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沒說出口的是,要麼凶手知道吳才買了一柄剁骨刀放在廚房,要麼幹脆就是凶手教唆吳才事先買來的。
戴熹立即點頭,“我會去查。”
他瞄了瞄手裏的磨刀石。
“市裏私人定製刀具還敢賣幾千塊的店麵就那麼幾家,B市刀具買賣又是實名製的,相信很快就能有結果。”
“對了,我的當事人說她曾經使用過水果刀。”
陳警官奇道:“用水果刀幹嘛?”
“切水果!”
喬二嬰甩了他一個鄙視的眼神,終於把在張妙那裏受的窩囊氣撒了出去。
陳警官沉吟片刻,說道:“房間裏沒有發現水果皮和水果核,垃圾袋都是新套上的。”
戴熹立即說:“記下來,去查。”
喬二嬰終於鬆了口氣。
將爛攤子丟給人民警察處理,喬二嬰一身輕鬆地回了家。
案件有進展就是好事。
就算萬一查出李芳和袁偉夫婦不是凶手,至少也能用這些證據以存疑為由替張妙洗脫罪名。
盡管成功的可能性隻有不到30%。
誰讓張妙太不走運了呢?
剛好跟陌生男人發生了關係,那個男人就死了。
剛好觸摸了一把菜刀,哦,這把刀就成了凶器。
剛好掉了隻耳環,這隻耳環還被死者緊緊握在手裏。
剛好氣勢洶洶地返回了現場,就留下了一個血腳印。
環環相扣,每個證據都指向張妙是殺人凶手。
咦,等等?
為什麼這個血腳印既符合張妙的心理畫像,又符合李芳的心理畫像呢?
它真的是張妙留下來的嗎?
喬二嬰心頭升起一抹怪異的感覺。
不管怎麼說,有進展總比摸黑強得多。
回到家時,喬二嬰條件反射性地扭頭一看,不見董昭跟哈士奇似的撲上來歡迎主人,略略奇怪了下,也沒太放在心上。
沒他糾纏,倒是得了閑,她趕緊打開筆記本登陸微博,開啟又一次網絡谘詢。
“你是律師啊?你們律師是不是跟港台片裏演的那樣,張口就能背出所有法條啊?”
喬二嬰打出了一句“理解就好,不用背太細的”,想了想還是覺得這句氣勢太弱掉身價,還是刪掉,換上霸道總裁口吻:“是啊,你想聽哪條?”
“那你知道怎麼犯法才能無罪嗎?”
“……”
“你一個律師,連這個都不知道,好意思當律師嗎?”
“抱歉,法律有規定教唆罪,我身為律師更加不能知法犯法。”
把這個窗口丟到一旁,去看別的私信。
“喬小姐,你挺有個性的,我想追你,但聽說女律師特別厲害,我真怕跟你結婚以後,最後連條內褲都帶不走。”
“女律師才不稀罕你的內褲,更不稀罕跟你結婚。”
神經病,丟一旁。
“喬律師,我有個問題想谘詢你balabala……”
“是這樣的balabala……”
在經過半個小時費盡口舌的講解後,對方突然來了一句。
“你這跟擺渡上的不一樣啊!”
摔!那你問擺渡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