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章(3 / 3)

遼代的地方行政區劃分三種情況:一是以治民為主的地區,二是軍民兼治的地區,三是軍事管製地區。以治民為主的地域設立三級政權,即道(路)、州(府、軍、城)、縣。道主要設在五京,即上京臨潢、中京大定(寧城)、東京遼陽、南京析津(北京)、西京大同,分別設有宰相府、諸使、留守司等主管本道事務。州為下一級行政單位,由道統轄,主要官員有節度使、觀察使、團練使、防禦使、刺史,這些都是州級長官,以州的重要程度依次設置這些官員,此外還設有錢帛司、轉運司,主管賦稅的征收和轉送;設有刑獄使、采訪使,監察地方刑獄案件的處理和吏治情況。與州同級的府共設六個,主要設在五京等重要城市,長官有府尹,另有警巡院、府學等官署,具體處理府中大小事務。地位次於州府的還有軍和城,各設官治理。最下一級是縣,縣設令、丞等官,一如唐製,遼共設縣二百零九個。以上這些官署都由南麵官節製。在契丹和其他少數民族居住地,設置軍政兼理的官員。在遼內地及鬆花江下遊和黑龍江一帶的五國部,任命部族首領為節度使,依照本民族習慣進行治理,下設有詳穩司、石烈(縣)、彌裏(鄉)等機構,長官都由遼政府任命。在遼邊遠地區的部落,設大王府直接管理,大王由遼政府任命,它們以其所產向遼政府納貢。

上述機構都受遼北麵官節製。在一些邊境要地和軍事重鎮,遼政府設置一些單純的軍事機構。如西南麵都招討司、西北路招討使司,這些機構專門指揮邊境地區的武裝力量,守備邊防,遼大臣耶律仁先就出任過西北路招討使,專門負責指揮對宋軍事行動。統和四年(986年),耶律斜軫(ě)曾出任山西路兵馬都統,並在此設伏,俘虜了宋將楊業。同時在國內的一些軍事重地也設立軍事機構,如烏古敵烈統軍司、黃龍府兵馬都部署司等,派遣大將在此鎮守。遼地方行政機構中,還有“頭下州縣”製度,這種州縣是以被俘掠的漢人或渤海人建立的,如阿保機攻破代北郡後,把代北人口全部掠到遼地,建立龍化州,後又建立龍化縣。後來大小貴族紛紛仿效,把戰爭中劫掠來的人口安置在遼地,他們可以在那裏派人管理,實際成為其私人領地,頭下州縣的農民要向領主交稅。由於有這般好處,以至每逢戰事,契丹貴族都顯得特別凶猛,為的是掠奪更多人口供他們役使。後遼國中央集權加強,頭下州縣逐漸減少,大多變成中央政府直接控製下的州縣。

七、“勃極烈”——金國官製史話

女真是黑水的後裔,遼滅掉。建立渤海政權後,黑水改稱“女真”。11世紀時,逐漸形成了以完顏部為中心的部落聯盟。1115年,女真族部落聯盟首領阿骨打建立金國。建國初,還是一個奴隸主政權,滅掉遼和北宋後,受到中原封建政治文化的影響,又轉化為封建政權,因此它的官製也具有階段性。金政權建立之初,在皇帝之下,設立勃極烈,組成中央最高政務機構,共有諳(ā)班(尊貴)勃極烈、國論(貴)勃極烈、國論阿買(治理)勃極烈、國論移賚(ài)勃極烈四種稱號,後又增加國論乙室(迎送)勃極烈。勃極烈是輔佐皇帝的最高行政機構,所有勃極烈都由皇族成員出任,既可統兵又可治民,權力極大,如國論移齎勃極烈完顏宗翰,是阿骨打的侄子,國論阿買勃極烈完顏宗望是阿骨打的次子,他們都是統兵大將。1125年,宗望任東路軍統,宗翰任左副元帥,率軍南下,攻破東京開封,俘虜了徽宗和欽宗。如果皇帝親自統兵出征,那麼國事要諳班勃極烈處理。皇帝的廢立也要由勃極烈決定。這顯然不利於皇帝集權,因此金統治者內部經常發生內訌,政權很不穩定。

