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附 錄 現終極期望的50個錦囊(1 / 2)

1.經常自我反省,檢視一下,在管轄範圍內的人、時、地、物,有沒有浪費資源,或無效運用的狀況。

2.不要在下屬麵前抱怨工作,數落上司及公司的不對。

3.接受上司交待任務時,在沒有嚐試執行之前,絕不說“不可能”、“辦不到”。

4.每天找出一件需要突破、創新的事物,並動腦筋想一想,有無改善創新的方法。

5.當工作未能順利完成時,對上司要能承擔所有責任,不在上司麵前數落部屬的不是。

6.做任何事物以前,先花些時間思考一下目標與方向是否正確。

7.找出在個人管理範疇內,有哪些原理與原則是不可違背的。

組織管理的原則

8.除非特殊狀況,交待事項隻對下一級的直屬部署,而不越級指揮。

9.除非事先已協調有共識或遇緊急狀況,否則不指揮其他平行單位的員工。

10.接受上級越級指揮時,必定要及時彙報直屬上司,讓其了解狀況。

11.交辦員工工作或任務分配時,能多花點時間溝通,了解他對工作的想法同時讓他了解工作的重要性與意義,想辦法喚起他內心執行的意願。

12.交待部屬工作時,盡量思考如何給予他更多的空間發揮。

13.下達指示時,著重要求目標的完成,對過程不需要太多的限製。

計劃與執行

14.做事以前,一定要先想一想,做好應有的計劃,絕不貿然行事。

15.在計劃階段,要多參考別人的意見,借用別人的經驗與智慧,做好必要的協調工作,絕不可以閉門造車。

16.工作之前,一定要先明確地製訂或確認目標,把握正確的方向。

17.做計劃時,要從人、事、時、物、地各方麵來收集相關事實、信息、詳細分析研究,作為計劃的參考。

18.不單憑直覺判斷事情,凡事要以科學的精神實事求是。

19.要盡力讓部屬了解狀況,與大家信息共享,不要存在“反正叫你去做就對了”的觀念。

控製與問題掌握

20.在工作計劃階段,就要先想好可能的狀況,事先擬訂對應措施。

21.當提出問題時,一定要能明確指出它的“目標”、“現狀”以及差距所帶來的影響。

22.解決問題時,一定要客觀的找出原因,不可憑主觀的直覺來判斷。

23.每天發現一項需要改善的事項,並思考應該如何做才更好。

24.在部屬進行工作的時候,從旁予以觀察,當有偏差時給予必要的指導糾正。

25.鼓勵員工培養觀察力,提出問題,並引導出具體的建設性意見。

部屬培育與教導

26.所屬員工接受訓練時,要能夠全力支持,協助他排除時間與工作的障礙,使他專心接受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