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第十九課 合理避稅,保障收益最大化(2)(1 / 2)

高收入者怎樣避稅

高收入人群的個稅申報製度讓不少人提高了避稅意識。對於高收入群體,有不少避稅方法。

對於高收入群體,應該增加平時收入,而減少年終獎。實行年薪製的企業老總,一次性領取年薪,適用稅率較高。要使個人所得稅負擔減輕,便需要合理調整月工資總額與年終獎的分配。如年薪25萬元的老總,可以和公司簽訂合同時將年終獎定為6萬元,其他19萬元改為月薪,每個月1.5萬多元的收入可將原25%的稅率降為15%。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現在很多企業通過發放購物券或有價贈券等方式,減少職工的現金收入,從而達到少交稅的目的。但購物券或有價贈券仍被視作職工收入,在稅務稽查中很容易受到處罰。

高收入人群的個稅申報製度讓不少人提高了避稅意識。實際上,做好個人稅務籌劃,進行合理避稅,屬於個人理財範圍。

高薪者進行合理避稅有以下幾種方式:

1.利用稅基和稅率的不同進行避稅

由於現在我們實行的是超額累進稅率,比如員工可以將某些收入讓單位以福利費的形式直接扣除,這樣工資就會減少,適用稅率就低。

將年薪改為月薪,或者將年終獎金分到每月發放,比如年薪30多萬元的人,一次性領取適用的最高稅率為45%,但是要改為月薪,每個月大概隻需要交25%的稅。對於不少企業發放的季度獎、半年獎、過節費等,如果分攤到月份,對個人來說可以節省很多。

進行一些免稅的投資,比如基金獲得的股息、紅利及企業債的利息收入,已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繳了個人所得稅;股票型、債券型和貨幣型等開放式基金派發的紅利以及國債、教育儲蓄、一些保險利息收入,都屬於免稅範圍。

2.個人收入公司化

這如果自己成立一家公司,並且所有的股權都是自己,那麼,將個人所得況納入公司,作為公司所得收入。納入公司所得的收入隻需先繳納5%的營業額,然後年底繳納25%的公司所得稅即可。

3.采用多次申報法

王先生為某單位提供相同的勞務服務,該單位或一季,或半年,或一年一次付給王先生勞務報酬。雖然是一次取得,但不能按一次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假設該單位年底一次付給王先生一年的谘詢服務費6萬元。那麼交稅時可能出現的情況有以下兩種:

情況一:如果王先生按一次申報納稅的話,其應納稅所得額為:

應納稅所得額=60000—60000×20% =48000(元)

屬於勞務報酬一次收入奇高,按應納稅額加征五成,其應納稅額為:

應納稅額=48000×20%×(1+50%)=14400(元)

情況二:如果王先生以每個月的平均收入5 000元分別申報納稅的,其每月應納稅額和全年應納稅額為:

每月應納稅額=(5000—5000×20%)×20% =800(元)

全年應納稅額=800×12 =9600(元)

根據上述情況分析,按情況二納稅可避稅4800(14400—9600)元。

個人所得稅對納稅義務人取得的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七項所得,都是明確應該按次計算征稅的。由於扣除費用依據每次應納稅所得額的大小,分別規定了定額和定率兩種標準,從維護納稅義務人的合法利益的角度看,準確劃分“次”,變得十分重要。

因此,我們在納稅時,對於隻有一次性收入的勞務報酬,以取得該收入為一次。例如,接受客戶委托從事設計裝潢,完成後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屬於同一事項連續取得勞務報酬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應視為另一次稿酬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同一作品先在報刊上連載,然且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報刊上連載的,應視為兩次稿酬所得繳稅,即連載作為一次,出版作為另一次。財產租賃所得,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