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20幾歲,要學會用好心態把握自己(2)(3 / 3)

但是,如果你糾纏住後悔不放,或羞愧萬分,一蹶不振;或自慚形穢,自暴自棄,那麼你的這種做法就真正是愚人之舉了。

有一部電影說紐約一位極度精明、詞鋒銳利的律師的故事。這位律師有辦法將別人看似無望的官司打贏。在法庭上他能言善辯,然而在生活中,他與家人的交流也像是打官司,孩子隻要打翻一杯水果汁,都會被他像犯人一樣地審訊。並常在對孩子訓話完畢,多加一句:“看!我贏了!”

後來有一天晚上這位律師去買香煙,卻不幸遇上槍匪,被擊中兩槍昏死過去!

當他在醫院醒過來的時候,他什麼都不記得了,甚至連他的家人也不認得。更嚴重的是,他癱瘓了,他不隻癱睡在床上不能行動,他甚至連說話也不行。因此,他必須重新學習,學習講話、學習走路。簡單地說,從頭開始學做人。

過了一段日子,他的意識漸漸清楚。他重讀自己以前的案子,卻嚇呆了:“為什麼我會為了打贏這場官司而昧著良心,苦心經營呢?”他於是偷偷地把重要的證物、證件送給受害者,使他們能夠翻案。然後,他辭去了自己過去熱愛的律師工作。

人的一生總有許多的轉折和價值取向的轉變,也有人勞勞碌碌一生隻為一件事操勞,那就是名聞利養,電影裏的律師不過是一麵鏡子,借給我們照見自己。有一天,如果你我已不再是如今的你我的時候,我們到底會為自己過去的所作所為給予怎樣的評價呢?會不會也問自己:“我為什麼當初會昧著良心做這件事呢?”

古希臘詩人荷馬曾說過:“過去的事已經過去,過去的事無法挽回。”的確,昨日的陽光再美,也移不到今日的畫冊中。我們又為什麼不好好把握現在,珍惜此時此刻的擁有呢?為什麼要把大好的時光浪費在對過去的悔恨之中呢?

人生無法重新來過,就像覆水難收、往事難追一樣,後悔隻是徒勞的。過去的已經過去,不要為打翻的牛奶而哭泣!生活不可能重複過去的歲月,光陰如箭,沒有時間留給我們後悔。錯過了就別後悔。後悔不能改變事實,隻會消弭未來的美好,給未來的生活增添陰影。我們應時時思索,時時檢討,不時自省,不斷地調整自己的人生腳步,昂首挺胸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段路。從過去的錯誤中吸取教訓,在以後的生活中不要重蹈覆轍,要知道“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

就像卡耐基說的那樣:要是我們得不到我們希望的東西,最好不要讓憂慮和悔恨來苦惱我們的生活。且讓我們原諒自己,學得豁達一點。

做自己想做的事

上蒼在賦予一個人生命的同時,一定也賦予他(她)獨特的使命——做自己最想做的事情。

人的思想是了不起的,隻要專注於某項事業,那就一定會做出使自己感到吃驚的成績來。即使沒有達到別人眼裏的成功標準,但至少不會為自己的人生留下遺憾。

當我們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時,很少感到疲倦,很多人都有這種感覺。比如在一個假日裏你到湖邊去釣魚,整整在湖邊坐了10個小時,可你一點都不覺得累,為什麼?因為釣魚是興趣所在,從釣魚中你享受到了快樂。產生疲倦的主要原因,是對生活厭倦,是對某項工作特別厭煩。這種心理上的疲倦感往往比肉體上的體力消耗更讓人難以支撐。

漢德·泰萊是紐約曼哈頓區的一位神甫。一天,他來到教區醫院一位垂危的病人床前,意外地聽到了這樣一段話:“仁慈的上帝!我喜歡唱歌,音樂是我的生命,我的願望是唱遍美國。作為一個黑人,我實現了這個願望,我沒有什麼要懺悔的。現在我隻想說,感謝您,您讓我愉快地度過一生,並讓我用歌聲養活了我的六個孩子。現在我的生命就要結束了,但死而無憾。仁慈的神甫,現在我隻想請您轉告我的孩子,讓他們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吧,他們的父親是會為他們驕傲的。”

一個流浪歌手,臨終時說出這樣的話,讓泰萊感到分外震驚,因為他聽到太多的臨終懺悔。而這名黑人歌手的所有家當,就是一把吉他。他的工作是每到一處,把頭上的帽子放在地上,開始唱歌。四十年來,他如癡如醉,用他蒼涼的西部歌曲,感染他的聽眾,從而換取那份他應得的報酬。這位黑人歌手是真正幸福的,他在自己充滿激情的歌聲裏,無怨無悔地走過了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