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作得到促進。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到貫徹落實,廣大黨員和群眾的積極性、創造性得到發揮,影響改革發展穩定的突出問題得到解決,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
4.人民群眾滿意。基層黨建工作體現群眾意願,組織群眾、宣傳群眾和服務群眾工作成效明顯,群眾權益得到有效維護和發展,黨群幹群關係密切。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強統一領導。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對本地區本部門基層黨建工作負總責,書記是抓基層黨建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分工抓好職責範圍內的基層黨建工作。地方各級黨委要建立健全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形成由黨委統一領導,有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地方黨委常委會、部門黨組(黨委)和各級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基層黨建工作情況彙報,研究決定基層黨建工作重要問題,督促完成基層黨建工作各項任務。
(二)深入調查研究。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要結合基層黨建工作實際,確定重點課題,組織力量進行調查研究。領導班子成員要經常深入基層,總結推廣經驗,研究解決問題。
(三)建立黨員領導幹部聯係點。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領導班子成員要結合各自分工,建立基層黨建工作聯係點。特別要注意在黨組織力量比較薄弱、工作難度大的地方和單位建立聯係點。要經常深入聯係點具體指導,努力把聯係點建成示範點,以點上經驗推動麵上工作。
(四)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要根據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的目標要求,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適時評選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
(五)搞好輿論宣傳。要把宣傳黨的先進性及先進性建設作為一項長期任務。通過繼續辦好新聞媒體各類專欄等多種形式,深入宣傳黨的光輝曆史和新形勢下優秀共產黨員的先進事跡,及時推廣、介紹基層黨建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形成積極向上、奮發有為的濃厚氛圍。
(六)強化督促檢查。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要采取督查、巡回檢查和隨機抽樣檢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基層黨建工作進行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要注意檢查黨員經常性教育、黨員聯係和服務群眾、流動黨員管理等基層黨建工作各項製度的落實情況,以及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情況。
四、考核及考核結果的運用
地方黨委常委會每年要向全委會報告抓基層黨建工作情況。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要把履行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情況作為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每年要向上級黨組織書麵報告抓基層黨建工作情況。
對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特別是黨委(黨組)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的落實情況,上級黨組織要認真做好考核評價。要把抓基層黨建工作情況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內容,與經濟社會發展和業務工作考核一並進行,必要時可以組織專門考核。要把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工作實績評定的重要內容,作為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培養教育和獎勵懲戒的重要依據。對抓基層黨建工作成績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對思想不重視、工作不得力的要提出批評,限期整改。對不認真履行職責,責任範圍內基層黨建工作存在的嚴重問題沒有及時解決,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後果的,要追究領導班子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人民日報》(2006年6月29日,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