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四)上級黨組織審批(2 / 2)

398.報批的預備黨員在審批前調動工作單位怎麼辦?

報批的預備黨員在審批前調動工作單位,黨委應在其辦理調動手續前,抓緊審批。如一時審批確有困難,調動後3個月內必須審批。審批結果要及時通知原所在單位黨支部,並將審批結果及有關材料及時轉給預備黨員調入單位的黨組織。

399.報批的預備黨員在審批前去世怎麼辦?

報批的預備黨員在審批前去世,黨委不再辦理審批手續。事跡突出,需要追認黨員的,應按有關追認黨員的規定辦理。

400.黨委會能否審批同級行政領導人入黨?

黨委會可以審批同級行政領導人入黨,但在審批前,應按幹部管理權限,征求上級黨組織的意見,以便更全麵、準確地了解同級行政領導人的情況,做好審批工作。

401.黨委會審批黨員時,主要應審議哪些內容?

黨委會審批黨員時,主要應審議以下內容:

(1)培養教育和考察工作是否達到要求。主要看其所在單位的黨組織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對其進行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和考察,是否經過短期集中培訓。

(2)政治審查是否符合要求。主要看其政治曆史、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情況是否清楚,重要問題是否查清。

(3)入黨手續是否完備。主要看其是否按照黨章的規定履行了入黨手續。

(4)是否具備黨員條件。主要看其入黨動機是否端正,思想覺悟是否高,政治品質是否好,工作、學習等方麵的表現是否突出。

對未經過黨組織一年以上(個別表現突出的除外)的培養教育和考察,重要問題未查清,入黨手續不完備,先進性不明顯,群眾威信不高的,不得批準入黨。

402.黨委會審批黨員出現意見不一致時,怎麼處理?

黨委會審批黨員出現意見不一致時,應區別不同情況妥善處理。如因有的委員對申請人的情況不了解,應由談話人或報批的支部說明情況;如因申請人的缺點錯誤,應展開充分討論,盡可能取得統一認識;如因申請人的某些重要問題沒查清,應暫時休會,待問題查清後,下次再議。

403.黨委會審批黨員的時限是怎麼規定的?超過審批時限怎麼處理?

黨委會對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應當抓緊審批,至遲不得超過3個月。超過3個月未予審批的,原報批黨支部應對申請入黨人進行複議,並提出複議意見,附在“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申請人為預備黨員的決議”欄上,然後再報黨委審批。如遇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審批時間,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超過6個月未予審批的,原報批黨支部要為申請入黨人重新辦理入黨手續(包括重新填寫《入黨誌願書》)。無故超過規定時間而未予審批的,應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404.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的預備黨員被批準後,支委會應做好哪些工作?

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的預備黨員被批準後,支委會應做好以下工作:

(1)找本人談話,將上級黨組織的審批意見通知本人,並教育他按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在預備期間進一步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考察,爭取按期轉正。

(2)將上級黨組織的審批意見在支部大會上宣布,也可張榜公布。

(3)及時將其編入黨小組過組織生活,並通知他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4)落實對其教育和考察的措施,並要求入黨介紹人當好對其教育和考察的聯係人。

(5)對未被批準入黨的同誌,應向本人說明未被批準的原因,肯定其優點,指出其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今後的努力方向,鼓勵他繼續進步。其《入黨誌願書》由黨支部保存備查(不存入本人人事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