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了解信托的基本常識(2)(3 / 3)

在由信托收據所形成的法律關係中,銀行是委托人,擁有標的物的所有權,如果受托人違反信托合同或其他信托約定,銀行作為委托人可以隨時收回標的物,以保障和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

信托證書的特點是什麼

信托證書是指委托人將財產授予受托人,以書麵形式明確信托意圖、信托財產和信托當事人權利義務,旨在設立信托的正式文件。 

信托證書具有如下特點: 

信托證書是設立明示信托的基本形式; 

信托證書內容應明確信托的各項基本要素; 

信托證書形式可以是蓋印文件,也可以是正式聲明書,學理上亦有認為設立信托的遺囑也屬於信托證書。

不動產轉移信托證書

本信托證書於19 年 月 日 由 (姓名,地址)(以下簡稱“受托人”)作出。

鑒於(填寫原因):

1.(略)

2. 該項住宅事實上已轉讓給(姓名,地址)(以下簡稱“委托人”)  

本文據證明,受托人在此宣稱,從該轉讓日起,已為委托人以信托而持有並將繼續持有該住宅,該住宅的收入和利潤及銷售或處理時所得的收益,受托人在此同意,在該委托人要求時將該住宅轉讓、轉移或作其他處理給委托人,或按委托人指示或指定的時間或以其指定的形式轉讓給其指定的人。  

並在此聲明,在本文據存在期間,受托人有權指定新的或額外的受托人。 

為昭信守,受托人於上述日期蓋章簽字   

清 單:   

受托人簽字蓋章:   

在場見證人:

信托契書對借款人和債券持有者的好處是什麼

信托契書,也叫信托抵押,是指債務人作為信托委托人將自己的財產通過契書轉讓給信托受托人,以該信托財產保證債務實現的一種擔保方式。

接受信托財產並承擔保證責任的信托受托人通常是信托擔保公司或與債權人關係較密切的人。當債務人不償還債務時,債權人(即信托受益人)有權要求受托人變價處理信托財產,並以變賣所得價款實現債權人的債權。

信托契書對借款人的好處有:

專業的受托人對借款人的財務狀況進行監督,使得借款人免受過於不安的債券持有人任意的法律訴訟的困擾。

信托契書對債券持有人的好處則有:

1.專業的受托人可以針對借款人的違約行為作出適當的反應,避免單個債券持有人輕率的、有害的行為; 

2.如果要就債權及其擔保采取行動,由受托人進行,可以解決費用和通訊方麵的問題; 

3.信托受托人的存在,可以使債券持有人,無論原始的持有人還是受讓的受托人,都平等地享受擔保利益; 

4.信托的存在,基於信托財產的獨立性,用於擔保的財產(即信托財產)不受信托受托人破產的影響。 

知識卡

信托抵押 VS 一般抵押

信托抵押與一般抵押的實質性區別是:信托抵押的受托人擁有直接拍賣的權利,而在一般抵押中,抵押權人不能直接拍賣抵押物,拍賣必須通過司法程序。

信托契書的采用,無論對借款人(發行債券的公司),還是對持有債券的出借人都有多方麵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