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遺囑可能被宣布無效(2 / 2)

“我叫楊昌,是B市日月醫院的醫生,也是與本案有關的王大的主治醫生。”

“你是什麼時候接手王大這個病人的?”

“他住院的第一天,也就是2月5號。”

“請你說說他的病情。”

“病人來醫院做檢查的時候,情況已經非常不樂觀了。他是胃癌晚期,病痛難忍,我建議他做化療,化療後也沒有多大起色,到了3月初,他開始吃不下流質食物,整夜整夜的睡不著覺,隻靠著打點滴維持身體運轉機能。通俗來說,人一旦到了不能吃不能睡的地步,一般就很難熬得下去了。所以,當天經過會診,我們通知了他的家屬,告知盡早準備後事。果然,沒兩天他就去世了。”

“他是哪一天去世的?”

“3月2號下午五點左右。”

“3月2日下午三點半,你在什麼地方?”

“三點半?在醫院,那個時間,我應該是剛剛替王大做完檢查。”

“在你檢查的期間,發生過什麼事嗎?”

“病人寫下了一封遺囑,他渾身無力,握筆的手一直在抖,我勸過他幾次,讓他少操點心,找別人代勞,他非要自己寫。”

“你知道遺囑的內容是什麼嗎?”

“大概知道一點。好像是病人要把所有遺產留給……”楊醫生掃了一眼法庭,“坐在原告席的這位小姐。”

“接著發生了什麼事?”

“接著公證處來了兩個人,說要給病人做遺囑公證,請我為病人做了一項精神狀況評估證明。”

“證人,你是怎麼替被繼承人進行精神狀態評估的?”

“我問病人是否記得自己是誰,多少歲,近兩日內發生什麼事,還問過幾個簡單的數學問題,病人都答出來了。”

聽到這裏,喬二嬰心裏忽然有了不詳的預感。

果然,被告律師臉上露出了一絲笑意。

“你剛剛說病人的情況不樂觀,疼痛難忍,請問他平時是否有通過用藥物來遏製疼痛呢?”

“有的。一開始給病人試過安痛定,強痛定,杜冷丁,後來病人實在疼得受不了,經過醫院會診,我們提出了服用嗎啡的建議,病人和病人家屬簽字接受了。”

“請你詳細說明一下嗎啡是什麼藥品。”

“嗎啡為阿片受體激動劑,有強大的鎮痛和鎮靜作用,常用於治療重度急、慢性疼痛和晚期癌痛、術後鎮痛。”

“也就是俗稱的麻醉藥,對嗎?”

“可以這麼說。”

“麻醉藥是指能使整個機體或機體局部暫時、可逆性失去知覺及痛覺的藥物,會對中樞神經產生麻醉作用。”被告律師解釋了一句,又問道,“3月2日當天,王大是否有打過麻醉劑?”

“有,上午十點。”

李婷婷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全程雲裏霧裏地聽著,想張口問喬二嬰,又偷偷瞥一眼威嚴的審判長,感受到法庭上緊張的氣氛,不敢開這個口。

但看喬二嬰的神情,她也意識到了情況對自己很不利。

喬二嬰臉色很不好看,她終於知道為什麼被告律師會申請傳喚主治醫生出庭了。

他要攻擊的,根本不是第五點社會公德,而是第一點和第二點,立遺囑人是否神智清醒!

如果王大寫遺囑前打過麻醉劑,那麼,他的遺囑,很有可能會被宣布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