金熙宗時對官製進行了改革,廢除了勃極烈製,全麵采用漢官製度。在中央設尚書、中書和門下三省。尚書省設尚書令、左右丞相、左右丞,尚書令是榮譽職務,沒有實權,左右丞相為實際上的宰相,左右丞為副宰相,後又增設平章政事和參知政事,為宰相和副相的助手。中書、門下都作為丞相的兼職,左丞相兼侍中,右丞相兼中書令,中書和門下形同虛設。三省之下新設了一些機構,有六部、禦史台、都元帥府、大宗正府、宣徽院、國史院、翰林院、殿前司、勸農寺等,職務有了明確的分工,職能部門比較健全。原來的勃極烈改任太師、太傅或太保等榮譽職務,有的出任軍事長官,如都元帥或左右副元帥,執掌兵權。這對皇權仍是個威脅。海陵帝上台後,除了大殺宗室貴族外,又廢除了都元帥府,設立樞密院,由朝廷任命樞密使、副使主管軍事。同時又對官製大動手術,廢除了中書和門下二省,確立尚書省為唯一的輔政機構,使政出多門的現象有所改善。尚書令為全國最高政務長官,以左右丞相為宰相,分管政務,左右丞和參知政事為副宰相,廢除了平章政事。自省以下設置了院、台、府、司、監、寺、署等大小部門。從此以後,職有定位,員有常數,不再有所變動了。金代在熙宗以前,地方行政設置比較混亂。

到熙宗時,才按遼、宋舊製進行改革,確定了全國的行政區劃,共分路、府(等同於宋的州)、縣三製。金全國共分十九路,其中設在五京[上京(黑龍江阿城)、中京(今北京)、南京(今開封)、西京(大同)、東京(今遼陽)]的各路機構比較龐大,都設有留守司負責各項政務,留守司設有留守、同知留守、判官、推官等官。除留守司之外,還設有按察司和兵馬都總管府,按察司設有按察使、副使、簽事判官、知事等官,分管刑獄和監察,定期外出巡視地方;兵馬都總管府設有總管、副總管等軍官,主管一路軍務,往往由留守司長官兼任。所以留守使往往是軍民兼治的長官,權力很大。反複無常的孔彥舟曾任過南京留守,為金國出過死力。在其它十四路,則沒有留守司等機構,隻設有總管府,有都總管、同知都總管、副總管、判官、推官等大小官員,分理軍政事務。府有京府和散府之分。京府是設在五京的府,長官為尹,一般由留守司長官兼任,如前麵提到的孔彥舟在任南京留守時,同時擔任河南尹,但留守並不過問府中具體事務,而是另有同知和少尹處理府中政務。京府屬官還有總管判官、府判推官、孔目官、知法官等大小官員。除京府外全國還有九個散府,品級稍低於京府官,一般設在各重要城市,職官設置等同於京府。

南宋叛臣酈瓊曾任金歸德府尹,女真貴族完顏守貞曾任濟南府尹。與府平級的行政單位還有節鎮三十六個、防禦郡二十二個、刺史郡七十三個,分別設有節度使、防禦使和刺史等為長官,都是軍政合一的行政單位,既領民事又管軍政。以下官員設置同府相似。縣一級官府,隻理民政,不掌兵事,長官設置還是令、丞等,與前代相比,變化不大。除此之外,金還在一些重要的鎮、堡和寨設置知官,品級等同於縣令,但所轄區域要小於縣。金在一些地方,還存在猛安謀克製。猛安相當於防禦郡,主管修整軍備,訓練武藝,勸課農桑。謀克相當於縣,主管一謀克的軍事訓練。在一些邊遠地區的征服部落設有節度使,由本部首領擔任,以管理本部落的事務。由此可以看出,金國的官製是隨著政體的變化而不斷變化的,較好地適應了日益變動的政治局勢,妥善地處理了各種矛盾關係,逐步適應了專製主義中央集權的需要,對此應予以肯定。

八、一代天驕治天下——元代官製史話

正當宋金不斷紛爭之際,一片濃濃的戰雲已在瀚海升起,古老的蒙古部落已在殺伐中用鮮血洗亮了利刃,並選出了具有強大凝聚力的的政治中心,由本民族的優秀人物鐵木真出任大汗,接著在胡笳戰鼓聲中,四處征伐。從此這條“上帝之鞭”就在亞歐大陸上任意揮撒,鞭落之處,血流有聲,無數王朝傾覆,自然宋金帝國亦在其列。中國唐末以來長期幾個政權分裂局麵,被元朝的大一統所取代。忽必烈即位後,又命令大臣劉秉忠、許衡參考古代官製,定內外之官,從此以後才“官有常職,位有常員”,成為有元一代的基本定製。元代中央官製規定中央行政分四大部分。即管理政務的中書省、主管軍務的樞密院、職掌監察的禦史台和管理宗教及吐蕃事務的宣政院,它們互不統屬,直接對皇帝負責。中書省是處理全國政務的中樞機構,主要是佐助天子,綜理萬機,統領百官僚屬,裁決“天下大事”。

