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才死之前,為什麼要緊緊抓著張妙的耳環?
喬二嬰意外地挑了挑眉。
“根據在血泊裏采集到的腳印,可以推測出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特征。女性,36碼腳,案發當天穿著皮靴子,年齡在20-40歲之間,身高1米65-1米75,體重100-110斤。她砍了幾十刀,分屍成八塊,表明和死者吳才有過激烈的糾葛。”
戴熹直勾勾地盯著她的眼睛。
“張妙完全符合,她那天穿的鞋子底部花紋跟現場提取的腳印完全一致。”
喬二嬰笑了,“犯罪心理畫像師?我以為這隻在小說和電視劇裏存在。”
戴熹沒有回話,陳警官也跟著笑了,“我們戴哥可是國內很有名的刑偵幹警。”
有名管什麼用?
喬二嬰忍住翻白眼的衝動。
上回見麵,他還非汙蔑她做偽證呢。
“喬律師。”戴熹這個人似乎對人的情緒變化非常敏感,“你有不同的意見嗎?”
指紋、DNA,體液、毛發、皮屑、腳印、耳環、殺人動機,這些證據對張妙來說太不利了。
“有。”
喬二嬰說道。
“我的當事人張妙是個柔弱的女孩子,請問她是怎麼把吳才一個男人輕鬆製服殺害的呢?”
“這個問題,我以為我在警局已經說過了。”戴熹鷹眼中冷光一閃,挺滲人的,“被害人吳才床頭的水杯裏檢測出了毒品的成分。”
喬二嬰跟他對視了一秒鍾,放棄了糾結這個問題。“好吧,就當你說的是真的。我的當事人張妙很窮,她本人也不吸毒,怎麼會隨身攜帶毒品呢?”
“我沒說是她帶來的。毒品是被害人的,這一點我們已經確認過了。嫌疑人張妙可以趁著被害人熟睡將他殺害,然後去附近的賓館開鍾點房洗掉身上的血腥味,接著她發現自己的耳環不見了,偷偷返回現場想取回耳環,但由於被害人握得太緊形成屍僵而沒有得逞。”
“好,最後一個問題。張妙是剛剛認識吳才跟他回家,這一點我們大概沒有疑問吧?”
“對。這是一場激情殺人,不是蓄謀已久的謀殺。”
“試問一個頭一次來別人家的人,跟主人起了爭執,產生了殺人的念頭,是怎麼在短時間內精確無誤地完成摸到廚房,找出菜刀,進行謀殺的呢?”
喬二嬰迅速地計算著時間。
“海天淩晨4點散場,從海天到這裏的直線距離大概要五十分鍾左右,加上進車庫、等紅綠燈、上下樓的時間,就算一個小時,淩晨5點兩人來到了這裏,洗澡加上床,再怎麼快,我想前後的時間加起來也不會少於20分鍾吧?”
“淩晨5點40分左右,我的當事人離開,在附近不遠的賓館開了鍾點房休息,6點50分回到了房間,但又很快離開,7點坐上了她的助理李琳的轎車。”
“也就是說,我的當事人最多最多隻有20分鍾的時間完成取刀殺人分屍一係列動作。戴警官,你覺得這對她一個弱女子來說,有可能完成嗎?”
戴熹靜靜看了她幾分鍾,突然笑了:“不可能。”
一個嚴肅冷峻的硬漢型帥哥笑起來……
說實話,有點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