沒有根本利益上的分歧,但相互攻擊是在所難免的。由此,北宋的黨爭進一步擴大。由於是以政見和地域來劃分的,其中最主要的是以地域來區分,由於各人出生地域唯一性,自然也就無所謂什麼騎牆派。

總之,北宋的黨爭起先因變法的態度不同而初次分化並組合成為新舊兩黨之爭;舊黨又因對熙豐新政的認識和態度不同而再次分化、組合成洛、蜀、朔三黨之爭。北宋士人官僚集團的不斷分化與重新組合,其實有著深遠的文化背景,即宋沒有宦官、外戚兩大政治集團的介入,隻有一個士人官僚集團。因此按利益集團來劃分,各黨派隻從屬於一個利益集團,而不存在跨利益集團的,從這個意義上說,北宋的黨爭是沒有騎牆派的黨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