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擔”責任,瞞報事實
某學校期末考試前一天,提前放學讓孩子回家準備第二天的考試。誰料,10歲的吳威卻約上夥伴在一施工工地大水坑玩耍時不慎溺水身亡。一天下午,當另外4名學生眼看著吳威落水而又無力救援時,竟結成“瞞報同盟”,將夥伴遇難一事窩在心裏長達14個小時!
一、事情經過
一天下午,家住某鄉的吳威的父親吳書棚吃完晚飯仍不見獨子回家,家人立即到附近尋找。在與吳威熟識的同學小武(化名)、小亮(化名)等人家中詢問,孩子們的回答卻都如出一轍:“不知道。”
對孩子的尋找一直持續到第二天淩晨2時,吳威的父母一宿未眠,並於第二天早晨將此事反映給兒子所在學校的班主任,班主任立即向學校彙報。學校教務處主任隨即找到小武和小亮等人進行詢問,一名與吳威同班的學生最終承認,吳威前日放學後與包括自己在內的4名同學結伴前去“玩水”,可吳威卻不慎滑落到摸不透深淺的水坑中,當即溺水身亡!
警察隨後趕到工地的大水坑邊,下水搜尋,10多分鍾後,吳威的屍體被打撈起來,母親劉霞見此情景當即一聲哀叫,暈死過去。
二、調查結果
據工地一位姓孫的負責人介紹,這個2米深的大坑是年初修建道路埋設管道時挖開的。由於此處地下水豐富,加上不時的降雨,令回填工作難以開展,工程也被迫於一個月前停頓下來。“我們安排了人員在附近巡邏,就怕有小孩發生意外,但無奈人手有限……”
據這個村的村委會主任說,坑中積水原本並不多,但近日的幾場大雨令水坑的水位高漲。“我們要求施工方立即將水抽幹,並迅速將此處兩個水坑填平,然後再追究施工方責任。”
在學校,這個學校的法律顧問說,就在前天下午,學校提前放學讓孩子們準備第二天的期末考試前,老師還專門上了一堂安全教育課,提醒孩子們注意安全,特別不要下河遊泳,可還是出了這樣的事。
調查發現,前天與吳威一道“玩水”的有4名同學,除2人與其同班外,還有1名六年級學生及1名三年級學生。當吳威發生意外後,4人均不約而同地選擇了沉默,直到出事14個小時後,才有人道出真相。
小亮,小學三年級學生,家住吳威家隔壁。在其母親勸說下,小亮才緊張地開始了與記者的交談。小亮說,前天放學後,吳威就叫上自己和另外3個同學一起去“玩水”。在出事水坑邊,吳威一個人脫去衣服,順著一塊木板滑到了水裏,不知道什麼原因,他突然沉了下去,掙紮了幾下就不見人了。其餘幾人立刻慌了手腳,起初,3人還手拉手想把吳威拉上來,無奈手短腳細,根本夠不上。幾番嚐試後大夥放棄了救人的想法。“我本想跑到外麵去叫人,但小武說,人救不上來大家都要負責,我那時候好害怕!他叫我們幾個回家都不要說,我就回家了。”
小武,小學六年級學生。小武稱:“昨天放學,我沒和吳威他們一起走,但走到水坑附近時,就聽到小亮他們叫我下水救吳威。我試了一下,踩不到底,就在水坑邊找,但是找不到。”
關於孩子們為什麼想到“瞞報”,孩子稱:“如果吳威死了,我們幾個都和他在一起,肯定要負責。”因此,他們選擇了沉默,回家倒頭便睡,希望一覺醒來後發現這僅是場噩夢。然而當記者問他,心目中的“責任”是什麼、覺得自己的做法對不對時,小武垂下頭,一言不發。
據了解,修正後的《中小學生守則》上,將“敢於鬥爭”的內容刪除,而“見義勇為”也從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中消失。有人說,這樣更實際、更人性化,因為中小學生並不具備“見義勇為”的能力。
該校校長告訴稱,在安全和法製教育中,學校多次向學生灌輸這樣的思想:一旦遇上危險,在自己無法處理的時候,應及時向警察、老師或家長反映。誰知在這樣的教育下,孩子仍然堅持認為“救不了人就算犯錯”,這樣的結果大出學校意料。
由此可見,一個人樹立對夥伴負責的心是多麼的重要,如果當時那幾位學生不是怕“擔責任”而瞞報事實,而是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求援,事情也許又是另外一種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