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納稅是政府執行社會職能的基礎,也是公民必須履行的職責,但是高財商者懂得根據相關的金融知識,在不觸犯法律的情況,合理避稅,保障自己的收益最大化。
納稅天經地義,避稅合理合法
對於個人來說,懂得合理避稅也是高財商的一種體現,它能合法地更多地守住我們的資產。
提到納稅,每個人都知道,它是政府執行社會職能的基礎。作為一個守法公民,你必須納稅。同時,由於稅收有不同種類,課稅對象不同,你可以根據相關的金融知識進行合理避稅。在不觸犯法律的情況下,能盡量減少交稅的數目,這才是正經的“省財”之法。
說起避稅,很多人都認為這是財務人員的事情,其實不然,隨著我們工資水平越來越高,懂得避稅和不懂避稅將有很大的差別,這個差別不隻是每個月多交幾百塊錢這麼簡單,更關係到你的財富能不能更快地積累起來。
猶太人擁有世界上最多的財富,也比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的商人都重視交稅。在猶太人心中,有一套屬於他們自己的觀點,他們認為,納稅是和國家訂立的神聖的“契約”,無論出現什麼問題,自己都要履行契約,誰偷稅、漏稅、逃稅,誰就是違反了和國家所簽的契約。違反“神聖”的契約,對猶太人來說是無法原諒的。但是他們為了多賺點利潤,也在稅收上想了不少點子,最後的答案是兩個字:避稅。在長期的商場曆練中,他們總結出了一套合法避稅的辦法,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1976年,猶太富商莫蒂默·莫尼律格斯的收入為100萬美元,為把本年的納稅數額減少至最低限度,他決定想一個辦法核減收入50萬美元。用一個什麼辦法呢?莫蒂默想了很久,終於有了一個主意。他有一艘祖傳的遊艇,長為250英尺,如果將它核價50萬美元,然後作為自己年收入的一部分再捐給一家非營利機構,豈不是既卸下了包袱,又躲避了納稅?這是一舉兩得的事情。因為當時的稅法規定,慈善捐贈可以減免稅款。
莫蒂默找了一位願意合作的遊艇核價人,這個人答應將莫蒂默的遊艇核價為50萬美元,因為他明白,要是做成了這筆買賣,可以得到一大筆傭金。得到估價表後,莫蒂默來到了一所學校,表示願意為學校捐贈一艘遊艇。校長接過估價表後,心照不宣,馬上向稅務局寫報告,讚頌莫蒂默先生的慷慨解囊,捐贈學校一艘價值50萬美元的遊艇,並說明這艘遊艇的價值已經經過專家的核準。學校得到遊艇後,想盡快將它出售以獲得捐款,那位精明的估價人挺身站了出來,願意代為出售。然而事情遠沒有想象的那麼好,他使出渾身解數也不能以超出15萬美元的價格賣掉這艘遊艇。不過還是沒有關係,學校白白得了15萬美元,估價人也得到了一筆可觀的傭金。
這位年收入100萬美元的莫蒂默先生,由於純收入減少了一半,他要納稅的部分隻剩下50萬美元。按照當時70%的稅率,他隻需要交納35萬美元稅款,另一份35萬美元的稅款就這樣被他輕而易舉地躲避了。
其實避稅不應是創富者的根本目的,這也不是使你邁入富人行列的最有效手段。它的根本目的應在於促使創富者對任何決策都進行更加細致的思考,幫助創富者合法地守住更多財產。
合理避稅有高招
懂得合理避稅,為自己守住更多的錢,也是高財商者的一種表現。而避稅中一個很重要的部分就是平時發的月工資、紅利和年底獎金的避稅方法。
對於個人來說,繳納稅款是自己對國家的義務,但是我們也可以在法律的範圍內,合理地避稅。避稅具有合法性、超前性、目的性等特點,它與逃稅不同,避稅是在合理的方式下,減少稅務支出,而逃稅是在必須納稅的項目上不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