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章 “去唐朝化”的成敗得失——武則天的政治命運(3)(3 / 3)

其次,酷吏基本上是按照武則天的旨意行事的。武則天“大開詔獄,重設嚴刑”,扶持酷吏的目的,是要讓酷吏用法律的武器去誅鋤異己,鏟除政敵。而酷吏大體上也都有揣時希旨的本領,“構似是之言,成不赦之罪”,“執法不撓”,“務在誅夷”。不僅懲治武則天的政敵,就連“逆黨親屬及其交遊有涉嫌疑”者,也“莫不窮捕考校”。

為了懾服罪犯,他們往往“竟為訊囚酷法”;“或以椽關手足而轉之,謂之‘鳳凰曬翅’;或以物絆其腰,引枷向前,謂之‘驢駒拔橛’;或使跪棒枷,累甓其上,謂之‘仙人獻果’;或使立高木,引枷向後,謂之‘玉女登梯’;或倒懸石縋其首;或以醋灌其鼻;或以鐵圈轂其首而加楔,至有腦裂髓出者”。

據說周興、索元禮所殺各數千人,來俊臣所破千餘家,丘神亦破千餘家,吉頊等破三十六家,“親故連累鼠逐者千餘人”。酷吏的這些做法,沉重地打擊了武則天的反對派,從根本上削弱了他們的勢力,為武則天改朝換代、鞏固政權掃除了障礙。武則天的大臣朱敬則說,武則天開告端,用酷吏,“故能計不下席,聽不出闈,蒼生晏然,紫宸易主”。《新唐書》的作者說,武則天因酷吏以自肆,“不出幃闥,而天命已遷”。《舊唐書》的作者也說武則天因酷吏坐移唐鼎,“天網一舉而卒籠八荒”。這說明,酷吏在武則天稱帝前後曾發揮過重要作用,他們的主要活動是幫助武則天誅殺政敵。再者,酷吏的衰亡也與武則天有很大的關係。武則天兩度重用酷吏,隻是為了消滅政敵,維護自己的統治。所以,她不允許酷吏有其他“越軌”行為,尤其是政敵被殺、政局穩定之後,武則天立即改變了對酷吏的態度,由重用變為抑製。隨著武則天態度的轉變,酷吏很快走上了衰亡的道路。史載天授二年(691年),武周政權剛剛穩定,武則天即貶殺了酷吏丘神、周興、索元禮和傅遊藝。丘神是以“謀反”的罪名被殺的。周興被告“謀反”,“詔宥嶺南,在道為仇人所殺”,索元禮“座贓賄”,列於獄中。傅遊藝“夢登湛露殿,旦而陳於所親,為其所發,伏誅”。

長壽(692~693年)以後,主要的反對派大體上已被消滅,“眾心已定”,武則天再次決定“尊時憲而抑幸臣,聽忠言而誅酷吏”。酷吏侯思止、來子珣、王弘義、郭霸、萬國俊等相繼死亡。萬歲登封元年(695年)十月,武則天下令減大理丞,廢秋官獄。次年,將用法寬平的徐有功擢拜為左台殿中侍禦史。神功元年(697年)六月,下《暴來俊臣罪狀製》,把來俊臣送上了斷頭台。就這樣,酷吏被武則天無情地拋棄了。

可見,武則天與酷吏的關係是複雜的,也是微妙的。在酷吏問題上,武則天的心理是矛盾的。從總體上看,她是反對濫刑,鄙視酷吏的,她要約法省刑,以“道德”化天下。但當她的統治受到反對派的嚴重威脅時,又不得不縱容酷吏,濫用刑法,打擊政敵。所以武則天隻是把酷吏當作消滅政敵的工具;而酷吏也隻是充當了“鷹犬”的角色。武則天並沒有把行政大權交給酷吏。此外,武則天在重用酷吏的時候也重用過許多“循吏”。因此,說武則天實行“酷吏政治”是很不恰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