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中州蒙難記(5)(1 / 1)

當晚,三人被帶回某市住進翡翠酒店,三人均被隔離,每人房間均有數名社會青年。

張某寫好賠償書樣本,要卿某等三人依樣寫出賠償承諾書,在周圍社會青年的恐嚇下,卿某被迫按照張某寫好的樣本寫出賠償30萬元的賠償承諾書並按上手印。吳某和寇某也分別寫出了賠償承諾書並按上了手印。

隨即,寇某遭到一名中年男人的暴打,卿某也挨了打。然後,寇某和卿某被帶到各自的房間。大約10來個社會青年押送卿某回到房間,作勢要動手打人。卿某緊緊拉住杜某的手,杜某阻止住10來個社會青年動手打人。一個頭小屁股大小頭目模樣的社會青年對卿某說,明天12點之前,你交不出10萬元來,明天晚上就拉你到上去,後果你自己想吧。

小頭目帶領眾社會青年走後,剛才打寇某的男人又來到卿某的房間,說,我保護你的人身安全的。那個男人出門後,一個鍋蓋頭的社會青年進門踢打卿某。

當晚,卿某的房間裏有兩名社會青年同住,其中一名左胸有紋身。卿某通宵未眠,倍感恐懼。

5月16日淩晨約4點,頭小屁股大小頭目模樣的社會青年又來到卿某的房間,說寇某不經打,已經送進醫院了。限你今天中午12點之前,必須交出10萬元,否則,就送到山上去,後果你自己想吧。上午10點左右,小頭目再次領數名社會青年來到卿某的房間要卿某交錢。在威逼恐嚇之下,卿某隻得交出隨身所有信用卡並說出密碼。下午,小頭目回來,說取出了16萬多元,限你明天中午12點之前再交出14萬元,否則,明天拉你到山上去。卿某隻得又交出剩餘的儲蓄卡和密碼,小頭目又去取走了1萬多元。總計從卿某的卡上套現取走17萬多元。

5月17日上午,杜某要卿某再拿出10萬元就放人,中午,降到5萬就放人。杜某遞回卿某手機,要卿某打電話籌錢。在杜某及社會青年的監視下,卿某接通了朋友的手機,杜某立即要過手機直接跟卿某的朋友通話。

下午2點,杜某退房,將吳某、寇某、卿某三人帶上車,開車前往盧氏縣。途中,杜某的兒子杜某叫來兩名社會青年上車。車到招商銀行門前,等待吳某家人打錢到吳某的卡上的時候,杜某親自打卿某的朋友的手機問幾時送錢來。

得到卿某的朋友已經送錢到達翡翠酒店大廳等候的消息後,杜某立即調轉車頭前往翡翠酒店。

下午大約3點,杜某、卿某、寇某走進翡翠酒店大廳,立即被魏警官等公安幹警擋獲,一同被擋獲的有杜某的兒子及兩名社會青年。

至此,卿某等三人終於恢複人身自由,隨魏警官等幹警前往某派出所做筆錄。

5月18日早上,卿某等三人看到杜某父子及兩名社會青年被戴上手銬,押上警車。一名公安要卿某等三人先去公安局附近找個地方住下,明天9點再來某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