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楊雲霄的生日,一日夫妻百日恩,應該給他煮碗長壽麵,可楊雲霄帶給自己的苦難,豈是臨別前那一跪能還清的?
應該是二十歲吧,那年是自己快樂與痛苦的分水嶺。
二十歲之前的自己,是那樣的靈秀和快樂,在家裏,是父、母、兄、姐的驕傲和寶貝;在單位,更是一顆耀眼的明珠。
二十虛歲,年紀輕輕,選礦車間統計兼副車間主任,每次業務考核都是全礦第一,還曾多次在報刊上發表過作品,自己胡亂塗鴉的畫竟然得到許多人的認可,求畫的人絡繹不絕;參加過交誼舞大賽,多次參加演講,礦上舉辦晚會時,每次自己都是各科室爭搶的對象,記得在幫總務科演節目時,總務科的人不小心忘了台詞,自己竟然即興表演,拉起了整台戲,竟然比原先編排好的精彩許多,台下掌聲雷動、、、、、、、
當時自己真的什麼都沒想,求親的人踩破了門檻,自己卻沒正眼瞧過,自己太小了,一個小孩,談什麼戀愛。
直到那一年的七月份、、、、、、
同宿舍的王玉琴又給做媒,已經拒絕了她兩次了,不好意思再拒絕,給她個麵子見個麵吧,找個理由再說分手,這個人就是楊雲霄。
見麵隻是點頭打了個招呼,自己都沒正眼瞧他,更不知道他長得什麼樣。
第二天自己在河邊洗衣服時,他來了,一動不動地傻傻的看著自己,那一次,自己和楊雲霄各自在心裏走向了兩個極端。
十五歲時,自己曾受過傷害,同樣的溪水邊,同樣來了個戴眼鏡的男人,同樣的盯著自己一動不動地坐著、、、、、就在自己掙紮的精疲力盡時,有上山幹活的人救了自己,雖然自己隻受了點擦傷,但在心裏卻留下了陰影。
不知道為什麼,自從那次在河邊見了楊雲霄之後,自己就總有一種預感,甚至是厭惡,總覺得他會害自己,自己就一直怕他、躲他、討厭他,用盡所有的智慧和方法迫使他放棄他對自己的愛,但每一次分手都會把他傷得很深。
第一次,自己休班偷偷回了家,他不知跟誰打聽的,竟然追到了村裏,大晚上,孤獨的在雨中淋了三、四個小時,是媽媽發現了他,跟自己求情,才放他進了家、、、、、
第二次,告訴他愛一個人就是讓她幸福,逼他放棄,他真的放棄了,半夜,也是下著雨,他出了車禍,差點丟了性命、、、、、
第三次,大冬天,他竟然在自己的窗後站了整整一夜、、、、、
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
直到最後,一聽見分手兩個字,他嚇得心驚膽戰,自己也嚇得直哆嗦,怕了,兩個人都怕了、、、、、
或許是河水惹的禍,婚後楊雲霄說,那天,自己的小腳被清清的河水泡著,顯得那樣的小巧、白嫩,如兩朵含苞欲放的白蓮,浸泡在溪水中,那時他就在想:‘連小腳都長得這麼好看,那身體的別的地方呢?’從那以後,他就瘋狂地迷上了自己和自己的身體,直到被拒絕了十多次以後,他利用自己的善良,把自己騙到家中、、、、、、
那幅《殘荷圖》是自己被毀了清白後畫的第一幅畫,不知道自己當時是怎樣畫的,畫完後看著那了無生趣的荷花和上麵的淚水,心就死了,毀了就毀了吧,大不了從今後再不嫁人,自己還要好好活著,還要贍養父母,為家人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