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具體政策篇(六)(1 / 3)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湖南省環保產業發展協調聯席會議製度,由省人民政府分管環保的副省長擔任聯席會議的總召集人,省人民政府科技顧問擔任聯席會議的副總召集人,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環保廳,辦公室主任由省環保廳廳長擔任,省經委、省科技廳、省建設廳、省知識產權局等相關單位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聯席會議負責全省環保產業發展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研究製定環保產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舉措,審定環保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環保產業發展的規劃擬訂,組織環保產業示範工程的建設和管理,協調環保新技術、新產品的開發創新,以及部門聯絡、市場秩序規範、監督指導、信息發布等日常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定位,分工合作,積極為環保產業發展服務。省環保廳重點抓好環保裝備製造業和環境服務業的工作;省經委重點抓好循環經濟工業園區建設和資源綜合利用領域的工作;省科技廳重點抓好為環保產業發展搭建科技平台;省財政廳重點在資金安排上對環保產業給予一定支持;各成員單位適時製定出台有利於環保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和舉措,推動發展規劃的實施。

(二)建立健全環保產業發展政策保障體係。按照“兩型社會”建設和新型工業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全省環保產業發展政策保障體係。省環保廳會同省發改委、省經委等部門製定湖南省環保產業發展指南,提高準入門檻,規範市場,引導全省環保產業健康快速發展;省財政廳會同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經委、省環保廳等部門研究並向中央提出支持湖南省環保產業發展的財稅優惠政策建議,鼓勵環保產業發展;省國土資源廳會同省經委、省環保廳製定支持環保產業發展土地使用有關措施,保障環保產業發展用地需求;省環保廳會同省質監局等部門製定湖南省環保產品認定管理辦法,提高環保產品技術門檻;省環保廳會同省經委、省國資委等部門製定湖南省環保設備(產品)目錄,省財政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要求製定湖南省政府采購環保設備(產品)清單,引導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企業及其他消費者優先采購本省通過認定的環保產品。加大資金扶持力度,2009年由省財政從涉及環保產業的各專項資金中調劑安排,2010年視財力狀況設立相應規模的專項發展引導資金,重點用於環保產業培育、環保先進實用技術和產品開發、科技成果轉化和適用技術推廣。各市州、縣市區可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逐步加大對環保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完善環保產業投融資體係,理順投融資渠道,積極吸納社會資本,通過多種渠道、采取多種方式籌集環保產業發展資金,促進環保產業跨越式發展。

(三)調整優化環保產業結構和布局。按照“綠色產品是主流、廢物利用是重點、環保服務是關鍵”的方針,重點發展環保裝備(產品)製造業,自主研發與技術引進相結合,加快技術改造步伐,淘汰落後產能和產品。實施大企業、大集團戰略,以市場為導向,以技術為核心,以產品為紐帶,通過資源整合,兼並重組或合作合資等方式,組建一批集科工貿於一體、上下遊相配套的大型環保集團,提高湖南省環保產業的競爭力和知名度。積極引導和引進環保產業單位向專業園區聚集,降低配套成本,促進資源共享,拉長產業鏈條。

(四)大力推進環保產業技術進步。加強對環保產業技術發展方向的引導,製定重點汙染行業環保產業技術政策。建立健全針對湖南省產業特點的環保產業標準化體係,重點是製定並完善產品質量標準和產品評價標準。圍繞環保產業發展重點,加快環保科技發展,在全省科技重大專項等計劃中安排環保產業重大技術攻關課題,同時爭取國家相關重大項目,促進湖南省環保技術創新。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進行環保實用技術研究,鼓勵企業通過購買、合作等多種形式引進國外先進環保技術,在消化吸收和創新的基礎上,進行綜合集成和應用開發,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和主導產品。鼓勵有條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聯辦技術中心、中試基地,或通過聯營、投資、參股等多種形式實現產學研聯合,形成多方參與、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產學研合作機製。對已經完成工業化試驗、市場前景廣闊的項目,加強市場推廣力度,盡快形成生產能力和規模。

(五)加強環保產業人才隊伍建設。大力培養環保產業人才,積極整合省內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的現有環保人才,發揮整體優勢,積極引進高素質環保人才,培育技術骨幹隊伍和領軍人才,積極為環保科技人員創造良好的科研條件。

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加快推進“四千工程”實施的意見

湘辦發〔2010〕14號

2010年6月2日實施以“壯大一批千億產業、發展一批千億集群、培育一批千億企業、打造一批千億園區”為主要內容的“四千工程”,是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調整優化產業結構的重要抓手,是湖南省工業經濟扶優扶強、加快做大做強和提升長遠競爭力的必然選擇,是加速推進新型工業化和構建具有湖南特色、富有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係的戰略舉措。為加快推進“四千工程”實施,經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促進結構調整升級

