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章(1 / 3)

我絕對是南方人,生長在南方,說一口絕對正宗的上海話,然而不知怎麼,卻一直對北京話情有獨鍾。上海的街頭,自然聽不到北京話,不過可以聽戲,聽曲子,看電影電視,再推而廣之,書也可以。那時候很挑剔,隻看老舍。

去北京玩,住在親戚家裏,吃光了從上海帶來的豬油八寶飯之後,便跟著堂兄上西山。坐在石條凳上一起咬著在北京論斤賣的肉包子,他要我教他幾句“上海話”。

“你不正在說嗎?”

“不是這種,是那種口語的。”

我想一想,便說:“紮台型。”

“紮台型。”

“拎勿清。”

“拎勿清。”

“阿鄉。”

“嘻嘻,阿鄉。”

然後,他教我說:“夾塞兒。”

“夾塞兒。”

“不對。”

“——夾塞兒?”

他凝神辨了辨:“不對。”

黃昏時,我們從西山下來。

“夾塞兒。”

他搖著頭,笑道:“算了,你呀,沒在北京長大,除非經過專業訓練,你永遠說不出那北京味兒。”

後來,我就回上海了。

後來,我就離開上海了。

八十年代中期,舊金山的華人社區裏廣東話占壓倒優勢。初來乍到的我走在路上幾次被人當做日本人,一張口,人就說“嚥識講廣東話?”以我極有限的人際關係,能找個人講講國語已經滿足,講講上海話就很高興,至於北京話,就不妄想了。最慘的,是那種同中國文化的割裂感。幸而發現了舊金山公共圖書館裏居然有個中文部,辦借書證居然不要錢立等可取,而且中文部裏頭居然相當有一些值得讀的書,真個是柳暗花明,喜出望外,連忙去辦了證,一頭鑽進去,竟有“久旱逢甘霖”的感覺。

憑著那張綠綠的硬卡,我讀了許多書,尤其是港台版的書,在大陸時,讀不到。作為對聽不到北京話的一種補償,還重讀了老舍和其他一些北京作家的作品。之後,便把範圍擴大到以北京為背景的書,順著書架一行行瞄過去,凡書脊上有“北京”、“京華”、“故都”等字樣的,都被我借了來。說實話,那些書的文字,有京味的不多。不過我明白這是美國,有書讀已經不錯,再要挑剔文字,未免不知好歹;而且,無論如何,那都是純粹的中文。

於是有一天,看見一本書,厚厚的,書脊上四個大字:《京華煙雲》。作者大大的有名,是林語堂先生。看看出版日期,是一九八七年,還相當新,這樣的書,自然不能不借。

讀了幾日,讀完了。讀完之後,卻微微地感到失望,是對語言的失望。《京華煙雲》的原作是英文,我讀的則是中文版,也看不出是林先生手撰,抑或是他人翻譯的。在封底上,有出版者的話,說林先生“筆下的英文,全沒中國味;筆下的中國味,卻全是英文”。我雖說沒讀過林先生的任何英文原版,也絕對同意那前半句,因為推論起來,帶中國味的英文,不但不可能出自大學者如林先生之手,也似乎不會造就出如今這帶英國味的中文本來;對後半句,我卻要遺憾地說一句,再優美的英文,如果用來寫中國背景的小說,尤其是其中的對白,怕也傳達不出中國語言文字的“中國味”,更不要說清末民初北京話的“京味”。一本寫北京、寫北京人的書,沒有了北京味,雖然先天不足,卻總算還是不帶中國味的純正英文,不料再經一道翻譯,無端變成加了英國味的中文,終於麵目全非。試看小說第十二章,善於烹飪的木蘭告訴曾太太,說她煮花生羹的法子是從書上看來的,於是——

“這方法好極了,”曾太太說,“書本展開在每個人的麵前,可是我家的孩子們就沒學到……”

就在下一頁,曾太太的婆婆說——

“青年們互相和睦是很好的。”

我實在孤陋寡聞,那是第一次見到清朝北京官僚家的女眷用這種口吻說話。我想我寧願去讀英文原著,讓太太小姐們講全沒中國味的洋文算了。

我不搞翻譯,不過住在國外,日日在兩種文化和語言中間周旋,所以也深知翻譯的甘苦。每一種語言都有它獨特的表現方式和美,其細微精辟之處,隻有這種語言本身能夠表達,是翻譯不出來的。所謂的信、達、雅,談何容易。譯者要搞翻譯,總要先精通原著的文字。然而,往往因為精通,太能感受到原著文字的美,結果在翻譯時取舍兩難,拿不定主意到底是為了保存原著的美而犧牲譯文的流暢通達,還是為了譯文語言的美而犧牲原著文字的特色。魚和熊掌,難以兼得,所以最後的結果經常是半條魚加半隻熊掌。《京華煙雲》第五章裏有一段敘述文字,描寫書中人物迪人——“他的性情當他脾氣好的時候是很敏慧而溫悅可人的,他還是縱容騎著強馬馳過城中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