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篇第6章第7節不做“小喇叭”
古時候,有個小國的使者到鄰居的大國朝見,進貢了三個一模一樣的金人,價值連城,讓皇帝高興極了。
可是這小國的使者同時出了一道題目:“這三個金人哪個最有價值?”以證明大國人才濟濟。
皇帝想了許多的辦法,請來珠寶匠檢查,稱重量,看做工,沒有任何區別,都是一模一樣的。怎麼辦?使者還等著回稟呢。泱泱大國,不會連這個小事都不懂吧?最後,有一位老大臣說他有辦法。
皇帝將使者請回大殿,老臣胸有成竹地拿著三根稻草,插入第一個金人的耳朵裏,稻草從另一邊耳朵出來了,第二個金人的稻草從嘴巴裏直接掉出來,而第三個金人,稻草進去後掉進了肚子,什麼響動也沒有。老臣說:“第三個金人最有價值!”使者回答:“答案正確。”
稻草從第一個金人另一邊耳朵掉出來,這是指這個金人聽事卻不記事;第二個金人的稻草從嘴巴裏出來,就是說這個金人聽事後就隨意傳播出去;而最後那個金人的稻草卻掉進了肚子裏,說明他把事情保守得很好,不會輕易向他人宣揚。我們做人也應該是這樣,隻有能保守秘密不傳閑話的人才最有人緣。
每個人都有秘密,按照現在的話來說,就是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個人隱私的東西。既然是秘密、是隱私,就不想讓更多的人知道,最多是朋友,尤其是好朋友之間的你知、我知。
一個人,當他到了青春期的時候,隨著思想的成熟,自我意識也相應的加強了。這時候就開始有屬於自己的秘密,就開始在一定範圍內向別人保密,甚至是自己的家人和自己最親近的父母也不例外。有意思的是,這個秘密卻通常會告訴身邊的好友,當然是有條件的,就是希望好友能為自己保密。如果朋友有意無意地泄露了秘密,那麼不會有人再對他說秘密了,而泄露秘密的人也就失去了誠信。
美國人交朋友有不少準則,而其中,交友的第一條準則是“為朋友保守秘密”。乍然一聽,令人感到有些奇怪,為什麼不是別的,偏偏把“為朋友保守秘密”定為第一準則呢?
秘密,是任何人都有的。一個孩子,長到13歲,自我意識增強了,他就開始在一定的範圍內向別人保密,即使是對最親近的父母親,也不例外。可是,對自己的好朋友,他卻可以敞開胸懷,交出自己的秘密。
但是,有一個條件,他把自己的秘密告訴了你以後,你得為他保密,不然,以後他就再也不會把秘密告訴你了。這種要求朋友保密的願望,會隨著年歲的增長而越來越強烈。
每個人總有一些屬於個人隱私的東西,既然是“隱私”,就不會廣為人知,有的就隻能在摯友之間“你知、我知”。
隱私權在西方社會是一種很普遍的公民權利,是最基本的人權之一。比如自己的私生活,一般不會讓朋友過問;自己的財產,也不會輕易向朋友公開;除非受到邀請,是不會隨便去朋友家中“串門兒”的;除非相約,是不會與朋友一起“吃一頓”的……
事實上,對隱私權的保護,我國早已有之,古代聖賢大儒均視其為人性的基本部分,對其極為尊重。從我國的建築風格來看,無論王侯豪宅,還是百姓草堂,外皆有高牆圍護,內設院落分隔,既有曲徑相通,又有門窗相隔,無非是為保護自己有一個相對幽靜、自由的空間,免受煩擾,放鬆身心,這不就是在保護隱私嗎?
漢朝的張敞,是一個高官,更是一個情種。他與妻子恩愛非常,還常常為妻子畫眉,一時,在京師長安傳為佳話。但有偽道學先生以此為“有傷風化”,竟向皇帝告了禦狀,想讓皇帝摘下“道德敗壞”的張敞的烏紗帽,以“匡正世風”。但皇帝並不聽偽道學先生的使喚,他不僅未責怪張敞,反而當著文武百官的麵說:“畫眉是夫妻間的事,我管不著。夫妻間還有比畫眉更親密的事兒,我也去管嗎?”顯然,這是在保護張敞夫妻的隱私。
有的人每當遇上些傷心事,譬如涉及家庭糾紛、生理缺陷和個人安危之類的個人“隱私”,一個人悶在心裏實在很不舒服,往往希望能在摯友麵前傾訴。但在朋友麵前傾吐的秘密不希望讓其他人知道。
隻有為朋友保守秘密、守口如瓶,才能得到朋友的信賴,友誼才能不斷加深。反之,如果不把為朋友保守秘密視為一種義務與責任,反而熱衷於蜚短流長,不但會失去朋友,而且還會失去周圍同事對你的信賴,你最終還是逃不過孤家寡人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