1、加快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轉方式、調結構的方針以及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大力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推進兼並重組,加快淘汰落後產能,把握“三化”方向和突出“六大”目標,即著力推動傳統產業高端化、新興產業規模化、優勢產業集群化;突出大產業、大集群、大園區、大企業、大項目、大品牌。構建以高新技術產業為先導,以基礎產業、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為支撐的富有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係。

2、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立足湖南省產業基礎、比較優勢和發展前景,圍繞“四千工程”,重點發展先進裝備製造、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信息、生物、航空航天、文化創意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抓緊編製發展規劃,研究製定支持政策,設立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對列入戰略性新興產業規劃的重點企業和項目給予重點扶持,加快發展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積極搶占新一輪產業競爭製高點。

3、發展大企業大集團。支持“四千工程”規劃重點企業以資本、技術、資源等為紐帶,加大改革、改組和改造力度,實施“請進來”與“走出去”發展戰略,麵向全球整合產業資源、拓展經營領域,延長產業鏈,提高產品附加值,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大集團。

4、扶植壯大中小企業。重點將“四千工程”中高成長性的中小企業納入“小巨人”計劃,使“小巨人”計劃企業擴大到500戶以上,支持加快發展壯大。依托千億園區、千億集群建設創業基地,重點抓好30個創業基地建設,加快“四千工程”配套初創企業的孵化,加大對初創企業的扶持力度,形成“專、精、特、新”的配套企業群。

二、推動企業技術進步

5、加大技術改造力度。加快采用信息技術、高新技術、適用技術和先進工藝設備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促進初級產品向精深加工產品轉變,低附加值產品向高附加值產品轉變,低技術含量產品向高技術含量產品轉變,推進傳統產業結構優化和產品技術升級換代。建立“四千工程”重點項目庫,實施動態管理,切實做好項目開發、儲備,將一批投資規模適當、產業關聯度強、帶動作用大、技術水平高、市場前景好的項目納入“四千工程”重點項目庫,組織編製實施年度“四千工程”項目投資計劃。

6、增強技術創新能力。支持“四千工程”規劃重點企業承擔國家和省科技重大專項,組織申報國家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建設專項,鼓勵建立行業共性技術和關鍵技術研發中心、服務中心、質量監督檢測中心和能源計量中心,集中突破一批產業化關鍵技術和共性技術。鼓勵支持“四千工程”規劃重點企業建設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每年新增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主要從“四千工程”規劃重點企業中產生。省對新認定的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10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50萬元獎勵。圍繞“四千工程”,鼓勵在光伏產業、風力發電裝備、電動汽車等領域加快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和技術研發中心等創新平台建設,重點支持在工程機械和風力發電裝備領域組建國家級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

7、大力推進節能減排。指導“四千工程”規劃重點企業加強能源管理,加大節能技改力度,編製節能規劃,開展能源審計。引導各類節能服務機構為“四千工程”產業、園區、企業開展節能信息谘詢、技術推廣、節能改造等服務。優先推薦“四千工程”規劃重點企業和園區申報國家循環經濟試點、國家機電產品和汽車零部件再製造試點。優先將“四千工程”規劃重點企業和園區納入省級循環經濟試點範圍並予以重點扶持。指導“四千工程”規劃重點企業開展資源綜合利用,協調落實國家淘汰落後產能獎勵政策及有關稅收優惠政策。重點推進冶金、有色、化工、造紙、紡織等行業清潔生產,組織開展清潔生產審核。

8、切實加強品牌建設。優先推薦“四千工程”規劃重點企業申請認定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產品、湖南省著名商標、湖南名牌產品、國家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和質量管理獎,對申請認定湖南省著名商標的,將其商標注冊時間要求放寬到已核準注冊並使用滿3年。省對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產品稱號的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將千億企業作為商標工作聯係點,給予重點指導和扶持。支持“四千工程”規劃企業擴大商標戰略品牌影響力和知名度,在戶外廣告宣傳、節會、企業形象展示、產品展示展銷等方麵予以優先安排。建立“四千工程”規劃重點企業專門商標服務檔案,對商標專用權實行重點保護,指導運用商標戰略開拓國際市場,加強商標國際注冊和保護。

