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公司在削減管理層後,遇到如何分配原來的管理工作的問題。福特的做法是把管理工作交給員工去做。這種方式被稱為授權。根據知識型員工從事創造性工作,注重獨立性、自主性的特點,企業一方麵要根據任務要求進行充分的授權,允許員工自主製定他們自己認為是最好的工作方法,而不宜進行過細的指導和監督,更切忌采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強製性地發布指令;另一方麵,要為知識型員工獨立承擔的創造性工作提供所需的資金、物資及人力支持,保證其創新活動的順利進行。
我國的華為與中興通訊兩家高技術公司,其人才流動率始終低於5%,遠低於同類高技術企業20%~50%的平均流動率。而兩家公司的共同做法是以人才的特長設崗,做到人盡其才。誰有課題,公司就給誰配備助手、資金、設備;誰有銷售才能,公司就馬上委以重任,並賦予全部人、財、物調動權,使其能夠充分發揮所長。
對知識型員工的充分授權要求建立相應的授權式組織結構。這種組織結構,一是上級管理者要有一定的超脫性,將經營管理權充分授予下級,讓其充分自治。二是將下級轉變為領導者,賦予他們領導職責。傳統的組織形式隻能容納一個領導,授權式管理則要求各個事業部、分公司、職能部門以及各個工作崗位的管理者與知識型員工,在其專門業務領域內成為超過上級水平的領導者。三是擴大非上級幹預的業務流程,增大知識含量,讓下級知識型員工按照任務要求,自行製訂解決方案,處理實施中出現的問題。
此外,委以重任也是激勵知識型員工的重要途徑。教育心理學中有翁格瑪利效應之說,意思是對受教育者進行心理暗示:你很行,你能夠學得更好。從而使受教育者認識自我,挖掘潛能,增強信心。在管理知識型員工方麵,企業也可以利用翁格瑪利效應,對員工委以重任,激發其潛力,使之發揮出巨大的創造性。
知識型員工出於高度自信和自我實現的需求,通常具有挑戰環境、挑戰自我的強烈欲望。翁格瑪利效應可以促使受激勵者變壓力為動力,快速適應崗位需要。聯想集團利用翁格瑪利效應,提出“小馬拉大車”的用人理論。堅持“尊重人就得委以重任”的用人原則,有十分之才,交給十二分的重擔,不管才大才小,都使員工獲得略大於自身能力的舞台。其結果,使“小馬”感受到集團的信任,迅速成長為“大馬”。正是這種委以重任式的用人方法,使聯想獲得了快速發展。
知識型員工並非完美無缺。相反,許多知識型員工因個性強烈而可能發生行為失誤。對知識型員工實行寬容式管理,就應當允許他們犯錯誤。西門子(中國)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總監說,我們允許下屬犯錯誤,如果哪個人在幾次犯錯誤之後變得“茁壯”了,那對公司是很有價值的。犯了錯誤就能在個人發展的道路上不再犯相同的錯誤。愛立信移動通信有限公司(BMC)也堅持同樣的態度,“員工一旦進入公司,我們就會盡力去發展他,即便他犯了什麼錯誤,我們會先追究經理的責任。如果他不太勝任,我們也會為他提供培訓或是進行崗位調換,直至勝任為止。”實踐證明,容忍犯錯誤的態度給予了知識型員工最大的心理寬容度,增進了員工對企業的信賴和忠誠感,也有助於其創造性的發揮。
知識型員工對知識、個體和事業的成長不懈地追求,某種程度上超過了他對組織目標實現的追求,當員工感到自己僅僅是企業的一個“高級打工仔”時,就很難對企業絕對忠誠。因此,企業不僅僅要為員工提供一份與其貢獻相稱的報酬,使其分享到自己所創造的財富,而且要充分了解員工的個人需求和職業發展意願,為其提供適合其要求的上升道路,給員工創造個體的發展空間,給員工更大的權利和責任。隻有當員工能夠清楚地看到自己在組織中的發展前途時,他才有更大動力為企業盡心盡力地工作,與組織結成長期合作、榮辱與共的夥伴關係。所以,企業必須根據自己的職位資源,為知識型員工提供足夠大的成就實現機會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