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醫療衛生服務的宏觀目標與商業化、市場化服務方式之間的矛盾。從全社會角度來講,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合理目標應當是以盡可能低的醫療衛生投入實現盡可能好的全民健康結果。對於我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隻有選擇成本低、健康效益好的醫療衛生幹預重點及適宜的技術路線,才能實現上述目標。而在商業化、市場化的服務體製下,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及醫務人員出於對營利目標和自身經濟效益的追求,其行為必然與上述目標發生矛盾。在醫療衛生幹預重點的選擇上,隻要將經濟效益放在首位,就必然出現輕預防、重治療,輕常見病、多發病、重大病,輕適宜技術、重高新技術的傾向。
四是規範醫院和醫生的行為與醫院、醫生、藥商自身利益最大化之間的矛盾。與一般消費品不同,消費者在藥品消費方麵缺乏足夠的選擇能力,無法擺脫對醫生的依賴。要想保證合理用藥和藥品價格的合理性,規範醫院和醫生的行為是關鍵。從國際經驗看,基本著眼點集中在兩個方麵。一方麵是通過政府幹預嚴格控製藥品的生產許可、質量標準、使用範圍和價格;另一方麵是切斷醫院、醫生收入與藥品銷售收入之間的聯係,實施醫藥分開。而現實情況是,醫院、醫生收入與藥品銷售收入之間的聯係不斷增強。結果是醫院、醫生與藥商同流合汙,以自身利益最大化為目標選擇和使用藥品,操縱藥品市場,藥品價格失控、低性價比藥品驅逐高性價比藥品、偽劣藥品泛濫以及藥品濫用等問題愈演愈烈。
五是疾病風險與個人經濟能力之間的矛盾。不同社會成員可能遇到的疾病風險以及相關的醫療服務需求是不同的,個人及家庭之間的經濟能力也是不同的。如果將醫療服務需求視為私人消費品,主要依靠個人和家庭的經濟能力來抵禦疾病風險,則必然有相當一部分社會成員的醫療服務需求無法得到最低程度的滿足,他們的基本健康權利無法得到保障。這不僅有失社會公平,也會帶來其他一係列經濟與社會後果。
三、未來醫療衛生體製改革需要首先解決的一些原則性問題
一 進一步澄清對公共衛生領域改革存在的認識誤區。一是對增加政府投入上存在的認識誤區。政府投入不足的確是近年來公共衛生事業出現問題的一個重要因素,但並不是唯一的因素。沒有綜合性的配套改革,僅靠增加政府投入,解決不了以上這些矛盾。二是在強調應急體製建設上存在的誤區。強化公共衛生領域的應急體製建設固然是必要的,但應急體製不能簡單地被理解為由各級疾病控製中心、防疫站和傳染病專科醫院組成的應急醫療係統。特別是常規醫療衛生體製的失效問題。離開了常規醫療衛生體製,隻靠應急醫療係統,不僅解決不了傳染性疾病的早期發現問題,也解決不了大量傳染病患者的救治問題。三是在“抓大放小”政策導向上存在的誤區。鑒於中國國情國家投入能力 並考慮到國際上的普遍做法,對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進行分類改革,形成多元化的服務提供主體是合理的選擇。但在抓什麼、放什麼的問題上,以往有關改革政策的基本導向是“抓大放小”。這種思路存在重大缺陷。在醫療服務體係建設方麵,要想充分保證醫療衛生服務的可及性,要想真正提高衛生投入的宏觀效率,需要優先發展和政府確保的是初級醫療衛生服務機構,而不是那些三級以上的大型綜合醫院。從這個意義講,可能“抓小放大”比“抓大放小”更為合理。
二 結合國情省情,明確醫療衛生事業的基本目標定位。優先保障所有人的基本醫療需求,在此基礎上,盡可能滿足更多社會成員更多的醫療衛生需求是合理的選擇。可以大大提高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而且也便於操作。世界多數國家的醫療衛生體製,大體上都屬於這種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