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喝一杯和再愛一人,我選多喝一杯,因為麻醉的時間會短暫一些。
鮮於源開著他那吱吱嘎嘎響的老爺車,載著我,載著初春的風,駛向一場世俗的婚禮現場。我討厭這種走過場式的婚禮,正如我討厭結婚,我自喻為文藝青年,於是我也得隨波逐流的去抵製一些世俗的東西,可是,我自己又何嚐不是一個俗人呢?在我看來,現如今中國基層的婚禮,無非是親朋好友,狐朋狗友,一幫同學,真的好友也罷,帶著恨意的損友也是,都會在這一天,從清晨開始,一直到深夜,開始無休止的捉弄結婚的新人,尤其是新郎。
所謂愛情,在學生時代我以為就是拉拉小手,至多是親親嘴兒。後來融入了這場社會的浩劫中,我發現並不是。還會有更多不可描述的東西,歸根結底,這也算是人類必然的一種天性罷了。不過,要讓我選,我情願要學生年代那種柏拉圖式的戀愛,也許我就是這樣的非主流吧,但我喜歡學生時代的我自己,盡管,現如今的學生們,都已不再單純。
老爺車穩穩當當的停在陵州大酒店的門口,門童鄙夷的掃了一眼這破舊的桑塔納,眼神中還略微帶著一股好奇的神色,也許實在驚訝這車的年紀比他還大幾歲吧。鮮於源的脾氣自然是沒有理會,隨手扔給他一支紫雲和車鑰匙,就不再看他。
“當真這是富二代啊,排場夠講究,以後我結婚的時候,就按著這規格來。”鮮於往裏走著,頭也不回的對我說道。
“等你掙夠了這錢再說吧,你能不能找著姑娘願意跟著你都還是兩回事,急什麼。”我又點燃了煙,慢條斯理的跟在他後麵。
隨意的打量著這金碧輝煌的大廳,果然,有錢人結婚就還講究個排場,要我說這就叫俗氣,一股子的銅臭味兒,感覺不到一絲浪漫的氣息。但,我要是有錢,我也這麼幹,這是真他娘的長臉。大廳裏放著一副巨大的結婚照海報,我盯著那海報暗自出神。鮮於見我盯著不走,拍了拍我的肩膀:“沒想到吧,曉陽穿上婚紗好好兒畫畫臉,還是出落得不錯吧。”
“關老子屁事,再漂亮的臉蛋,再好的身段兒,你我都隻有看了一看就算逑。”我回過神來,繼續慢條斯理,漫無目的的在這大廳裏遊蕩著。
直到有穿著旗袍的禮儀小姐上來詢問,我倆才跟著找對了吃夥食的地方。到了地方我才發現,好家夥,烏壓壓三十幾桌人,厲害。更厲害的是,我倆真是一臉茫然,我他娘的一個也不認識,都不知道該往哪兒坐下。我還怕是萬一人以我倆是來吃混堂的,那就尷尬了。
“老先生,請教一下,女方的家屬在哪兒坐著呢?”我隨便找了個白頭發糟老頭子一問。
不料,那老頭子居然回過頭來用一種凝視逃犯的眼神看著我倆,一高一矮,一胖一瘦,兩人都是板寸頭。於是,人家老爺子用很狐疑的語氣問我:“我就是女方家屬啊?你們兩個幹什麼的?”
鮮於源這種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貨終於開口了:“大爺,我倆是曉陽的小學同學,今天來沾沾喜氣,喝喝喜酒。”
老爺子就差沒把不相信三個大字刻在臉上了:“小夥子,年紀輕輕的,不要學人吃混堂啊。”老爺子又環顧了一下四周,滿滿當當的賓客,婚禮就要開始了:“這樣吧,你倆過來坐我這兒吧,馬上咱們就開始了。”
我倆齊聲道:“唉,好的,好的。”屁顛兒屁顛兒的就跟這兒坐下了。
真的是不知道現在的人都是怎麼想的,辦婚禮居然我提前給人發筷子,非要等到把那一條程式化的東西吧嗒吧嗒完了,才給大夥兒發筷子吃飯。我和鮮於隻有忍著餓,看著那穿著西服油頭粉麵的主持人在臨時搭建的豪華舞台上吧嗒吧嗒。
新娘入場,目送著曉陽他爹牽著曉陽交到那富二代的手裏。仔細打量看看,這小子歲數應該不大,瘦瘦高高的,也算是個帥哥吧。曉陽的個頭不高,在他身邊還是有一種小鳥依然的感覺。“唉,這曉陽小時候看不來哈,女大十八變,如今出落得還是漂亮了。”鮮於磕著瓜子兒歎著氣。
“沉浸在幸福中而無法自拔的女人都是最美的。”我盯著台上的曉陽,不由得還是感歎了一聲。
“不知道什麼時候,這種事情才輪得上我。”
“你就算了吧,你除了勞力好點兒,能多掙幾個工分兒,還真找不到別的地兒誇你兩句。”
“你看你精瘦的那個樣兒,就是幹苦力也輪不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