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7 食品安全重大問題研究(1 / 3)

涉及食品安全的產業由三部分組成:生產經營可食用的農、林、牧、漁產品的產業,簡稱食用農產品產業,屬第一產業;製造業門類中的農副食品加工業、食品製造業、飲料製造業、煙草製造業,總稱食品工業,屬第二產業;餐飲業,屬第三產業。

2008年的食品銷售額:食用農產品約4.83萬億元;食品工業約4.12萬億元;餐飲業約1.54萬億元,共計10.49萬億元。總的增加值約為4.77萬億元,占我國GDP的15.9%。食品出口超過500億美元。上述食品產業是最大、最重要的民生產業。而食品安全問題是個重大問題,因為它直接關係到消費者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是國家安全、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

本分課題的重點是針對我國輕工行業中的食品行業(農副食品加工業、食品製造業、飲料製造業),從我國食品安全現狀、事件成因分析、保障措施、目標四個方麵進行了深入細致的研究。

課題研究的分工原則,分課題著重於技術(“技術”二字是廣義的,是相對經濟學中“製度”而言的。)層麵的研究;而總報告則在綜合、精練分課題報告的基礎上,側重於提升到製度(指經濟學中關於製度安排。製度變遷等的“製度”。)層麵上進行研究,因為隻有不斷改善製度環境這一戰略措施的根本性基礎,才能確保和諧、科學的可持續發展。對於關係到人的生命和健康安全的“食品安全重大問題研究”,更應該體現上述原則。

分課題中關於“我國食品安全存在的問題”一節開篇就指出:

盡管我國的食品生產技術水平和食品質量都有了顯著的提高,但食品安全事件特別是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還時有發生。2004年4月曝光的安徽阜陽農村市場的無營養劣質嬰兒奶粉事件,造成12名嬰兒因營養不良而死亡。

2008年10月曝光的三鹿配方奶粉事件導致全國泌尿係統出現異常的患兒多達29.4萬人,其中6人可能因飲用問題奶粉死亡,國務院對三鹿牌嬰幼兒奶粉事件啟動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響應機製,說明“三鹿牌嬰幼兒配方奶粉”事故是一起特別重大食品事故。為此,曾經是集奶牛飼養、乳品加工、科研開發為一體的大型企業集團,中國食品工業百強,中國企業500強,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奶粉產銷量連續14年實現全國第一,酸牛奶產銷量位居全國第二名,液體奶產銷量進入全國前四名,品牌價值一度高達149.07億元的“中國名牌產品”企業,就這樣破產了。成千上萬的奶農、供應商、經銷商陷入了困鏡。根據中國海關總署的統計,受三鹿奶粉事件的影響,2008年10月出口乳製品隻有1036噸,比去年同期下降92%,2009年4月,全國有30萬噸的奶粉庫存積壓,約合50億元人民幣。三鹿奶粉事件不僅造成了巨大的經濟與健康損失,還給我國造成了極大的負麵國際影響。

食品業界有關專家指出,要找到發生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或者根本原因,從製度層麵上歸結為兩點:

其一提供原料的個體分散農業和工業化的食品加工生產的體製矛盾;其二最關鍵的是整個監管體係。

1.7.1提供原料的個體分散農業和工業化的食品加工生產的體製矛盾

這個問題實質上是農業產業化經營中的問題,僅對食品安全來講的確很重要,因為食品安全的基礎在農村和農業,正如十七大報告關於“統籌城鄉發展”一節所指出的:“加強動植物疫病防控,提高農產品(指可食用的“大農業”產品,即農、林、牧、漁業產品。)質量安全水平。”這是最基礎的把關,因為約40%的農產品直接消費,約60%的農產品是食品工業的原料,影響食品安全的三大汙染源(生物性汙染、化學性汙染和物理性汙染)其載體首先就是農產品。

作為汙染源載體的農產品,如原料乳生產的分散性加大了監管成本,加上奶源短缺,爭奪奶源成為各乳品企業經營最緊迫的問題,這就為經濟利益驅使下的貪婪和醜惡提供了條件。因此,實現規範化、現代化的農業產業化經營對保障食品安全就十分必要。

十七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指出:“培育農民新型合作組織,發展各種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鼓勵龍頭企業與農民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機製,著力提高組織化程度。按照服務農民、進退自由、權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快發展,使之成為引領農民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的現代農業經營組織。”

貫徹上述中央精神,就是既要創造寬鬆有序的市場環境培育優勢農戶,又要積極引導在農民自願的基礎上發展農業合作社、專業農協等中介組織。

創造寬鬆有序的市場環境就是要發展要素市場,特別是有關農業和農村的土地、資本、科技、信息和人才的要素市場。這些要素市場的培育,要從有形市場開始,在農民“看得見,摸得著”的實踐過程中,促進農業要素向優勢農戶集中,然後在越來越多的優勢農戶中產生大批的農民企業家。有了像樣的企業家,農業和農村的資源就可以盤活;形成了農民企業家階層,農業和農村的管理體製和運行機製的改變就有了依托力量。

在農業產業化經營中,企業、尤其是大企業,與分散、小規模農戶連接的難點在於農戶缺乏組織化和約束性。事實越來越清晰地顯露,具有明顯獨立經營意識和自由化傾向的小農戶,居然可以使大企業束手無策。這個必然的連接過程往往是一個漸進的、甚至是痛苦的磨合過程,以致一些進入農業的大中型企業家不得不知難而退。發展實踐向人們提示,在企業與農戶之間確需中介組織作為橋梁和紐帶,而農業合作社和專業農協是各類中介組織中最為有效的形式。

上述農民企業家,既可能是中介組織的創辦者和骨幹,也可能是鄉鎮企業的資本所有者和經營者,還可能成為農民利益的代言人。通過他們把過去千家萬戶用傳統方式從事農業的格局,改變為由企業家用現代經營方式來經營農業和農村經濟,這就是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本質所在,其戰略意義是不可低估的。

貫徹上述中央精神,各級政府應努力做好如下幾件事:

(1)“培育農民新型合作組織,發展各種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主要是提高財政資金支持力度,用於為合作社成員及其管理者進行組織培訓和能力建設培訓,當然包括食品安全的培訓;用於提供技術、信息服務平台,如食品質量檢測服務平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