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杜《房公池鵝詩》:“鳳凰池上應回首,為報籠隨王右軍。”山穀《題劉將軍畫鵝詩》:“還似山陰書罷,舉群驅向王家。”而前輩詩又有“鵝費羲之墨”,“書罷籠鵝去”,“數紙尚可博白鵝”,“山陰不見換鵝經”,“白鵝曾換右軍書”,皆不斥言所書者何經。《西清詩話》載李白詩:“山陰道士如相訪,①為②寫《黃庭》換白鵝③。”考之《晉史》,逸少所寫,乃《道德經》,非《黃庭》也。太白蓋誤用此事。比觀梅聖俞《謝宋元憲贈鵝詩》:“昔居鳳池上,曾食鳳池萍。乞與江湖去,從教養素翎。不同王逸少,辛苦寫《黃庭》。”聖俞此語,豈亦承太白之誤歟?又觀《白氏六帖》所載,亦言《黃庭經》。則古人誤用此事,非獨太白為然也。(《叢話》後二十七)
案:胡仔曰:“呂居仁《寄朱希真詩》雲:‘主人鵝可換,更為寫《黃庭》。’亦沿襲誤用也。餘謂太白又有詩雲:‘掃素寫《道經》,筆精妙入神。書罷籠鵝去,何曾別主人。’則又謂《道德經》矣。”又案:吳曾《能改齋漫錄》卷三,袁文《甕牗閑評》卷五,亦舉李白“掃素寫《道經》”之語。
①《聞見後錄》十七及《全唐詩》六“訪”作“見”。
②《聞見後錄》、《全唐詩》“為”作“應”。
③案:此《送賀賓客歸越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