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前,他單立勳突然找我說,讓我做他女朋友。我剛要拒絕,他卻說出個讓我驚訝的理由。他說他知道我有很多追求者讓我很煩,和他交往,這些煩惱都會消失,更重要的是,他也並不是真心要我做他女朋友,一則我可以讓他的追求者也卻步,二則也因為是我,他的家裏人很難有很大意見。由於隻是個虛假的形式,所以我也不會有什麼心理壓力。這個理由有些荒唐也有些可笑,讓我不免揣測他的家人是如何苛求他的另一半。我抬起頭看著他的眼睛,和那個人的眼睛好象,也是那樣淺而漂浮的淡棕色,讓我的心絲絲抽痛。
“這樣荒唐而可笑的理由,你覺得我會答應嗎?”一向很少說話的我,竟然冷冷得回了一句。我仍然還看著他的眼睛,於是這樣的話語更顯得帶著譏諷。
他有些驚訝,更多的是覺著了自己的失禮,想要辯解什麼,可是終究沒有說出口。我們之間就這麼尷尬而沉默了一陣。
他似乎有些受不了我的柱石,低下頭輕輕的呢喃著:“對不起,我想我太……”似乎他打算轉身要走了。
“我答應你,名義上的交往。”我打斷他後麵還未來得及出口的話,聲音不大,卻很沉穩。
他顯然又有些驚訝,但看得出有些高興,竟然伸出手,對著我說“合作愉快!”我沒有握他的手,隻是避開他的目光,以慣常的模樣輕點了一下頭。他訕訕地縮回手,問了我第二天的課程安排然後告訴我他第二天會陪我一整天,然後送我到寢室樓門口,囑咐我好好休息便走了。
第二天,他果然陪著我過了一整天,陪著我上了每一堂課,然後一起吃飯,一起上自習,然後陪我走回寢室。或許由於我和他本身在學校就已很知名,很快我和他一起的事情便傳開了。然後,在這三個月裏,隻要他沒有課就會陪著我,即使有課的時候,也等我一起吃飯。雖然我想著也許真情人間也不用做到如此,但也沒有拒絕。或許彼此心裏都清楚與一般情侶不一樣,在人前,他總會事先征詢我的同意後拉著我的手,而在人後,不要說接吻擁抱,他連我的手都不曾拉過。這九十天來,由寢室去教師,教室到食堂,食堂到寢室的幾乎每一步路都是他陪著我走的。我實際上,我與他之間很少交談,要不就是默默的,要不就是他偶爾說些什麼,而我簡單的回應著。我本來就不愛說話,並且麵對他,更覺得找不到適合的話題。
而中雨,他的父母知會他說要想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