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有時“平常事兒”不平常(1 / 1)

2008年是特別的一年,對於許多企業來說是危機重重的一年,對於消費者來說卻是讓人跌破眼鏡的一年。許多在眾人眼裏信得過的品牌紛紛曝出醜聞,而一向口碑不錯的華碩因一個叫黃靜的女孩而名聲掃地。

事情是這樣的,北京消費者黃靜買了2萬多元的華碩筆記本電腦,使用中壞了兩次,經華碩維修中心維修後,仍然存在問題。後來其友人周成宇發現,該筆記本處理器被換成了英特爾工程測試產品,而這種產品是不能上市銷售的。於是,黃、周二人以向新聞媒體曝光為談判籌碼,向華碩公司提出高達500萬美元的“懲罰性賠償”。雙方多次談判未果,華碩最終報警。 3月7日,因涉嫌敲詐勒索,黃、周被海澱警方羈押。黃靜的入獄,讓她的親朋好友對她充滿了誤解,而在獄中所遭受的精神折磨帶走了黃靜的活潑和快樂。後來,法院以證據不足釋放了黃靜。

2008年11月27日,女大學生黃靜拿到了國家賠償的通知書。賠償通知書中稱,“黃靜以沒有犯罪事實而被錯誤逮捕羈押、人身自由遭到侵犯為由,要求國家賠償 4.68萬元。最終,國家賠償黃靜自2006年3月8日至2006年12月26日被羈押294天的賠償金29197.14元” 。至此,以“涉嫌巨額敲詐” 而被捕的黃靜近一年的牢獄之冤得以洗清,麵對仍然沉默的華碩,黃靜表示有可能起訴華碩“誣陷”,華碩方麵則以“司法程序沒有完成不便發表觀點”答複媒體。

因為購買的華碩筆記本電腦出現故障,消費者黃靜偶然發現華碩公司居然在檢測過程中違規使用工程樣品處理器CPU欺詐用戶。但是當她合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時候,得到的不是公正,而是華碩公司的誣陷與冷漠。

其實,就整個事件來看,華碩不對在先,產品質量出現問題說明公司產品出現了硬傷,而黃靜的索賠是正當的,隻不過是索賠過度而已,可是華碩給黃靜帶上了一個敲詐勒索的罪名,讓她飽受牢獄之災。這一事件的處理方式本身就存在著問題。

華碩此種問題處理方式,就是一些企業慣用的“平事兒”的公關策略。這種“平事兒”的思維方式就是,一旦企業遭遇負麵事件,公關就要盡量減小甚至抹去影響。而華碩工程師違規更換CPU的行為和遭受500萬美元索賠都不是什麼光彩的事,肯定對品牌形象和市場份額產生或大多小的影響。因此,毀滅證據,采取必要“手段”施壓以嚇退對手,就成了公關們慣用的手法。最終,在這種思想的“指導”下,黃靜被關了起來。

華碩在此次事件中的所作所為應該說是失敗的,並且為企業帶來了巨大的負麵影響。首先,華碩此次事件使自己口碑頗佳的品牌受損,美譽度下降,並且影響了市場銷售,試想:誰敢購買能給人帶來牢獄之災的產品呢!其次,在黃靜獲得國家賠償後,華碩勢必陷入違法行為的界定,會進一步陷入被動,並且,華碩默不做聲的表現,引起消費者及媒體的更大反抗情緒,網上已經有抵製華碩的文章出現了。

龍匹嘉藍傳機構王永增評論說:“現代企業的商業擴張一定伴隨著品牌美譽度的不斷提升,而美譽度與危機公關有著很大的關聯。所以華碩在一年多時間裏的無作為,讓其品牌美譽度長期處於被削減狀態。”

其實,“黃靜事件“原本可以有一個更好的解決辦法的,比如說當黃靜來索賠時,企業應該安撫住其激動情緒,然後承認自己的工作存在著種種不足,懇求對方的諒解。當對方不能諒解,甚至提出了過分要求時,企業也應該放低姿態,耐心和顧客進行溝通。一般顧客在消氣後,都是比較講理的。在事件解決後,適度地給予顧客一些優惠或是贈品,顧客肯定會很高興,也就不會後來的事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