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大哥,你不會要我代筆吧?”
“假小子,你真是越來越可愛了。幫幫忙嘛,看在好兄弟一場的份上,你忍心讓我得相思病啊?”
“……好吧。”
“真是愛死你了!”協誌激動地一把抱住她。
[真的愛死你了]
什麼時候她可以再聽到這句話,把她當女孩子般對她說。
多諷刺!
她藍澄居然要幫自己喜歡的人寫請書給另一個女孩?!
似乎所有不幸的事都要像電視小說情節中描寫的一樣,灰蒙蒙的天,飄著雨絲,從身體涼到心底。
藍澄親手將信交給了那個女孩。
[隻要是為他好,做什麼都不後悔]
她這說服自己,臉上堆起商人,隻要他幸福,她就開心。
隻是……心靈已變成一片廢墟。
有人說,一分鍾可以認識一個人……
一小時可以喜歡上一個人……
一天可以愛上一個人……
但一輩子也忘不掉一個人……
要藍澄忘掉協誌,除非,這是個奇跡。
我真的存在著
我一直存在著
不管是瘋的氣的我受著
我緊緊手握著
傻傻陪著守著證明你值得
但我會笑著
因為一切都值得
從很久以前開始,你就應該清楚,他不屬於你一個人,終有一天,他會找到他想要真心對待的女孩。
情書送出去已經一個星期了,卻遲遲沒有回應。
其實要給自己的情敵寫情書,藍澄不知該怎麼下筆,她沒受過這方麵的訓練。
所以,所謂的情書就隻有短短幾行字。
XXX:
我是高一(十九)班的孫協誌,我很喜歡你,所以想和你交個朋友。
協誌每天必須接受排球訓練,所以也沒多餘的時間管那女孩的事。但藍澄知道他的緊張,因為他打排球比以前更賣力,為了是能讓那個女孩無意間看到時,給她留個絕佳的印象。
藍澄還是像往常一樣看協誌和隊友們練球,操場上同樣圍著許多他的擁護者,歡呼聲和掌聲連成一片,那場麵絕不輸於流川楓的拉拉隊。
他全身沉浸在日光裏,迸發出大男孩特有的朝氣。認真來說,他是俊朗的,犀利而頑強的五官中透著一種閃閃發光的明媚,棕色的短發流淌著柔軟的光華,配上棕色的眼眸中的透亮,隨著撲球動作揮灑著的汗水,在金黃的陽光裏熠熠生輝,盡顯一片青春的色彩。
這樣的他,再過不了幾天,就不再屬於她了。
有鹹鹹的味道溢入嘴角……
討厭,陽光突然變得這麼刺眼,害她流出眼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