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

——孔子

春秋時期,大獄官李離辦案一向認真,他剛正無私,執法嚴明,視法律比生命更重要,是我國曆史上一位了不起的人物。

有一次,李離在清查舊案時,發現自己曾誤聽奸言,錯判了一個案子,不禁大驚失色,坐臥不寧。第二天,他就命侍衛把自己五花大綁,押送到晉平公殿前。李離跪在地上,沉痛地對晉平公說:“我才德疏淺,誤殺良善,既有負於大王,更愧對百姓,求大王按律治我死罪。”

晉平公很器重李離,見他對自己要求這樣嚴格,深受感動,趕忙走到李離身邊安慰道:“你有功於國家,受到萬民敬仰,雖然有誤判的過失,但是可以諒解。這件事就不要提了,你起來吧!”說完,便要為李離鬆綁。哪知李離卻說:“我罪有應得,大王切不可寬恕啊!”晉平公說道:“官有貴賤,罪有輕重,你又何苦對自己這樣嚴格呢?何況那案子也不能全怪你,下麵的吏屬也有一些責任!”

李離嚴肅地說:“我的下屬雖有責任,但我是大獄官,應該負主要責任,依法治臣之罪理所應當!”晉平公有些氣惱,大聲說:“照你的說法,下屬犯罪,上司有責,我乃一國之主,不是也有罪了嗎?”李離慷慨激昂地說:“國家獄典訂有反坐的法律,判錯了什麼刑,就當反受什麼罪。我身為大獄官,誤判人死刑,自己就應當定死罪,依法償命。否則國家法典就形同虛設。”說到這裏,李離掙脫晉平公的手,朝著衛士手執的利劍撲去,頓時鮮血迸濺,倒地而死。

晉文公阻攔不及,好長時間都唏噓不已。李離以自己的鮮血和生命捍衛法律的尊嚴,實踐了“在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思想,對我們的教育是非常深刻的。

古語有雲:“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李離身為父母官,能夠知錯就改就是很值得讚賞的,而他能夠定自己死罪依法償命就更顯得難能可貴。忠烈如此,其高尚的人格和強烈的自律精神真是可敬可歎。生活中我們也應該以之為榜樣,坦然地麵對自己的過錯,嚴於律己,使自身的品格得到不斷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