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壽保險與信托結合有哪些好處
王女士是一位單親媽媽,育有一名5歲女兒扣扣。由於王女士要兼顧事業及家庭,異常辛苦。近來經常感到身體不適,經醫院診斷後,確診為癌症晚期。她雖已向保險公司投保數百萬元並指定扣扣為保險金受益人,但扣扣目前還未成年,若王女士真的走了,誰能真正照顧好扣扣未來的生活?
在現實生活中,雖然很多人向人壽保險公司投保,但是當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受益人常常會因為很多原因而不能妥善處理保險金,譬如受益人年紀太小,再如受益人心智有障礙 ,或對法定監理人或監護人妥善保管保險金能力有質疑等。在這種情況下,保險受益人雖然形式上擁有保險金,但實際上有可能非但享受不到保險金的利益,反而造成揮霍浪費或受益人彼此間的對立,甚至引來歹徒的覬覦。
正因如此,生活中的很多人都會產生上例中王女士一樣的疑問:誰來保證自己投保的人壽保險受益人能真正享受到保險金的利益?
其實,如果將人壽保險與信托相結合,不僅能使保險受益人享受到應有的權益,還能獲得人壽保險信托帶來的其他好處。
在人壽保險信托中,被保險人作為委托人指定信托公司為保險金的受領人,於保險事故發生時,由信托公司受領保險金,將之交付給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或由信托公司受領保險金後,暫不將保險金交付受益人,而由其為受益人予以管理和運用。
設立人壽保險信托不僅可以使受益人免受財務管理之累,還可以使受益人獲得更多利益。保險金一旦成立信托後,原則上無論是投保人、受益人的債權人或是任何人,都不能再對信托財產強製執行,這也被稱之為信托財產的獨立性。也就是說,不論受益人是不是未成年人,或者其法定監護人現在或以後是否可能和受益人的利益相衝突,將保險金成立信托後都可確保受益人能依照投保人的意願享受到保險金的利益。
知識卡
何謂人壽保險信托
人壽保險信托是人壽保險的投保人,在生前以保險信托契約或遺囑形式委托信托機構帶領保險金並交給受益人,或對保險金進行管理、運用,在定期支付給受益人的信托。
公益信托能幫人們做哪些事
曲先生擁有一家大型機械材料公司,好學向上的他一直希望可以幫助更多學生完成學業。於是今年公司董事會決議,將連續五年每年提拔盈餘的5%,作為母校高中學生的獎、助學金,但考慮到設立財團法人須設有主事務所、辦理法人登記、聘任專職人員等複雜程序及支出,且資金運用方式設有限製。因此,曲先生想知道,回饋社會還有其他比較簡單的方式嗎?
其實,曲先生的美意,透過公益信托能更完善達成。公益信托經主管機關核準成立後,公司即可將財產交付公益信托,受托人依信托契約的本旨,充分運用信托財產,確實執行信托事務,達成信托目的;而且對於公益信托的捐贈如符合一定條件,不僅無須繳納贈與稅,更能減免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是新金融時代參與社會公益的最佳管道。
公益信托可以做的事情有很多。比如說,發展教育、科技、文化、藝術、體育事業……由捐助人出資,設立學校或者維持現有學校的運行,設立獎學金、幫助貧困學生,設立或資助新學科、新課程,或者維護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資助公共藝術團體或組織和公共體育運動以及相關的科學研究等等。公益信托可以節省人力物力,提高辦事效率,也有利於發展社會公益事業,促進社會進步。
在國內,人們對公益信托還比較陌生。其實,公益信托是大家都可以設立的,隻要你有好的願望和基本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