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吳才被殺案開庭審理。
法庭審理認為,李芳殺人分屍,構成故意殺人罪,情節惡劣,考慮到被害人存在嚴重過錯,依法判處無期徒刑。
袁偉幫助偽造證據,窩藏殺人犯,其行為已構成幫助偽造證據罪和窩藏罪,數罪並罰,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宣判時,喬二嬰和張妙一起去旁聽了宣判詞。
到這裏,吳才被殺分屍一案才算徹底塵埃落定。
張妙心頭的大石頭終於有了著落,走出審判庭時,還不住和喬二嬰說著感謝的話。
不管在社會打滾了多少年,喬二嬰依舊不適應這樣虛偽的熱情,毫不客氣地打斷了她她。
“張女士,你放心,按照程序,國家賠償也快發下來了,不會有什麼問題的。”
張妙聽出了她話裏的疏離,笑了笑,抬手捋了捋耳後的發絲。
“喬律師。”
張妙迅速地張望了一圈,對著法院發光的牆體調整了下站姿。
大概是出於一種職業慣性,除了在拘留所沒法拾掇自己,她隨時隨地都很注意自己的形象。
“你們這種自視清高獨立的人,是不是很瞧不起我們這樣的?”
這話說得沒頭沒腦,喬二嬰扭頭看她,微微皺眉。
“出賣肉體,一心想通過潛規則上位。”
張妙指了指自己,臉上依然掛著深深的笑意。
這一幕,在外人看來,像是兩人交流得非常愉快。
喬二嬰愣了一下,想起她曾經在法庭上用兩性關係詮釋過張妙對吳才的態度。
對她而言,這是一種製勝的手段。
而對張妙而言,也許更像是一種剝皮開骨式的羞辱和攻擊。
“不是,你誤會了……”
她才開口解釋了半句,張妙就掐斷了她的話。
“如果你的當事人是李芳,一個老實內向的可憐人,你會用同樣的態度對待她嗎?”
“……”
喬二嬰無法回答。
盡管她不是有意輕賤張妙,可……
她並不能否認,如果對象是李芳,她絕對不會把床弟之事作為攻擊控方檢察官的手段。
她的沉默,顯然在張妙的意料之中。
“娛樂圈裏本來就是一團渾水,大家都很髒,沒幾個幹淨的。聽說喬律師大學時選修過心理學,應該明白我的意思。”
喬二嬰的確明白。
賣身求榮這種事,在笑貧不笑娼的圈子裏,確實沒什麼大不了的。
但再尋常,它也是該埋在地下的,不能單獨翻出來挑戰世俗道德輿論。
自從牽扯到殺人案裏來,張妙受了不少罪,比她前半輩子吃過的苦頭加起來還多。
但更令人痛苦的,是她搭上製片人的事曝光後,名聲徹底毀了,藝人公司已經決定近期將她雪藏,至於什麼時候放出來,就要看她自己的造化了。
有時候,張妙甚至覺得,還不如直接給她判個故意殺人罪爽快。
娛樂圈就是一個大染缸,誰進去了都會沾染點顏色,區別在於有的是主動,有的是被迫。染了顏色的,才是圈子裏的正常人,沒染顏色的?對不起,怎麼能讓你一個人好過呢?有顏色的人羨慕嫉妒恨,會想方設法給寥寥幾位幹淨的潑顏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