其首要長官中書令,一般由皇太子兼領,左右丞相總領省中事務。下設有平章政事四人,左右丞兩人,都是副宰相,可參預軍國大政。還有參議中書省事四人,主管省中文案,也有權與聞政事。中書省下轄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分管各種具體事務。中書省是綜理朝中大政的最高機構,其中的左右丞相權力極大,如元仁宗時,鐵木迭兒三次入相,把持朝政多年。元文宗時,左丞相燕帖木兒竟然娶泰定帝後為妻,史書說他“挾震主之威,肆意無忌”。元朝有七個皇帝是由丞相擁立的,可見相權之重,非同一般。樞密院是全國最高軍事機構,職掌天下兵甲機密,可以征討叛逆,選用升降武官,調度天下兵馬,總之,軍旅之事,無所不統。樞密院設有樞密使,由皇太子兼領,還有知院、同知院、副使、僉院、同僉、院判、參議等官員,分管天下兵事。在中央機關中,凡與軍政事務有關的部寺院所都要接受樞密院的調度安排。伯彥曾任知樞密院事,後任相職。禦史台是全國最高監察機構,職掌糾察百官善惡、政治得失。最高長官為禦史大夫,此職由蒙古人專任,漢人不得染指。

下設有禦史中丞、侍禦史、治書侍禦史等官員。地方上還設有行禦史台和肅政廉訪司,作為禦史台的派出機構,糾察地方大小官員。從中央到地方的監察官員都由禦史台長官自定,最後報請皇帝批準,這是史無前例的事。宣政院是全國最高宗教事務和民族事務管理機構,同時兼管吐蕃政務。元代對宗教事務極為重視,經常任命宗教領袖為帝師。帝師地位尊崇,在朝會時可以專席而坐,目的是用宗教作為統治工具。但帝師並不都是人間的得道高僧,如元世祖時楊璉真伽就是一個汙穢人物,他經常殺害百姓,無惡不作,更令人不堪的是他還是個盜墓高手,先後掘開南宋帝後大臣墳墓一百餘座,盜取陪葬的金銀財寶不可勝計。其中可查的就有金一千七百兩,銀六千八百兩、鈔十一萬多錠,還有田產二萬餘畝,可謂大發橫財。忽必烈曾經得意地宣稱,“中書省是我的左手,樞密院是我的右手,禦史台是用來醫治左右手的”。

三大官僚機構再加上宗教思想的控製,使皇帝能從多方麵了解各種政治形勢,從而加強了皇權。元代在地方上設行中書省,作為地方最高行政管理機構,總管一省軍政大權。靠近大都的河北、山西、山東一帶稱為“腹裏”,由中書省直接管理,吐蕃地區由宣政院管理。其他廣大地區,北逾陰山、西及流沙、東盡遼左、南越海表,元政府設置了嶺北、遼陽、河南、陝西、四川、甘肅、雲南、江浙、江西、湖廣、廣東等十一個行省管理。各省設有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參知政事等為正副長官,又有郎中、員外郎、都事等屬官,高級長官都由蒙古大貴族出任。各行省還設有行樞密院和行禦史台,分管軍事和監察事務。在某些行省還設有儒學提舉司、都轉運使司、茶鹽轉運司、市舶提舉司等專門機構,主管各項具體事務,其他官員無權幹涉。行省之下,設立路、府、州、縣。路統屬於行省,全國共設有一百八十五路,設有總管府,主要官員有達魯花赤、總管、同知、治中、判官等主要官員。府主要設在一些重要城鎮,元代共設有三十三個,官員有達魯花赤、知府、府尹、同知、判官等。元代有州三百五十九個,官員有達魯花赤、州尹、知州等長官。

元代有縣一千一百二十七個,縣設有達魯花赤、縣尹、縣丞等官。縣以下又設有社、甲等基層組織。五十家為一社,由漢族地主豪紳出任社長,負責勸課農桑,由蒙古提點官監督。二十戶為一甲,設甲主,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擔任,甲主的衣食由居民供給。吐蕃(即西藏)由中央的宣政院直接管理,最高官吏宣政使由“國師”即西藏的大喇嘛擔任。在地方上,設宣慰使司、都元帥府等機構,由達魯花赤任最高監臨官。使司以下設萬戶府、千戶所、百戶所,各設達魯花赤、萬戶、千戶、百戶為官,管理所部事務。在新疆一帶設宣慰使等官,派兵屯駐。元政府還在黑龍江流域設開元路及水達達路,歸遼陽行省管轄,並開辟驛道,設立驛站,以加強中央和地方的聯係。元政府還在比較重要的地方設巡檢司,如浙江行省泉州路下設的澎湖巡檢司,管轄台灣和澎湖等地,每年征收鹽稅中統鈔十錠二十五兩。元朝從中央到地方的主要官職,都是蒙古人擔任,其次是色目人,漢人很少出任政府高官,民族壓迫色彩較濃。蒙古和色目的貴族及官吏,到處霸占田土、欺壓百姓,終日過著畫戟朱門,花酒盈樽的腐朽生活。官吏貪汙搜刮,無奇不有,政府賣官鬻爵,賄賂公行,正如歌謠所說,“賊做官,官做賊,混賢愚,哀哉可憐”!任何一個朝代都是由盛到衰,循環往複的,而衰敗正是從吏治不清開始的,最後一發而不可收,直至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