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快推進重點節能減排工程。切實抓好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建設、循環經濟發展、淘汰落後產能、城鎮汙水處理、湘江流域水汙染綜合治理以及節能環保能力建設等。各地要將節能減排指標落實到具體項目,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節能減排專項資金要向能直接形成節能減排能力的項目傾斜,盡早下達資金,盡快形成節能減排能力。結合實際,抓緊研究出台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有關配套政策措施。
4、加強汙染減排重點項目運行監管。將今年定為“汙水處理廠管理年”,每個汙水處理廠設立1名監督員,按每星期進行運行情況調度,各級環境監測部門每月進行1次現場檢測,對運行不好、出水超標的汙水處理廠每月進行1次通報,限期整改,確保最大限度發揮減排效益。全省35台省電網統調火力發電機組脫硫設施建立健全脫硫設施運行台賬,建立燃煤發電機組脫硫電價及脫硫設施運行監管係統,脫硫效率和投運率都必須達到90%以上,對未按規定和要求運行脫硫設施的電廠要扣減脫硫電價和追繳排汙費,並向社會公布。加強對鋼鐵行業燒結機脫硫設施和造紙行業廢水深度處理設施的運行監管,確保穩定運行。
5、切實加強用能管理。積極籌建國家城市能源計量中心(湖南)和市州能源計量測試中心,加強對各地綜合能源消費量、高耗能行業用電量、高耗能產品產量等情況的跟蹤監測,對能源消費和高耗能產業增長過快的地區,合理控製能源供應,切實改變敞開口子供應能源、無節製使用能源的現象。大力推進節能發電調度,在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前提下,優先保障可再生能源和大容量、高效率的燃煤火電機組發電上網。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進一步完善峰穀分時電價,在保證合理用電需求的同時,壓縮高耗能、高排放企業用電,鼓勵企業錯峰用電。組織各級節能監察機構於今年6月底前對重點用能單位2009年度和2010年上半年主要產品能源消耗情況進行專項能源監察審計,提出超耗能(電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和產品名單,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製定限額部分的電力加價標準,實行懲罰性電價,對超過限額標準1倍以上的,比照淘汰類電價加價標準執行。加強城市照明管理,嚴格控製公用設施和大型建築物裝飾性景觀照明能耗。
6、突出抓好重點企業節能減排。進一步落實重點企業的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加強對國家“千家企業節能行動”在湘28家企業、100家省確定的“百家企業節能行動”企業節能和21家省確定的重點企業減排工作的指導、監管和考核,公告考核結果,強化目標責任,提高用能水平。對年綜合能耗在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重點用能單位加強節能監管,落實能源利用狀況報告製度,全麵組織開展與國內外同行業能效先進水平對比達標活動,開展節能管理師和能源管理體係試點。建立覆蓋全省耗能企業的網絡化、智能化能源計量數據采集與監管平台,對重點用能單位進行在線監管、日常監管和執法監管。組織能源計量節能降耗服務隊對重點用能企業進行巡講、巡查、巡診活動,加快建立湖南“120”節能服務中心,搭建監管、指導、服務的節能工作平台。中央在湘和地方國有企業要發揮表率作用,加大節能投入,加強管理。把節能減排目標作為企業經營業績考核的重要指標,對完不成節能減排目標和存在嚴重浪費能源資源的地方國有企業,按企業隸屬關係,各級政府或國有出資人應按有關規定給予企業負責人撤職處分。市州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所在地國有企業節能減排工作的督查和指導,幫助國有企業解決節能減排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困難和問題。
7、大力開展重點領域節能減排。工業領域加強對電力、鋼鐵、有色、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行業節能減排管理,加大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力度。建築領域加強新建建築節能監管,到2010年底,全省城鎮新建建築執行節能強製性標準的比例達到95%以上。鼓勵新能源建築應用,積極組織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示範。夏季空調溫度設置不低於26攝氏度。農村領域重點推進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節能,加快推進農業節水、節肥、節藥、節種工作,加快更新淘汰高耗能農業機械、老舊漁船和裝備,積極推廣應用可再生能源技術和發展節能型住房,推動農村能源消費結構的轉變。交通運輸領域加快城市公共交通節能技術應用,大力推廣節能駕駛經驗,加強營運車輛用油定額考核,嚴格執行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淘汰高耗能車輛,推廣新能源和清潔燃料車輛,對客車實載率低於70%的線路不得投放新的運力。公共機構領域建立完善大型公共建築節能運行監管體係和公共機構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製度,開展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建設活動,2010年公共機構能源消耗指標要在2009年基礎上降低5%。
8、積極推廣節能技術和產品。根據《國家重點節能技術推廣目錄(第二批)》,大力推廣煤炭、電力、鋼鐵、有色金屬、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機械、紡織、建築、交通等11個行業的35項高效節能技術。推廣應用農機、漁船節能技術和產品。加大節能技術研發資金投入,組織實施一批新能源和節能技術科技項目,集中攻克一批關鍵和共性的技術,為節能減排提供技術支撐。強化產學研聯合,廣泛開展節能降耗科技合作,積極引進國際先進節能技術和管理經驗。繼續推進《湖南省金太陽示範工程實施方案》,組織實施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大力推廣高效節能空調、節能汽車、節能電機等產品,積極做好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全年推廣節能燈300萬隻,公共場所、公共機構全部淘汰低效照明產品。落實政府優先和強製采購節能產品製度,完善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動態管理。
