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不容推卸:勇於承擔分內的責任
2008年5月12日,四川發生大地震時,在都江堰光亞學校擔任教師的範美忠丟下學生,一個人搶先跑出教室,並隨後在論壇上發表了《那一刻地動山搖——“5·12”汶川地震親曆記》一文,詳細描述了自己在地震時所做的一切以及過後的心路曆程,並表示自己“是一個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卻不是先人後己勇於犧牲自我的人!在這種生死抉擇的瞬間,隻有為了我的女兒我才可能考慮犧牲自我”。
他的所作所為立即引起眾多人的批評,作為一個教師,他沒有盡到教師的責任。他沒有保護好自己的學生,並且還為自己的所作所為尋找借口,聲稱是“追求自由和公正”。這種行為遭到很多人的唾棄和鄙視,並將範美忠戲稱“範跑跑”。
對我們而言,無論做什麼事情,都要記住自己的責任,無論在什麼樣的工作崗位上,都要落實好自己的責任。然而很多人都在互相推諉責任,並美其名曰:“轉讓風險。”當你初涉職場的時候,會有些前輩非常老道地對你說:“凡事不要攬責任,你才會在公司裏不犯錯誤。”話是不錯,這樣可以避免引火燒身,但是會為公司和自己的發展帶來非常不利的影響。
責任是不容推卸的,互相推諉、扯皮不僅嚴重影響我們的工作績效,同時還會對企業的發展造成巨大的損失。
重慶一家中等規模的食品公司由於廠房地勢較低,每年都要經曆一兩次的抗洪搶險。有一年夏天,老板到海南出差。出差之前,他叮囑幾位主要負責人:“時刻注意天氣預報。”
有一天晚上,遠在海南的老板給幾位負責人打電話,因為他看到天氣預報說有雨,擔心廠房被淹。當時,廠房所在地已經下雨了,可能由於天氣原因,老板一連打了幾個電話,都打不通,最後打到了人力資源部經理的家裏,讓他立即到公司查看一下。
“嗯,我馬上處理,請放心!”接完電話,人力資源部經理並沒有到公司去,他心裏想:這事是安全部的事情,不該我這個人力資源部經理去處理,何況我的家離公司還有好長一段路,去一趟也費事。於是,他給安全部經理打了一個電話,提醒他去公司看一下。
安全部經理接到電話後十分不悅,認為人力資源部經理無權管理安全部內部的事情。於是,他也沒有去公司,他心想:反正有安全科長在,不用管它了。
安全科長沒有接到電話,但他知道下雨了,並且清楚下雨意味著什麼,但他心裏想:有好幾個保安在廠裏,用不著他操心。當時,他正在陪朋友打麻將,為了避免“幹擾”,他連手機都關機了。
隻有幾個保安留在廠裏。但是,用於防洪抽水的幾台抽水機沒有柴油了,他們打電話給安全科長,科長的電話關機,他們也就沒有再打,也沒有采取其他措施,早早地睡覺去了。值班的保安睡在值班室裏,睡得最沉,他以為雨不會下很大。
到淩晨兩點左右,雨突然大起來,值班保安被雷聲驚醒時,水已經漫到床邊了!他立即給消防隊打電話。
消防隊雖然來得很及時,但由於通知太晚,三個車間全部被淹,數十噸成品、半成品和原輔材料泡在水中,直接經濟損失達數百萬元!
事後,追究責任時,每一個人都說自己沒有責任。
人力資源部經理說:“這不是我的責任,而且我是通知了安全部經理的。”
安全部經理說:“這是安全科長的責任。”
安全科長說:“保安不該睡覺。”
保安說:“本來可以不發生這樣的險情,但抽水機沒有柴油了,是行政部的責任,他們沒有及時買回柴油來。”
行政部經理說:“這個月費用預算超支了,我沒辦法。應該追究財務部責任,他們把預算定得太死了。”
財務部經理說:“控製開支是我們的職責,我們何罪之有?”
這樣的事例確實令人痛心、發人深省。如果公司每個人都能夠主動地承擔責任,不把責任推給別人,公司就不會有這麼大的損失。
其實在工作中我們會發現這樣的事例不勝枚舉,當發生問題時,每個人都在推卸自身的責任。企業是每個人的,責任不分你我,在責任麵前,每個人都有義務承擔,這樣企業才能實現長久發展。
勇於承擔自己的責任,出現問題不把責任推給別人,這樣才能夠加強組織團結,保證工作順利進行。同時,它也是成就一個人事業的可貴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