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她相遇,是在學校裏,很普通,很平常的,就那麼遇見了。我和她的相遇,大概是緣分吧,從陌生人,到朋友,再到閨蜜,很短的時間裏做了很多的事情,我不知道該怎麼形容,但遇見了就是緣分吧。
說真的呢,我剛認識她時,對她十分厭惡:明明什麼都不懂,為什麼偏要裝出一副“我了解你,你不用自責自己所做的一切,沒關係,沒有人陪你,我會護你到周全”真的很煩人。不過那個時候的我呀,討厭什麼,就對什麼有極大的興趣,我想看看,這個家夥到底有什麼資本,可以像神明一般,護人到周全。
我那個時候,忽略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我有什麼資本去傷害別人呢?是啊,有什麼資本呢?
但我還是去那樣做了,做的很徹底,傷她傷的很徹底,但不知道為什麼,完成這些事的時候,麵對她總感覺心裏堵得慌,每次我遇見她,老是想跑開,卻不自主的過去打個招呼,很奇怪的感覺。
但是當我第一次看見她哭的時候,我知道了自己一直以來都在逃避什麼,我知道了她也有自己的難處,她也會傷心,有的時候她也會沒有人護她周全,這樣的她,我看著很難受。
“你到底有沒有把我當成閨密!”
“我不知道。”
“那你能不能不要這樣傷我。”
“我不知道。”
她如是問,我如是答。
“我想知道你過去到底發生過什麼事。”她終於問了呢。
“我不想說,”畢竟每個人都有不想回憶的過去和不想揭開的傷疤,“別問了吧。”
她點頭,我覺得我不能再在這裏待下去了,想走,她在後麵說:“等你願意說的時候,說給我聽,好嗎?”我很想說不行,但卻說:“好,希望能等到那一天。”
下次見麵時,她好像個沒事人一樣,繼續和人打打鬧鬧,好像那次對話從沒發生過。我終於明白她到底有什麼資本可以那樣了,原來,就是這樣呀。
從那個時候開始,我才將她真正的當成重要的人看待,但是不肯告訴她一點我的過去。
我隻是怕她離開而已,有什麼錯嗎?
她身子骨弱,卻愛折騰,外表看似大大咧咧,內心卻十分柔軟,這是我唯一能形容她的詞彙了,有的時候晚上會突然想到她,也會突然覺得有這麼個閨密其實沒什麼可怕的。
好像,還挺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