9、完善節能減排法規標準和工作機製。一是建立完善推進節能減排的價格及補償機製。深化能源價格改革,完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製,鼓勵可再生能源、資源綜合利用及可再生發電項目發展。落實差別電價,對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堿、水泥、鋼鐵、黃磷、鋅冶煉等行業的淘汰類和限製類企業嚴格甄別,進一步加大差別電價實施力度,並定期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遏製高耗能、高汙染企業盲目發展。對居民用電、用水實行階梯價格。加大汙水處理費征收力度,改革垃圾處理收費方式。加快完善淘汰落後產能退出機製和關停企業、裝置的補償製度,加強對淘汰落後產能國家財政補助資金的監督管理。積極落實國家支持節能減排的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金融機構要加大對節能減排項目的信貸支持。電力、國土資源、稅務、金融等部門要盡快對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給予的優惠政策進行自查,堅決糾正違反國家規定的行為。盡快出台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指導意見。深化生態補償試點,完善生態補償機製。開展環境汙染責任保險工作。二是加快節能減排法規標準建設。研究修訂《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出台《湖南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辦法》,研究製定《湖南省節能監察辦法》和《湖南省〈公共機構節能條例〉實施細則》,編製《湖南省“十二五”節能規劃》、《湖南省“十二五”汙染減排規劃》、《湖南省“十二五”建築節能專項規劃》和《湖南省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十二五”專項發展規劃》。盡快製訂和出台重點耗能產品的能耗限額標準、建築節能標準、高耗能與可再生能源標準、公共機構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規範等7個方麵10個地方標準。將《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實施合格確認細則、高耗能特種設備如工業鍋爐、電梯能效評價導則等上升為地方標準或技術法規。三是製定節能減排預警調控方案。各地要抓緊製訂相關預警調控方案,做好節能減排形勢分析和預警預測,對未能按計劃推進和不能有效開展節能降耗工作的領域和用能單位及時預警,對發現的問題要提出具體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確保節能降耗工作有序開展。
10、強化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督查,嚴肅查處違規亂上“兩高”項目、淘汰落後產能進展滯後、減排設施不正常運行及嚴重汙染環境等問題,徹底清理對高耗能企業和產能過剩行業電價優惠政策,對重點案件要掛牌督辦,對有關責任人要嚴肅追究責任。組織節能監察機構對重點用能單位開展拉網式排查,嚴肅查處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設備或生產工藝、單位產品能耗超限額標準用能等問題,情節嚴重的,依法責令停業整頓或關閉。開展酒店、商場、辦公樓等公共場所空調溫度以及城市景觀過度照明檢查。繼續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汙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開展對重點汙染減排項目運行管理專項檢查,發揮職工監督作用,加強職工節能減排義務監督員隊伍建設。
11、深入開展全民節能減排行動。加強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國情宣傳教育,進一步增強全民資源憂患意識、節約意識和環保意識。組織開展好2010年全國節能宣傳周、世界環境日等活動。在企業、機關、學校、社區、軍營、農村等開展廣泛深入的“節能減排全民行動”,普及節能環保知識和方法,推介節能新技術、新產品,倡導綠色消費、適度消費理念,加快形成有利於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模式。新聞媒體要加大節能減排宣傳力度,在重要欄目、重要時段、重要版麵跟蹤報道各地區落實本意見所采取的行動,宣傳先進經驗,曝光反麵典型,充分發揮輿論宣傳和監督作用。
三、加強領導,狠抓各項工作落實
貫徹落實全國節能減排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各項目標任務,既要立足當前,又要著眼長遠。要進一步加強對節能減排工作的領導,將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1、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各地各部門和各重點用能企業要把思想和行動真正統一到科學發展觀上來,統一到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要求上來,統一到中央和省關於節能減排的決策和部署上來。把節能減排任務完成情況作為檢驗科學發展觀是否落實的重要標準,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發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正確處理好經濟增長和節能減排的關係,把節能減排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2、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抓好節能減排工作,必須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各級政府的主要領導是本行政區域節能減排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本企業節能減排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部門要切實履行相關職責,密切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