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關於加強出生人口性別比例失調治理的建議(1 / 2)

自從20年前中國共產黨第十二次代表大會召開,中央將計劃生育確定為我國的基本國策以來,我國一直實行嚴格控製的人口戰略,人口過快增長的勢頭得到了有效控製。20年來全國少出生人口3億人,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是成功的,對我國的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但是,出生人口的性別比例失調問題不僅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而且隨著社會的發展變得愈加嚴重。

一、我國及我省出生人口性別比例失調的現狀

就全國而言,2000年第5次全國人口普查顯示,中國新生嬰兒男孩與女孩的比例數:116.66∶100,個別省份如海南省和廣東省達到了130∶100,遠遠高出世界公認的107∶100的正常比率。根據最近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的數據,我國2004年出生人口男女比例約為119∶100。有學者預言照此發展下去,我國到2020年將有3000到4000萬婚育年齡的男青年娶不上媳婦。

我省也麵臨著同樣的問題,根據省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調查,我省2000年到2003年四年出生嬰兒性別比達到了114.89∶100,遠超出了103—107∶100的正常值,我省麵臨著每年男嬰將比女嬰多出生15000到20000人的性別比例失調問題。

出生人口性別比例失調將產生災難性的社會後果。有專家預測在未來10年,將有8%的男性找不到媳婦,把此種現象稱為“婚姻性別擠壓”。來自婚姻市場的高壓傾向帶來更多的惡性競爭,將意味著性犯罪增長,大量遊手好閑有生理需求又得不到正常滿足的多餘男人將造成各種刑事犯罪增加,衝擊本來就脆弱的社會治安。性別比例失調將導致婚外戀者、離婚者、男同性戀者增多,嚴重衝擊社會基本道德和傳統的倫理觀念,造成社會道德失衡和混亂。性別比例失調將導致政府屢禁不止的買賣婚姻、童婚交換、拐賣婦女等現象的加劇,形成嚴重的社會問題。

總之,出生人口性別比例失調將危害家庭和社會的穩定,影響和製約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影響全麵構建和諧社會和建設小康社會戰略目標的實現。

二、造成出生人口性別比例失調的原因

首先,社會上對女性的認識問題。一是人們陳舊的生育觀念,重男輕女、傳宗接代、養兒防老等觀念在廣大群眾特別是廣大農民心目中依然根深蒂固;二是女性在就業等方麵受到歧視,一些單位、企業在招工、用人方麵歧視女性,使女性的社會地位受到嚴重影響。

其次,現代科學手段對懷孕胎兒的性別鑒定,對出生嬰兒的性別比選擇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由於B超機的廣泛使用,極大地方便了出生嬰兒性別的選擇,是出生嬰兒性別比例失調的直接原因。

第三,我國社會保障的不健全,特別是在廣大農村很少或幾乎沒有養老、醫療等保障製度,使人們產生了對生男孩的依賴,養兒防老、養兒防病仍然是許多人千方百計生育男孩的強大動力。

第四,政府的整治措施和管理手段還有許多方麵不完善。我省各級政府多年來采取各種措施整治出生人口性別比例失調問題,如綜合治理、聯合突擊行動等措施。同時,出台了一些政策和法規,如《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遼寧省禁止選擇胎兒性別終止妊娠的規定》,但是由於治理性別比例失調問題的複雜性和執行有關政策法規的艱難性,使治理工作沒有取得明顯成效。

三、加強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例失調的建議

1.加強對采用技術手段特別是采用B超機鑒定胎兒性別和為選擇性別進行終止妊娠的治理。由於B超機的廣泛使用和個體醫療機構的增多,規範B超機使用行為難度越來越大,治理B超機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問題的難點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麵:一是非法使用B超機和進行為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活動。一些醫療單位有B超機,但是,操作人員沒有職業許可證,屬於非法使用,這些單位使用B超機時采取遊擊戰術,采取藏匿機器的方法逃避執法部門的檢查,在被查處違規操作問題後,又百般抵賴或托關係、找熟人幫助講情,幹擾執法人員的工作;二是使用B超機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現象發現難。為了賺錢,操作人員采取十分隱蔽的工作方式,再加上我們的執法人員數量有限,聯合行動不能做到經常化,給違法者以可乘之機。因此建議:一是增強基層執法單位專業隊伍的力量,縣級計劃生育部門和衛生部門行政執法股要適當增加行政編1—2人,安排專人專職做好打擊非法鑒定胎兒性別工作;二是每年兩次以縣為單位定期實行異地交換執法檢查,抵製不正之風;三是將處罰所得部分的50%以上用於獎勵舉報人和執法人員,調動舉報和查處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四是加大罰款數額,做到一經發現,沒收全部所得並按照其非法收入的數倍進行處罰,使其傾家蕩產,提高違法風險,以此來威懾不法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