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內心存在某種信念時,成熟的性格能使我們去堅持這個信念,也能驅使我們去遵行這些信仰。每個人對社會都負有一種責任,就是好好運用自身所具備的種種能力,以便對社會作出更多有意義的貢獻。

在這一點上,愛默生所采取的堅定立場贏得了我的敬重。他在世的時候,有很多從事反奴隸或其他種種改革運動的人希望得到他的支持,但都遭到拒絕。愛默生當然同情這些運動,也都希望他們能做得很好。但他卻不認為應該把自己的精神與能力放到這些運動上,因為那並不是他的特長所在。他始終在堅持這個原則,雖然這樣做會遭人誤解,他卻全然不顧這些。

堅持一項眾人不支持的原則,或不隨便遷就一項普遍為人支持的原則,都不是件輕鬆的事。當一個不隨波逐流的人,願意在受攻擊的時候堅持信念到底,那麼就表明他具備極大的勇氣。

有一次,我去參加某個社交聚會,話題正轉入近來發生的某個議題。當時,在場的人全部讚成某個觀點,隻有一位男士提出了不同的建議。他先是客氣地不表示意見,後來因為有人單刀直入地問他的看法,他才微笑著回答:“我本來希望你們不要問我,因為我與各位的觀點不同,我不希望這個愉快的聚會因為我變得不和諧。但既然你們問了我,我就把自己的看法說出來。”接著,他便把看法簡要地說明一下,立刻遭到大家的圍攻。隻見他堅定不移地固守自己的立場,毫不讓步。結果,他雖然沒有說服別人同意他的看法,但他堅守著自己的信仰,沒有作別人思想的應聲蟲,因而贏得了大家的尊重。

一些認為自己負有某種特別使命的人,並不需要你向他們發表什麼有關人性價值的長篇大論。這種人通常為熱忱的使命感所驅使,因此變得義無反顧,使自己不顧一切地去麵對各種挫折與困境。

但像我們這樣的一般人,便常常搖擺於各種團體的壓力之間。因為我們認為:假如有很多人反對,那麼一定是我們錯了。我們的信念常常被絕對多數所壓倒。當大多數人反對我們時,我們會對自己的判斷產生極大的懷疑。

還有人覺得:那些不隨波逐流的人,通常是一些古怪、喜歡嘩眾取寵或喜歡標榜“與眾不同”的人。我們不會以為一個在大街上打赤腳的人,或一個留胡子的人,或穿著T恤參加正式宴會的人,或在劇院內抽雪茄的女士,是一些崇尚自由的獨立人士,反而會以為他們像動物園裏的猴子一般,文明程度不甚高明罷了。

不得不承認,我們今日最難要求自己做到的便是:“保持自己的真麵目。”在這充滿了大眾產品、大眾傳播及裝配線教育的當今社會,認清自己的本來麵目很難,而要維持自己的本來麵目則更難。舉個例子來說,我們常以一個人所屬的團體或階層來區分他們的屬性,如“她是上班的已婚婦女”、“他是工會的人”、“他是自由派”、“他是反動分子”等。幾乎我們每個人都被貼上了標簽,同時也毫不留情地在為別人貼標簽。

普林斯頓大學校長哈洛·達斯十分關心與重視順應群體與否的問題。有1年,他在學生畢業典禮上,發表了一篇題目為《成為獨立個體的重要性》的演說,內容大致如下:

無論你受到多大壓力,就算它使你不得不改變自己去順應環境,但隻要你具備獨立的個性氣質,你就會知道,不管你如何盡力想用理性的方法向環境投降,你仍會失去自己所擁有的最珍貴的資產--自尊。想要維護自己的獨立性,可說是人類具有的神聖需求,是不願當別人橡皮圈章的尊嚴表現。隨波逐流雖然在短暫的時間內能使你得到某種情緒上的滿足,與此同時它也在時時幹擾你平靜的心靈。

在這場演講結束時,達斯校長做了一個很深刻的結論。他表示:“人們隻有在找到自我時,才會明白自己為什麼會到這個世界上來、要做些什麼事、以後將要到什麼地方去等這類問題。”

1955年6月,澳大利亞駐美大使波西·史班德爵士受任為紐約聯合大學的名譽校長時,也發表了一次演講,內容如下:

每個人的生命意義在於,要把自身所具有的各種才能發揮出來。我們對自己的國家、社會、家庭,都具有責任。這是我們之所以存活在這個世上的理由,同時也能使我們的生活更加豐富多彩、有意義。如果我們不去履行這些義務,社會便會出現混亂,我們的天賦和獨立性也得不到發揮。我們有權利、也應有一個神聖的機會去培養自己的獨特性,並從中追求快樂與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