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有許多夫妻,由相愛而相怨,有的固然是因為性交的行為,未能恰到好處,使雙方心滿意足,但第二個普通的原因,是由於瑣事的衝突。
有一次有位病人對我說:“醫生,你不要以為我的丈夫和我,發生了什麼感情上的衝突而來請教你;實在我倆,比起普通夫妻來,總要稍勝一籌。不過近來我確乎覺得,有些地方,他太不體恤我了。我們在初結婚時,他是如何地愛護我,連洗麵水都要自己先試了溫度,才讓我用。逢著我午睡,他便不許仆婦們高聲說話,不許他們從窗外或門外走過,連他自己,都是穿著襪子進出,為的是怕驚吵了我。這不過是一兩件小事,證明他那時候對我的態度。”
“而今結婚已八年了。諸事都有大的變遷。他生病時,我固然是晝夜服侍;但我若生病,他便不加存問。他從公司裏回來,拿了報紙就看,從未探視我一下,安慰我一聲。至於買點花送給我,更是不敢妄生希冀的了。他可以托故出門,留我在家獨守,是常有而不足為奇的事;但我若因事出外,他回家時,瞧不見我,就很不高興,連孩子們都懶得招呼。他的衣服鞋襪總要我給他預備好了,交給他手裏,仆人拿了,就不稱心。我深知這類小事,不應追究,不過心裏總有些不大痛快。長此以往,恐怕要釀成大事,所以特地到你這裏求請教。”
這番話並不希奇。妻子們到我這裏來作同樣的訴說的,大有人在,但所敘的事實,確很重要。因為離婚的原因,往往並不是一二大德的逾閑,而是許多很不經意的小德的出入。救濟的方法,當然得由兩方麵進行,但丈夫尤其應當負責。做丈夫的,往往以為結婚是他的最後的勝利,從此妻子已“屬”於他,或歸了他了,用不著再討她的歡喜。這種錯誤的心理,即在侈談戀愛自由與婚姻神聖的男子,也往往時常表現。其實繼續求妻子的歡心,是一樁很簡單的事:一朵花;一包水果,幾句溫柔體恤的話,就很夠了。英文有句成語說:“一朵玫瑰花是多麼的美麗,多麼的傳情,同時又是多麼的便宜!”(One rose is so beautiful,so romantic, and so cheap!)瑣事的衝突,是夫妻間難免的。要完全消除一切足以發生衝突的瑣事,恐怕是辦不到的。不過雙方能相互采用這一類討歡喜的方法,於衝突之後,接著就加以補救,則衝突雖多,不足為白頭偕老的障礙。又若雙方均有職業,就可以把注意瑣事的工夫,去發展自己的職業,也是一個辦法。
不過要根本解決瑣事的衝突,還是靠夫妻兩方麵有鞏固的感情,與一種彼此互相體恤,互相愛敬的恒久的心理。妻子對丈夫的依賴自己,不要以為討厭,而應當像慈母為幼兒分燠噓寒一般,引為一大慰藉。丈夫對妻子的日常治家的勞苦功高,也常要表示十分感激的意思。譬如新做的窗簾子,做得好看,或午間的茶,做得特別有味,等等,做丈夫的,都應當有些口頭的表示。公務之暇,更當伴同妻子,作種種消遣,來酬謝她的持家養子的勞績。如此,雖偶有意見的參商,亦自然而然地會消滅於無形了。愛利士(Havelock Ellis)最近在他的單行本的《性心理學》裏發表了一篇“愛的藝術”(The Art of Love)。這篇文稿便很可以當作消除夫妻間衝突的寶鑒。
人們在結婚以後,男女兩方,於彼此的關係維持上,大都免不了懈怠,以致愛情漸漸地冷淡下去,所謂愛的藝術,自然是無從講起。今日的社會裏,尚有許多做丈夫的人,把妻子當做“看家婆”,或是生男育女的工具;同時也有不少的妻子把丈夫當作“搖錢樹”。這種不健全的看法,都是淵源於愛情不能藝術化,而日即於功利化。若做妻子的人,能以家庭中的尊嚴的主婦自居,以治家為其職誌;做丈夫的人,也能隨在體恤他的妻子的努力,彼此在極不經意的地方,互相用情,一切以家庭全般的利益為前提,而不為一己的好處或方便打算,這樣愛的藝術,不待培植而自成。因細故而發生的衝突不待解釋而自去。那麼,結果自然而然的是恩多怨少了。
婚姻與事業
該不該結婚,不能以一個人的職業來做決定——孩子精神錯亂,大多由於幼時欠缺母愛——打算結婚的女子應當選擇什麼職業
L女士是受過法國居裏夫人(Madame Curie)的洗禮的。她在夫人手下,作了多年的研究工作。她的才力與成績,不獨為一般女子所望塵莫及,就在男子中間,亦不容易尋到一個對手。有一次在宴會後,她向我說:“我並不請你診病,不過覺得你是一個有職業,而同時又有家庭經驗的人,我要向你請教,到底婚姻與事業,有沒有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