三、促進集聚集約發展

9、鼓勵企業擴散配套。支持“四千工程”規劃重點企業精幹主業,采取戰略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提供工藝、技術、質量標準等,將零部件分離擴散提供給具備加工能力的企業生產。積極引導“四千工程”配套中小企業加快轉型升級,走“專、精、特、新”發展路子,為龍頭、骨幹企業或集群核心企業專業化配套生產,提高零部件本地配套率。繼續實施省財政按重點工程機械主機企業當年新增本省企業配套零部件銷售收入的1%比例給予主機製造企業獎勵和按新增本省企業配套零部件銷售收入的1%比例給予汽車整車生產企業獎勵的政策,加快培育工程機械和汽車產業為千億產業。

10、支持創建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加快長沙經開區工程機械和株洲高新區軌道交通兩個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建設,發揮引領帶動作用。積極推薦長沙高新區新材料和電子信息、長沙經開區汽車及零部件、株洲高新區汽車及零部件、湘潭高新區風電裝備、湘潭九華經濟區汽車及零部件、婁底經開區電工鋼及汽車板、嶽陽雲溪工業園化工新材料、衡陽高新區鋼管及深加工、益陽高新區新材料、郴州有色產業園區有色金屬深加工等千億園區主導產業創建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在規劃布局、技術改造資金支持等方麵,對示範基地予以重點指導和支持。

四、加快服務平台建設

11、加強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建設。製定完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發展規劃,支持千億集群、千億園區建立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5年內支持建立30個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

12、加強中小企業融資平台建設。引導支持在千億園區建立各種形式的中小企業融資平台。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服務體係突出支持“四千工程”領域中小企業的發展,全省各類政府出資引導設立的融資性擔保機構,特別是湖南擔保有限責任公司,對“四千工程”規劃重點企業提出的融資擔保和再擔保申請,優先受理、優先審查、優先擔保、優惠擔保費率。

13、加強人才培訓平台建設。搭建“四千工程”高級管理人員培訓平台,依托全國中小企業“銀河培訓工程”、“653工程”,積極開展麵向“四千工程”規劃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對“四千工程”規劃重點企業負責人、園區負責人組織境外專題培訓。充分發揮省級中小企業職工培訓示範基地的作用,進一步促進校企合作,大規模、高質量地開展各類人才培育培訓。

14、加強信息交流服務平台建設。充分發揮湘企網、中小企業網作用,建立“四千工程”行業信息交流、傳輸和發布平台,為企業提供政策法規、產品谘詢、人才流動、市場行情等信息服務和信息谘詢。

15、加強法律服務平台建設。加強省中小企業法律服務中心等法律服務平台建設,幫助“四千工程”企業開展法律谘詢、法律培訓、法律援助和企業維權活動。

五、加大財稅支持力度

16、加大財政資金投入。省管各類專項資金向“四千工程”項目傾斜,包括省新型工業化引導資金、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產學研結合專項資金、技術改造資金、中小企業發展資金、承接產業轉移引導資金、信息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有色金屬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農業產業化專項資金等方麵資金,重點支持“四千工程”規劃重點企業技術改造、自主創新、結構調整、節能減排和服務平台建設。

17、爭取國家政策和資金支持。爭取國家在開發區建設、項目布局、資金安排等政策方麵的大力支持。對列入“四千工程”規劃的項目,優先推薦申請新增中央投資重點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專項資金、國家節能獎勵和資源節約及環境保護資金、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國家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國家高技術專項、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等國家專項資金支持。

18、落實和完善稅收優惠政策。用足用活現行各類稅收優惠政策,對“四千工程”規劃企業為生產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而確有必要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積極支持申報享受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對國家鼓勵的內外資投資項目,除《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自用設備以及按照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套件、備件,免征進口關稅。對繳納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可按稅收減免權限的有關規定報批減免,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納稅的,可依法申請延期3個月繳納。

六、加大融資支持力度

19、擴大直接融資。引導和支持“四千工程”規劃重點企業在境內外上市、發行公司債券、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通過資本市場擴大直接融資。鼓勵私募股權投資、海內外風險投資基金等重點投向“四千工程”規劃企業。鼓勵千億園區組建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公司,通過市場運作籌集建設資金。充分挖掘和培育上市資源,做好上市融資的前期工作,幫助擬上市公司解決好公司化改造和投資項目申報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支持和鼓勵上市公司再融資。積極爭取將千億園區非上市股份製公司納入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係統報價試點,完善創業投資進入、運作和退出機製。積極推廣BOT(公共工程特許權模式)、PPP(政府與私人企業合作投資進行基礎設施建設模式)、BT(利用非政府資金進行非經營性基礎設施建設的一種模式)等新型融資方式,加強千億園區基礎設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